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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厕怎么改
厕所革命总原则、总要求
稳: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愿改则改、能改则改。
实: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
哪些情况可以获得补助
为长期居住在农村的无厕户,目前仍在使用旱厕、畜圈厕所及新建农村自建房等未改造户。2019年(含)以后享受财政奖补改厕农户(包含享受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政策等)、粪污已纳入污水管网的农户不纳入2024年改造计划。
补助标准
“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于当年完成改厕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农户,每户奖补不超过2000元。
建设标准
厕屋、蹲(坐)便器、冲水设备、三格化粪池等部分组成。
确定容积
第一池、第二池、第三池容积比宜为2:1:3。第一池应不少于20天,第二池应不少于10天,第三池应不少于30天。
确定深度
三格池的深度相同,不应小于120cm。
三格式化粪池——基本结构
进粪管:应内壁光滑,内径不应小于10cm,应避免拐弯,减少管道长度。进粪管铺设坡度不宜小于20%,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应和便器排便孔密封紧固连接;水平距离大于3m时,应适当增加铺设坡度。
过粪管:采用管材内壁应光滑,内径≥10cm,设置成“I”或倒“L”型。第一池至第二池的过粪管入口距池底高度应为有效容积高度的 1/3,过粪管上沿距池顶不宜小于10cm,第二池至第三池的过粪管入口距池底高度应为有效容积高度的1/2,过粪管上沿距池顶不宜小于10cm。两个过粪管应交错安装。
排气管:应在第一池安装排气管,圆形管径10cm、方形面积不小于225cm²,高于厕屋50cm或以上,加防雨(防蝇、防风)帽。
清渣口和清粪口:直径≥20cm,第三池清粪口可根据清掏方式适当扩大。清渣口和清粪口应高出地面至少10cm,化粪池顶部有覆土时应加装井筒。清渣口和清粪口应加盖,清渣口和清粪口大于25cm时,口盖应有锁闭或防坠装置。
施工要求
便器下口中心距后墙不小于30cm、距边墙不小于40cm。
基坑开挖后,坑底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0,厚度不应小于10cm,砂石垫层不应小于15cm。
池壁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U10级的标准砖或等强度的代用砖,应采用不低于M10的水泥砂浆砌筑,池壁内外表面应抹防水砂浆,厚度不应小于2cm。
基坑回填前,应进行整池、格池间密封性能抽样检查;化粪池安装完成后,应冲水检验冲便效果及便池、管道、三格化粪池的连接密封性能。
验收流程
(一)识别认定程序。针对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媒体反馈曝光、群众信访等渠道发现的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对象,应及时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开展识别认定。
第一步:农户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含在线申报),签字按手印,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开展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核查授权。农户授权后,乡镇(街道)民政办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对申请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干部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对象,由村(社区)干部或驻村干部指导农户提交申请。
第二步:入户核实。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等按照“两人同行”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采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表)。
第三步:村级评议(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入户核实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政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乡镇(街道)审核。
第四步: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镇(街道)组织住建、医疗、教育、水利等部门人员联合审核,并报县级审定。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级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名单,通过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工作流程,与公安、财政、民政、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验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是否有商品房、是否有享受型车辆、是否经商办企业、是否有大额存款等,并将疑似问题户反馈乡镇(街道)核实。核验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名单反馈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将监测对象名单在各自行政村(社区)公告,并及时组织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核实确定,并向申请人反馈相关情况。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应当标注“风险消除”。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原则上监测帮扶半年以上才能标注“消除风险”。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三保障”指标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不再进行监测帮扶;对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监测对象,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待风险稳定消除后再标注“风险消除”;对整户丧劳或无劳动能力的,暂不消除风险,长期跟踪监测,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风险消除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实行“村(社区)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村(社区)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对本村(社区)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专题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
(一)监测对象。全县农村人口(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的人口)中,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人口为参考,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2021年以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参考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的家庭为监测范围,今后年度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调整。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1.家庭成员拥有享受型用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2.家庭成员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修建新房、装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
3.家庭成员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四职干部(有重大返致贫风险等情况除外)的;
4.家庭成员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正常经营纳税的;
5.家庭成员有大额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储蓄性保险的。
