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2.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不得向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
1.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2.登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产品主要生产基地均在城口县内;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申请者参照执行。
3.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4.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质量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或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庆名牌农产品、重庆老字号、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特优新农产品、富硒农产品等称号,并在有效期内;或者获得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认证的产品。
5.有健全的质量控制和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了完整的生产记录和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6.生产经营已满三年,且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其它不良诚信记录。
7.生产企业应在国家或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完成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并开展追溯管理。
(一)种植业:
1.粮油作物产地面积500亩(含)以上;
2.露地蔬菜(水果)产地面积200亩(含)以上,设施蔬菜(水果)产地面积100亩(含)以上;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内集群化发展的蔬菜(水果)申请人,露地蔬菜(水果)产地面积100亩(含)以上;设施蔬菜(水果)产地面积50亩(含)以上;
3.茶叶产地面积100亩(含)以上;
4.土壤栽培食用菌产地面积50亩(含)以上;基质栽培食用菌50万袋(含)以上;
(二)养殖业:
1.肉牛年出栏量或奶牛年存栏量500头(含)以上;
2.肉羊年出栏量2000头(含)以上;
3.生猪年出栏量2000头(含)以上;
4.肉禽年出栏量或蛋禽年存栏量10000只(含)以上;
5.鱼、虾等水产品湖泊、水库养殖面积500亩(含)以上;养殖池塘(含稻田养殖、荷塘养殖等)面积200亩(含)以上。
农村土地承包权或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时,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效力。
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和八条的规定,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主体是承包农户,其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是否流转、流转的方式和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地,但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和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为土地出租(转包)、入股。为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减少合同纠纷隐患,建议流转双方在流转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指导下,签订的规范的流转合同文本。
不能继承。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经营管理权,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和身份属性,决定了其不具有可继承性。二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遗产范围。同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的规定,若农户内的成员全部消亡,该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灭失,该户的承包土地就收回集体。若土地承包农户内的部分成员消亡,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由继续生存农户内家庭成员平等共同享有。
农村村民因新建、拆建、扩大原有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的,应当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具体审批流程: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乡镇部门审查——乡镇政府审批(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占用耕地的还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发放宅基地批准书。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和《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城府办发〔2022〕152号文件)的规定,我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授权的葛城、复兴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具体业务由乡镇(街道)的经济发展办公室和辖区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