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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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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城口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机构改革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涉及的很多部门和单位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对县级层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为科学有序应对特种设备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重庆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城口实际,我县组织开展了预案修编工作。

    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城口县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结合城口县特种设备现状,制定印发《城口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

        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响应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强调事故应急救援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反应及时、科学处置,部门联动、协同配合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体系与职责

    我县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工作指挥组织体系的组成,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各专业处置工作组在事故救援中的职责与任务。

      (三)预警和预防

    包括监测、预警和预警流程三部分内容。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生产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当可能发生事故时,按照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发布预警,实施预警措施。随着事态的发展,需要调整预警级别的,重新发布预警信息,确定风险已经解除后,由预警发布单位宣布终止预警,解除相应措施

      (四)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报告的流程、事故报告的基本内容、分级响应程序及措施、现场协调指挥、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社会力量动员、新闻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等内容。

      (五)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社会救助、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急救援总结等内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六)应急保障

     包括队伍保障、救援装备及物资保障、通信及交通运输保障、资金保障等四个方面内容。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各项保障准备,提高事故应急响应的效率和效果。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预案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预案的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原则上每5年开展一次预案评估工作,当现行预案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在突发事件应对和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时,也应开展评估并修订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相应预案。

       (九)附则

       《预案》中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制定与解释部门、施行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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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图读懂城口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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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问题解答


    1、什么叫做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含疫苗,以下简称药械)安全突发事件?

    答: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对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重大质量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安全事件。

    2、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如何分级?

    答: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I级)、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II级)、较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III级)和一般药械安全突发事件(IV级)。

    特别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I级):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械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反应(事件)人数50人(含)以上;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人数10人(含)以上;同一批号药械短期内引起5人(含)以上患者死亡;短期内2个以上省份(含重庆市城口县)因同一药械发生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

    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II级):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械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反应(事件)人数30人(含)以上、50人以下;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反应 (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人数5人(含)以上、10人以下;同一批号药械短期内引起2人以上、5人以下患者死亡,且在同一区域内同时出现其他类似病例;短期内重庆市2个以上区县(含本县)因同一药械发生较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

    较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III级):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械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反应(事件)的人数2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的人数3人(含)以上、5人以下;同一批号药械短期内引起2人(含)以下患者死亡,且在同一区域内同时出现其他类似病例;短期内我县内2个以上乡镇(街道)因同一药械发生一般药械安全突发事件。

    一般药械安全突发事件(IV级):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械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反应(事件)的人数10人(含)以上、20人以下;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的人数为2人。

    3、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后如何上报?

    答:一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人、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戒毒机构等发现或获知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委报告,县卫生健康委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药械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应及时通报县市场监管局。涉及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在2小时内向市药监局报告。二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获知的药品不良反应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及时调查核实和分析研判,发现达到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标准的,应在30分钟内向县市场监管局电话报告,同步电话报告市药监局。三是接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立即组织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初步研判事件等级及发展趋势,并将核实情况和研判结果在接报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报告;初步判断为重大或特别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先行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并实时报告进展情况。四是发生重大、特别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由县委、县政府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市场监管局同步按规定向市药监局报告。

    4、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后如何进行先期处置?

    答: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涉事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是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救助受害人员;调查、控制可能的危险源,暂停生产、经营、使用质量可疑产品,采取集中放置并标识等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及事发地乡镇(街道)接报后,要立即实地核实,组织、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措施,对药械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迅速控制事态发展,上报现场动态信息。有关部门及事发地乡镇(街道)要在保护好事发现场的同时,及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对于经评估不能排除药械质量安全风险或确定为严重群发性不良反应事件的,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市药监局及时通报市卫生健康委暂停涉事药械的使用;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委要组织执法力量,配合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相关企业暂停生产、销售问题药械,封存可疑药械库存,并召回已上市可疑药械。

    5、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后,从哪里可以得到权威信息?

