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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29711623327X/2022-00078 [ 发文字号 ]城府发〔2022〕6号 [ 发布机构 ]城口县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5-04 [ 发布日期 ]2022-05-04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有效

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口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城府发20226



城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口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人民政府

202254

城口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2021—202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重庆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143号)和《城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城府发〔202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发展情况

时期,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中有1247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8195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残疾人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1.85%;有539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9649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11%全县3130建卡贫困残疾人全部如期实现脱贫。残疾人公共服务工作得到扎实开展持续推进阳光家园计划工程,为2500余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建成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2个,康复站18个,村康复室21个,安装大小腿假肢近100例,发放轮椅、盲杖、拐杖等辅助器具2419按需为全县436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系列活动引导和鼓励残疾人继续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3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点,开展了残疾人文化体育群体活动不断普及也夯实了我县残疾人竞技体育整体水平,在世界残奥射击世锦赛、世界残奥射击世界杯、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中,取得了良好成绩2018年全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中,我县残疾人运动员荣获4枚金牌,并打破五项全国记录通过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解决残疾人就业3710人,其中灵活就业2623人,农村家庭养殖就业423人,个体就业(含自主创业)289人,公益性岗位288开展盲人按摩技术、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职业技能等培训,累计2000余人次,残疾人就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通过教育助学资助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2608人次,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此外,我县积极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残疾人工作网络建立了残疾人信访维权机制,建设了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上信访工作平台同时不断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残疾人德法相伴莎姐大普法法律知识宣讲211500余人次,有效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十四五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县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坚持以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为导向,健全体制机制,推进资源整合和政策协调,促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明确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工作职责,形成统一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把满足残疾人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固根基、提质量。深化残疾人服务供给侧改革,强化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科技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保障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坚持注重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强三性、去四化(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要求,深入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

坚持强统筹、聚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协同作用,集成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城乡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织密扎牢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网,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

——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扶残助残社会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全社会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无障碍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更加平等、自信地融入社会。

——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优化,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专栏1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发展指标

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与全县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2

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600

预期性

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约束性

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5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6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预期性

7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8

残疾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7

预期性

9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5

约束性

10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5

约束性

11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率(%

100

约束性


三、十四五重点任务

(一)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易返贫致贫检测范围,对易返贫致贫残疾人及时给予有效帮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帮扶工作,推动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残疾人。做好易地搬迁残疾人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帮助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扶持农村残疾人参与乡村富民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依法保障农村残疾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

2. 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类社会救助保障待遇残疾人应保尽保。加强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做好对符合条件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加强临时救助,实施分类救助,在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做好对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

3.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

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鼓励培育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照护托养服务,制定相关服务管理规范及机构扶持政策,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托养服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护服务。落实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指导意见,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推动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不断完善托养服务体系和补贴制度,研究探索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等与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的衔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盲人、聋人等老年残疾人。

  1. 提高残疾人保险覆盖率和待遇水平

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推动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政策。落实好29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按规定做好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参保患者门诊保障工作。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鼓励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

  1. 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探索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医疗费用支付模式。为大小便失禁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C5驾驶证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生活垃圾处置优惠补贴政策和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包括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在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落实困难残疾人享受惠民殡葬政策。

6. 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

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择、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考虑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安装。

7. 落实残疾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

贯彻落实残疾评鉴、退役安置、收治休养、待遇保障的伤病残军人安置管理和服务优待体系,妥善解决伤病残军人生活待遇、子女入学等现实困难。按照残疾军人、伤残民警残疾评定标准与国家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保证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优先享受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8.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

加大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社会支持和防护保护力度,应急预案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应急服务、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村(社区)可以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动员村(居)民协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及时疏散逃生。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2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政策

序号

重点政策名称

惠及主要对象

核心内容

责任单位

1

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符合政策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纳入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县民政局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符合政策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按规定落实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县民政局

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符合政策的残疾人

由政府按规定落实资助代缴最低档次的保险金

县人力社保局

4

城乡医疗保险制度

符合政策的残疾人

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强化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的互补衔接,落实29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

县医保局

5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

有需求且符合政策的残疾人

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给予支持

县残联

6

残疾人日常生活消费优惠政策

符合政策的低收入残疾人

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生活垃圾处置优惠补贴政策,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流量资费

发展改革委、

经济信息委

7

残疾儿童关爱服务

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

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县民政局、县残联

8

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

符合政策的低收入残疾人

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按照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统筹考虑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安装,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住房城乡建委

9

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

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

贯彻落实残疾评鉴、退役安置、收治休养、待遇保障等有关规定,妥善解决伤病残军人生活待遇、子女入学等现实困难。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公安局

