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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4-04-23

2024326日,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城口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发〔202424号),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调整方案》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十四五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环境目标,系统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分析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形势,结合城口县实际和十四五相关规划及政策要求,确保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系统调整城口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完善与城口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城口县经济发展及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内容

调整方案》包含调整原则、调整成果以及3个附件。

第一部分调整原则。主要为坚持底线约束、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3大原则。

第二部分为调整调整后,全县环境管控单元数量由17个调整为16。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0个调整为7个,面积由2092.70km²调整至2243.50km²调整后占比68.2%;重点管控单元4个调整为6个,面积由14.30km²调整至12.07km²调整后占比0.4%一般管控单元仍为3面积由1182.06km²调整至1033.95km²调整后占比31.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维持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区县总体管控要求单元管控要求三个层级框架,突出秦巴山区生态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水土流失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调整后,全县总体管控要求共14条。

附件分别为重庆市城口县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分布图(2023年)重庆市城口县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统计表(2023年)重庆市城口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管控要求(2023年)

、实施时间

城口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自202432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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