    答:特别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由国家药监局统一发布信息。重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经市指挥部审定,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一般、较大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市药监局根据职责和事件进展情况,在市委宣传部指导下,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并动态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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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城口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出台背景:2021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时指出,健全完善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紧急使用等工作机制,提升药品监管应急处置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初,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于2020年底、2021年初先后出台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专项应急预案,2022年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重庆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对各区县研究制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出了相关要求,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

    政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药监综﹝2020﹞6号)《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药监药管﹝2020﹞33号)《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药监械管﹝2020﹞34号)《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2﹞12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目的意义:建立健全本县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含疫苗,以下简称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类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主要内容:《预案》共8个章节29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以及对突发事件分级的标准。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共2条,明确了县级层面组织指挥体系及专业技术机构。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共2条,规定了监测责任主体和内容,明确了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行动和预警调整与解除等事项。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共7条,明确了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处置措施、响应调整、信息发布及应急结束等方面事项。

    第五章后期处置,共3条,明确了善后处置、总结评估和奖惩的内容。

    第六章应急保障,共4条,从信息、队伍、医疗和经费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七章预案管理,共3条,从预案修订、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对预案进行管理。

    第八章附则,共3条,对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预案实施进行了明确。

    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对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重大质量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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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

    手把手教您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


    电子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前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可进行市场主体身份认证和证明,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相关业务,可快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自主公示信息等。


    电子营业执照下载途径一:微信小程序

    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后点击进入



    点击“下载营业执照”,进入实名认证环节。

    输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实名认证信息,通过人脸识别后即可完成电子营业执照下载。


    电子营业执照下载途径二:支付宝小程序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并点击进入


    点击“下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后即可完成电子营业执照下载。


    电子营业执照下载途径三:“重庆市政府”APP小程序

    下载“重庆市政府”APP,进入后点击“渝快办”模块


    在搜索框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后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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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印章下载途径:

    下载“重庆市政府”APP,进入后点击“渝快办”模块


    在搜索框中搜索“我的印章”后点击进入



    即可下载、查看和授权他人使用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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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证明商标(地理标志)注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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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哪些日期?

    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和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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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告案件级别管辖权怎么确定?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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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

    适用对象: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的规定,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10类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需提供资料1.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需要资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业政策材料、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延续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

    2.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化肥)需要资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办理流程:企业提出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办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逐项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发证要求的,经授权审批人同意准予行政许可,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1个工作日完成制证、邮寄送达工作;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或企业存在禁止性要求或限制性要求情形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属于限制性要求情形的应同时告知企业按照一般程序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和受理要求,但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

    办理单位:“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已在“渝快办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ykb.cq.gov.cn)实现全程网办,有需求的企业可在上述平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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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信息公示卡如何办理?

    一、备案。按照《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食药监201723)文件要求,家宴经营者从事家宴服务经营活动,应当自开展经营活动之日起10日内,向常住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备案。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表》;(二)营业执照或者备案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四)家宴经营者如拥有自有设施设备的,应当提供设施设备清单。

    二、审核与培训。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在作出审核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家宴经营者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放备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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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葛城街道流动摊贩如何办理重庆市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

    按照《关于在城市建成区设置食品摊贩临时占道经营摊通知》(城府办发〔2021〕139号)文件要求,在划定的经营区域、确定的经营时段内从事临时占道经营活动的摊贩,应当向城口县市场监管局葛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备办理《重庆市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需提供以下资料:(一)《流动摊贩备案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二)备案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四)拥有自有设施设备的,应当提供设施设备清单;(五)食品原料及经营品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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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投诉应当提供哪些资料材?

    消费者应当提供: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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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

      (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

      (五)未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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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投诉举报的途径有哪些?

    通过12315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权益。

    (一)网上受理

    全国12315互联网网址:www.12315.cn

    微信公众号:全国12315平台

    微信小程序名称:12315

    手机APP:全国12315平台

    (二)电话受理

    拨打12315

    (三)信件受理

    收件单位: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8室

    收件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7号附6号禹田花园2号楼

    (四)接访受理

    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7号附6号禹田花园2号楼,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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