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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我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

日期:2025-04-30

认定我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满足申报条件,《城口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企业效益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带动能力企业产品竞争力提出了要求,符合条件的任一市场主体均可申报。

二是知晓申报流程,我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直接向县农业农村委提出申请,并按县级龙头企业的基本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事项说明,承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失信惩戒。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料评审和实地复核,县农业农村委根据评审意见,征求县发展改革、经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税务、供销社以及人民银行重庆市城口县分行等单位意见;审核同意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授予牌匾。

三是准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需要对照《城口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准备对应的申报材料,包括1.企业申请书(包括企业生产情况介绍),附《城口县全领域信用承诺书》;2.企业资信情况证明;3.企业带动能力、带动方式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须由乡镇(街道)政府提供说明;4.企业的纳税情况须由税务部门出具企业近1年内纳税情况证明;5.出具上年度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6.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情况须由县农业农村委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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