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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城口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划分调整背景是什么?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规划不断调整,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要素发生了明显变化,2018年印发的《城口县声功能区划方案》已不能完全适应我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42号)文件要求,需对我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进行调整。

    :《城口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划分调整范围是什么?

    :划分调整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区及建制镇(含工业园区)。其中城市规划区范围结合《重庆市城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的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原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区域及用地现状确定,10个建制镇包括高燕镇、巴山镇、坪坝镇、修齐镇、庙坝镇、明通镇、高观镇、高楠镇、咸宜镇、东安镇,其中巴山镇、坪坝镇、庙坝镇、高燕镇均涉及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包括巴山组团、坪坝农副食品中小企业集聚区、庙坝组团、高燕组团,乡村区域不在此次划定范围之内。

    :《城口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城口县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出27个区划单元,划分总面积13.355平方公里,4类声环境功能区不单独进行编号、不计算交通干线本身面积。

    1)城市规划区:城区共划分13个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为7.160平方公里。1类声环境功能区2个、面积1.139平方公里、面积占比15.91%2类声环境功能区8个、面积5.060平方公里、面积占比70.67%3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面积0.200平方公里、面积占比2.79%4类声环境功能区0.761平方公里、面积占比10.63%,其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0.616平方公里、面积占比8.60%4b类声环境功能区0.145平方公里、面积占比2.03%

    2)建制镇(含工业园区):镇区共划分14个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为6.195平方公里。2类声环境功能区10个、面积3.098平方公里、面积占比50.01%3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面积3.084平方公里、面积占比49.78%4a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0.013平方公里、面积占比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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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 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建设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全县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广泛推行,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突破,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全面发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全民行动五大体系。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区域联动不断加强、合作更加广泛深入,加快建设“三县一城一枢纽” ,筑牢长江上游和大巴山重要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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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办法 (试行)》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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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中有哪些重大工程需要实施?


    根据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主要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等3大领域,提出11个项目。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以及重有色金属矿区为重点,开展在产企业防渗漏、重金属减排等提标改造工程。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项目。巩固提升耕地环境质量项目。

    (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开展种植业、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城口县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完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双源调查。实施城口县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高燕组团)废渣处置场等典型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实施城口县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高燕组团)废渣处置场地下水污染防渗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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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25)》的阶段目标是什么?


    2021年底前,锰行业落后产能全面停产。

    2022年底前,完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网格化收运体系,促进全县域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转运。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源头减量、过程严管、执法有力、后果严惩、风险可控的全过程管理体系。逐步启动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025年底前,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中有降,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县域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全面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彻底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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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城口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城口,全面提升我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水平,制定《重庆市城口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主要根据《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城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同时也参考了其他各部门所涉及的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规划》是城口县人民政府对城口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工作的全面部署,是推进工业领域“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七个部分。

    (一)“十三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回顾介绍了城口县产业发展及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状,总结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明显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二)“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形势与挑战。分析了城口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面临的挑战,总结了区域协调建设发展、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等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机遇。

    (三)总体要求。简述了本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及期限。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提出了规划的总体目标与阶段性目标,并结合城口县实际情况,制定了6项具体指标。

    (五)主要任务。从源头管控、资源利用、收运体系、信息管理、执法监管、涉锰环境等突出问题、固废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7个方面,提出细化工作任务,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六)重点工程。因地制宜制定7项重点项目,为城口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提供支撑。

    (七)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加大资金投入等四方面为城口县“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作出了系统的保障措施分析。

    三、政策兑现

    (一)规划期内共设置重点项目7项,其中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涉及2项,包括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修复。县生态环境局涉及5项,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项目、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矿井废水、渗滤液收集处理常态运营维护和管理、锰渣场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化建设。

    (二)规划期内共设置重点任务24项,其中县经济信息委牵头2项,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1项,县生态环境局牵头21项。各项任务由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推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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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生态振兴和绿色发展,系统谋划我县“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城口县“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主要根据《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重庆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和《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城府办发〔2021〕148号)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同时也参考了其他各部门所涉及的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规划》是城口县人民政府对城口县“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部署,是提升城口县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住守好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底线,保障城乡人居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的基础,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八个部分。

    (一)全县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进展与形势。介绍了城口县在“十三五”期间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总结了“十三五”期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果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本轮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简述了本轮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目标包括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和重庆市考核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稳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七方面,展望了2035年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远景目标。

    (三)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了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对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工作进行了推进,强化了受污染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准入管理,提升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四)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要内容是对种植业污染开展持续防治、对养殖业污染防治进行了全面实施、对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化、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出了进一步推进。

    (五)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内容是对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开展了监督管理,实施了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落实了防渗和监测措施,对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进行了试点推进,加强了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对部门间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了完善。

    (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立足城口县土壤环境监测网的现状,提出了通过健全监测监控网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来有效防控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环境污染。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政策、加大宣传引导、实施考核评估四个方面的措施来保障城口县的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有序推进。

    (八)附表。本节内容主要对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四个方面进行了任务分解,促进了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

    三、关键词解释

    无废城市:是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指实现安全利用的受污染耕地面积,占行政区受污染耕地总面积的比例。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指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未出现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情形的比例达到100%,或者达到95%以上且对违法违规利用的地块全部处罚整改到位、未对人居环境造成风险。

    化肥使用量:指城市农村地区当年化肥的使用量。该指标主要是推动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中化肥使用量,促进应用有机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

    农药使用量:指城市农村地区当年农药使用量。该指标主要是推动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中农药使用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

    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数量:是指生活污水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数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指地区内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自然村(含农林场队)数量占该地区内自然村总数的比例,是评价及考核该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重要指标。

    污染源风险监控点位:“污染源风险监控点位”来源于“双源”点位,“双源”点位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点位、污染源风险监控点位。城口县无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点位。

    四、政策兑现

    (一)规划期内共设置重点项目15项,分为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三大类,其中土壤污染防治工程7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5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3项。

    (二)规划期内共设置的重点项目15项具体情况如下: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项目2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2个,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项目1个,巩固提升耕地环境质量项目2个。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种植业污染防治项目1个,养殖业污染防治项目1个,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项目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个。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项目共计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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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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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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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排污许可证快问快答

    国家发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多久?

    排污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按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排污单位应该在什么期限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

    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企业申报排污许可证的途径是什么?

    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permit.mee.gov.cn)点击网上申报。排污单位首次使用该系统的,需自行注册账户,并用此账户登录、办理排污许可所有申报审批事项。进入“业务办理一许可证申请或排污登记”模块,开始网上申报;并可以查看已有业务的申报状态。

    哪些排污单位需要在国家排污许可系统申报?

    按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行排污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执行。排污单位应当依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排污单位应该在什么期限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

    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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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影响评价快问快答

    什么时候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按照《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版)》要求向相关生态环境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送审版、报批版;(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4)公众参与说明及材料;(5)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版(PDF版),公示版删除内容说明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为哪几类?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实行分类管理,规定了三种情形: 一类是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类是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类是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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