(二)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

1.构建残疾人现代康复服务体系

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构建以家庭为依托,社区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利用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一是夯实康复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县乡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推进辅助器具供给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设。二是深入开展社区康复。健全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推进社区康复站规范化建设,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就近或上门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三是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康复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对在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就业的专业人才,实行奖补激励政策。

2.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中心残疾儿童康复、照料、教育等方面的设备设施配套,不断完善中心管理制度。推进建立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加强县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儿童保健服务网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适时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限制,合理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增加康复服务供给。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增加和完善康复服务功能,配备相应的康复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与医疗机构加强合作,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3. 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

推广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轮椅、拐杖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对部分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完善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推进各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深入基层调研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和需求状况,积极推进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

4. 强化残疾预防

贯彻落实《重庆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继续针对唇腭裂等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实施干预项目。实施慢性病预防干预措施,开展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减少慢性病致残。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将残疾人健康状况、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等纳入全县卫生服务调查范围,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对麻风病等传染病和碘缺乏病、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控。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提高自然灾害和火灾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院前急救能力,防止老年人跌倒、儿童意外伤害致残,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发生。结合残疾预防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爱眼日、爱耳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

5. 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

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个性化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

6. 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

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相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都能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高校开展残疾人融合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残疾考生开展单考单招。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为残疾考生参加各级各类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条件。

7. 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根据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增加特殊教育学位,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单独设立特教班、特教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展特殊教育。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特教教师,并创新培养方式,提高待遇水平,提升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加强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实施《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8. 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以基层残疾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残疾人参加“书香中国·阅读有我“书香有爱·阅读无碍”等公共文化活动。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为盲人、聋人提供无障碍文化服务。鼓励推动有条件的博物馆开展通用手语可视化讲解。依托社会文化资源搭建支持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和师资。发展残疾人文创产业,打造富有特色的残疾人文创品牌。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9. 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组织残疾人参加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残运会暨特奥会等国内重大赛事,选拔推荐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残奥会、亚残运会等国际赛事。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

10. 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和行业管理

实行助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简化登记程序,为助残社会组织登记提供便利条件。制定实施残疾人服务业市场准入、用地保障、资金支持和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事业,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规范化运营。重点推进辅助器具、康复护理、生活服务、无障碍、文化体育等产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落实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和监督制度,建设公平公正、统一规范、文明高效的市场环境。

11. 强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实现全县残疾人服务设施全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残疾人服务提供场地保障。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设施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全县公共服务体系,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开拓残疾人服务功能。开展持证残疾人基础状况调查,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实行动态更新及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残疾人服务数据资源建设。在电视媒体或其他宣传媒体平台中增加残疾人信息宣传板块,用来宣传残疾人的福利政策、残疾人务工就业信息等与残疾人有关的信息,加强信息宣贯。推动建立视频评残的平台,医生可以通过视频对残疾人进行评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便利。


专栏3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序号

重点项目名称

惠及主要

对象

核心内容

责任单位

1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符合条件的具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

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实施福康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项目

县民政局、

县残联

2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

县残联

3

残疾儿童筛查及确诊

全县新生儿

按要求对全县符合条件的新生儿进行预防残疾筛查

县卫委、

各乡镇街道

4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

精神障碍残疾人

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

县卫

5

实施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

贫困重度残疾人

送文化进家庭,为500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每年送一本书、一部电影、一次游园、一次展览、一次文化活动。

县文化旅游委、

县残联


(三)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1.完善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

贯彻落实《重庆市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落实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实施残疾人就业办法,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并实现全国联网认证。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可按规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残疾人就业先进个人和用人单位予以表彰。

2.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扶持,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加快推进渝馨家园残疾人之家的建设,加大对辅助性就业机构的支持保障力度,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更为困难的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进行职业康复、实现社会融合。扶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家庭手工业等项目。大力发展非常规就业方式,包括公益性岗位就业、社区就业、居家就业、辅助性就业等,并形成残疾人就业资源库,大幅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统筹现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行业发展,鼓励盲人按摩规模化、品牌化。为残疾人特别是聋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3.加强残疾人职业能力建设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开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创新残疾人培训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技能大师建立工作室,实行师带徒学徒制,创新培训方法。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训工作,推行技能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培训工作模式。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政策,建立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和管理机制。定期组织残疾人参加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努力提升残疾人职业技术能力。

4.健全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明确保障条件、专业人员配备等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举办残疾人职业人才交流、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营销、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

5.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

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依法保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残疾人的平等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环境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其平等待遇。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专栏4 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序号

