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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办保安服务公司对注册资金有没有要求?是否需要提供验资证明?

    申办保安服务公司对注册资金暂无要求,目前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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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哪些行为属于不文明和违规养犬?

    1)养犬不登记办证;(2)遛犬不束链;(3携犬进入电梯不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不怀抱、不戴嘴套;(4)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出户,不将犬只装入犬笼或不为犬只戴嘴套;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不在住所外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5)犬吠扰民、犬只伤人。

    养犬人应当加强对犬只的看护管理,确保犬只不得妨碍他人的人身安全、休息和生活,不妨碍公共卫生。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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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哪些材料办理犬证?

    1)本区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区的合法证明;(2)个人身份证明;(3)犬只的狂犬免疫证明;(4)犬只1寸正面照片两张。

    温馨提示:犬只免疫证明可在动物疫病预防疾控中心指定的狂犬病免疫点进行免疫后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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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养犬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养犬应具备以下条件:(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种类、标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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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含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需要哪些材料?

    1)边境通行证申请表(当场填写);(2)内地户口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供通行证,台湾居民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国人提供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领,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公安内部信息能核查监护关系的,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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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领范围对象有哪些?

    1)在本市申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以下简称《边境证》的范围是: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区的年满16周岁的公民;(2)在本市申领《边境证》的对象是: 本区县(自治县)户口人口、居住人口(含居住1年以上内地户籍居民、居住半年以上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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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出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

    20211116日起,开通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居民登记的相关信息。主要指通过全国人口信息联网系统查询公民个人户籍登记信息相关内容的证明。主要用于: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办理相关社会事务需要公安机关出具个人户籍信息证明的情形。具体内容包括:公民姓名、曾用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出生地、公民籍贯、户籍地址、户主及与户主关系、人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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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港澳台居住证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1)相应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2)有合法稳定就业的,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3)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4)有连续就读的,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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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委托国内近亲属如何代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

    疫情期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人员,可委托国内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所需材料为:(1)护照(注意护照有效期);(2)签证(签证需看有效期,如为电子签证需打印出来。);(3)委托书(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受托人姓名、号码、与委托人的亲属关系、受托申请事项、联系方法;(4)承诺书(为国内受托人现场填写);(5)申请人持委托书及护照合影(高清图,能清晰看见委托书内容);(6)委托人与受托人视频连线照片留存(高拍仪现场拍摄);(7)受托人身份证,户口本(需要体现受托人与委托人的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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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双方签字的申请书;(2)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或公安内部信息核查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3)双方的居民户口簿;(4)迁入人居民身份证;(5)合法稳定住所手续,其中迁入农村地区的,应提供农村不动产权属证书;(6)从市外迁入城镇地区落户的,父亲未满60周岁、母亲未满55周岁,还应提供退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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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告死亡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承诺)书;(2)申请(承诺)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3)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生效判决;(4)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已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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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境外死亡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书;(2)申请(承诺)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3)死亡证明原件(能证明死亡的材料)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和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进行领事认证件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件或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4)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已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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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境内死亡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承诺)书;(2)申请(承诺)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3)死亡证明材料(指《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或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死亡的材料);(4)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已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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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书;(2)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或公安内部信息核查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3)双方的居民户口簿。(4)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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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投靠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双方签字的申请书;(2)《结婚证》;(3)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4)迁入方居民身份证;(5)合法稳定住所手续,其中迁入农村地区的,应提供农村不动产权属证书;(6)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离婚的,还应提供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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