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县乡村振兴局

  • 乡村振兴怎么干?


    点击查看详情
  • 什么是雨露计划教育补助?


    点击查看详情
  •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识别认定程序和风险消除程序有哪些?

    (一)识别认定程序。针对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媒体反馈曝光、群众信访等渠道发现的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对象,应及时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开展识别认定。

    第一步:农户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含在线申报),签字按手印,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开展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核查授权。农户授权后,乡镇(街道)民政办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对申请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干部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对象,由村(社区)干部或驻村干部指导农户提交申请。

    第二步:入户核实。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等按照“两人同行”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采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表)。

    第三步:村级评议(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入户核实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政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乡镇(街道)审核。

    第四步: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镇(街道)组织住建、医疗、教育、水利等部门人员联合审核,并报县级审定。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级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名单,通过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工作流程,与公安、财政、民政、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验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是否有商品房、是否有享受型车辆、是否经商办企业、是否有大额存款等,并将疑似问题户反馈乡镇(街道)核实。核验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名单反馈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将监测对象名单在各自行政村(社区)公告,并及时组织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核实确定,并向申请人反馈相关情况。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应当标注“风险消除”。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原则上监测帮扶半年以上才能标注“消除风险”。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三保障”指标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不再进行监测帮扶;对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监测对象,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待风险稳定消除后再标注“风险消除”;对整户丧劳或无劳动能力的,暂不消除风险,长期跟踪监测,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风险消除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实行“村(社区)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村(社区)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对本村(社区)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专题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


    点击查看详情
  • 如何界定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监测对象及监测范围?

    (一)监测对象。全县农村人口(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的人口)中,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人口为参考,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2021年以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参考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的家庭为监测范围,今后年度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调整。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1.家庭成员拥有享受型用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2.家庭成员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修建新房、装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

    3.家庭成员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四职干部(有重大返致贫风险等情况除外)的;

    4.家庭成员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正常经营纳税的;

    5.家庭成员有大额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储蓄性保险的。


    点击查看详情
  • 什么是城口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城口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是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的,关于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补助受益对象。为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以下简称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监测对象户在开学之日未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在开学之日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发放,每期1500元)。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三)申报程序。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雨露计划中高职资助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学生本人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3.市外、县外就读学生还需提供就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报告)。以上资料经村委会初审并将村级审核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村级公示5天后,交由乡镇统一汇总审核报县教委、县乡村振兴局进行终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并在城口县人民政府官网、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报账程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


    点击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