城口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是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的,关于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补助受益对象。为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以下简称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监测对象户在开学之日未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在开学之日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发放,每期1500元)。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三)申报程序。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雨露计划中高职资助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学生本人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3.市外、县外就读学生还需提供就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报告)。以上资料经村委会初审并将村级审核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村级公示5天后,交由乡镇统一汇总审核报县教委、县乡村振兴局进行终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并在城口县人民政府官网、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报账程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将60%以上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围绕城口老腊肉、中药材、城口山地鸡、食用菌、干果、预制菜等6大产业领域,重点支持产业链条完整、联农带农紧密的“一村一品”示范镇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集体经济组织薄弱村项目。
二、支持种养业主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
支持和引导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原辅料基地种养业主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除去各级财政补贴外,再补贴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自交保费的85%。
三、支持企业贷款贴息
对发展城口老腊肉、中药材、城口山地鸡、食用菌、农产品加工、农文旅融合等农业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进行贴息;对市级农产品加工业100家领军企业、100家成长性企业和县级从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的20家重点企业、20家成长型企业新增贷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进行贴息。
四、支持加工企业改造升级
支持加工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按照设备和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支持企业新建或购买农产品清洗、分级、包装、腌制、储藏、保鲜、烘干、切割等设施设备,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新购置30万元以上的成套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五、支持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
支持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全国乡村振兴国际博览会、中国(成渝)美食工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等各类国内知名展会、山东省临沂市和重庆市九龙坡区举办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支持办好“乐GO城口·我为家乡代言”系列主题活动,支持实施“爆品”打造计划,开展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活动,支持企业创品牌、创名牌。落实《城口县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奖励办法(修订)》,按照不同标准予以奖励。
六、支持加工企业升规入统
对新增“升规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年度给予20万元奖励。
七、加大示范创建激励力度
对成功创建国家和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镇村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八、涉及财税金融、物流运输、用地用电、市场开拓的支持政策
涉及财税金融、物流运输、用地用电、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照《城口县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城府办发〔2023〕67号)《进一步支持特色农产品开拓县外市场的政策措施(试行)》(城农发〔2023〕36号)文件执行。
一、实施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行动,改造升级加工设施设备,持续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
二、实施园区平台创建行动,实现加工产业的集聚发展,积极创建市级特色产业园区,创建5亿元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示范园区2个以上。
三、实施农业产业强镇培育行动,以点带面推动加工业发展,培育打造3个综合产值5亿元以上的产业强镇。
四、实施加工企业培育行动,壮大加工企业主体,重点打造20家重点企业、20家成长型企业,构建“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联动发展机制,共同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五、实施科技创新升级行动,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六、实施特色品牌培育行动,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价值,力争“一主两辅”主导产业各培育1-2个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七、实施区域协同发展行动,与毗邻地区共同推动加工产业发展,与九龙坡区共同组建协同招商专班,联手开展招商引资。
城口县2023年度农业保险保费一览表 | |||||||||
险种 |
保额(元) |
费率(%) |
保费(元) |
中央财政承担比例 |
市级财政承担比例 |
县级财政承担比例 |
县财政再补贴农户自交比例50% |
农户自交比例 |
农户自交保费(元) |
稻谷 |
600 |
6% |
36 |
45% |
35% |
5% |
|
15% |
5.4 |
小麦 |
600 |
6% |
36 |
45% |
35% |
5% |
|
15% |
5.4 |
玉米 |
600 |
6% |
36 |
45% |
35% |
5% |
|
15% |
5.4 |
油菜 |
600 |
5% |
30 |
45% |
35% |
5% |
|
15% |
4.5 |
大豆 |
500 |
5% |
25 |
45% |
35% |
5% |
|
15% |
3.75 |
马铃薯 |
600 |
5% |
30 |
45% |
35% |
5% |
|
15% |
4.5 |
香菇 |
5 |
6% |
0.3 |
|
|
70% |
15% |
15% |
0.045 |
羊肚菌 |
5000 |
6% |
300 |
|
|
70% |
15% |
15% |
45 |
蔬菜(含魔芋) |
2000 |
6% |
120 |
|
|
70% |
|
30% |
36 |
能繁母猪 |
2000 |
6% |
120 |
50% |
30% |
5% |
7.5% |
7.5% |
9 |
生猪 |
1000 |
6% |
60 |
50% |
30% |
5% |
7.5% |
7.5% |
4.5 |
生猪收益险 |
1400 |
5.5% |
77 |
|
40% |
30% |
15% |
15% |
11.55 |
城口山地鸡 |
35 |
6% |
2.1 |
|
|
70% |
15% |
15% |
0.315 |
蛋鸡 |
15 |
6% |
0.9 |
|
|
70% |
|
30% |
0.27 |
中蜂 |
500 |
6% |
30 |
|
|
70% |
15% |
15% |
4.5 |
肉牛 |
5000 |
5% |
250 |
|
|
70% |
15% |
15% |
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