重点项目名称

惠及主要对象

核心内容

责任单位

1

渝馨家园残疾人之家项目

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人

全县建设25个渝馨家园,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更为困难的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进行职业康复、实现社会融合

县残联、

县民政局

2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项目

具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

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县内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县委组织部、

人力社保

3

残疾人集中就业项目

具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

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

县财政局、

人力社保局、

县税务局

4

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

具有就业意愿且具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就业促进行动

县人力社保局、

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5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

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且具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

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县人力社保局、

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四)持续深化残联组织改革

1.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

各级残联组织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把残疾人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深化各级残联改革建设,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和服务创新,增强工作活力。强化区县和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实现全覆盖,逐步实现规范化建设。

2.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区县、乡镇(街道)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乡镇(街道)普遍建立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等服务机构,开展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村(居)委会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实现乡乡有设施(机构)、村村有服务内容。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助残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换发和残疾人电子证照工作,推进残疾人证跨省通办,为残疾人办证提供便利服务。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增强残疾人工作力量。重视各级残联残疾人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干部培养选拔。加强各级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完善残联领导班子配备,按照县委三定方案配齐配强县残联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改善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待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定期举办优秀残疾人干部和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加强残疾人服务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队伍。

(五)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1.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全面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县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将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宣传重点任务,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深入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采用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方式,对残疾人及其家庭开展法律教育活动,增强残疾人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2.推进残疾人法律服务

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将残疾人法律服务向乡镇、社区(村)延伸,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降低残疾人法律援助门槛,对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建设,规范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拓宽残疾人诉讼线上线下渠道,方便残疾人诉讼。严厉打击侵犯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重庆市信访工作条例》,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以乡镇(街道)残联为骨干,以社区(村)残协为依托的全县残疾人信访工作网络,完善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行信访维权跟踪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访代理制度,落实信访责任。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

4.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

新(改、扩)建的公共设施应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标准。完善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结合厕所革命加快推广无障碍厕所。摸清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底数,实施好家庭无障碍改造。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示范带动全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规范化建设。加强无障碍监督,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保障残疾人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5.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

探索将信息无障碍建设列为智慧城市建设重点任务,为建设城口县新型文明城市提供助力。推进政府网站信息无障碍改造向全网改造升级。在电视台设置手语栏目,推广字幕工程。重要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自助公共服务设备实行无障碍改造。推广适合各类残疾人使用的通讯设备,落实残疾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专栏5 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重点项目

序号

重点项目名称

惠及主要

对象

核心内容

责任单位

1

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

残疾人

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

县信访办

2

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残疾人

严格落实市政府348号令,落实有关责任

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县应急局、县人民银行、县残联等

3

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

残疾人

加快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普及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

经济信息委、

发展改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职尽责,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强化职责,健全运行机制,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各级残联要密切联系残疾人,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二)加大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

县本级和各乡镇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按照支出标准和支出责任合理安排经费,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资金向需求量大、实施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残疾人服务项目倾斜。综合运用各种金融、财税支持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增加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积极推动中央、市、县新闻媒体做好残疾人福利政策、残疾人自立自强精神和扶残助弱传统美德等方面的宣传报道,传播社会正能量。加强残疾人思想引导,强化残疾人政治、理想、形势、法治教育,鼓励和支持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引导慈善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助残扶贫行动,提升全社会的扶残助残意识,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发展助残慈善事业

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县志愿者服务总体规划,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完善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促进志愿助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鼓励青少年参与助残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和举办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开展助残志愿者骨干培训,为残疾人提供类型化、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探索社会服务奖励制度,助推打造志愿服方平台。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加强对助残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引导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

(五)加强对本规划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按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和全面评估考核。准确把握规划推进的进程,确保各时期改革任务目标明确清晰,举措具体务实,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对规划事项的推进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按照任务分解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确保十四五期间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圆满达成预期目标。


附件:城口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执行评估检测指标体系



附件


城口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执行评估检测指标体系

序号

检测指标

单位

目标值

权重

1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9

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9

3

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

90

6

4

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6

5

残疾人托养人数(阳光家园计划)

人(次)

[1800]

8

6

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人(次)

[1100]

8

7

有辅助器具需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

%

85

8

8

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

97

3

9

残疾人就业人数

[100]

5

10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数量

人(次)

[600]

8

11

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创建数量

[2]

2

12

渝馨家园建设数量

[25]

6

13

农村残疾人住房安全保障

%

100

7

14

扶持培育助残社会组织数量

[2]

2

15

残疾人对已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满意率

%

90

3

16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率

%

100

10

注:[ ]表示五年累计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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