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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29711623327X/2022-00150 [ 发文字号 ]城府办发〔2022〕20号 [ 发布机构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2-21 [ 发布日期 ]2022-02-21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有效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城府办发〔2022〕20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城口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目 录

一、应急管理工作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1

(一)进展与成效................................... 1

(二)面临的挑战................................... 3

(三)发展的机遇................................... 4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6

(三)主要目标..................................... 7

1.总体目标..................................... 7

2.分类目标..................................... 8

3.主要指标..................................... 9

三、 主要任务........................................... 9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9

1.优化应急管理体制............................. 9

2.优化组织指挥体系............................ 10

3.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11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12

(二)增强事故灾害抵御能力......................... 13

1.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 13

2.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14

3.持续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14

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5

5.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 21

(三)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22

1.建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22

2.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23

3.加强民兵应急力量建设........................ 23

4.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 23

(四)增强应急应对保障............................. 24

1.加强应急基地建设............................ 24

2.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24

3.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25

4.加强灾后救助恢复............................ 26

(五)加强人才科技支撑............................. 26

1.加强应急人才培育............................ 26

2.强化应急科技支撑............................ 27

3.强化信息技术应用............................ 27

4.强化智能应急装备应用........................ 28

(六)筑牢群防群治基础............................. 29

1.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29

2.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29

3.开展应急宣传教育............................ 30

4.完善市场参与机制............................ 30

5.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1

四、重大工程.......................................... 31

(一)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31

(二)安全减灾社区建设............................. 32

(三)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32

(四)县应急管理实训基地建设....................... 32

(五)城市级避难场所建设........................... 32

(六)村级防灾减灾预警工作站建设................... 32

(七)应急管理队伍大培训工程....................... 33

(八)自然灾害监测与治理工程....................... 33

(九)应急信息化建设工程........................... 34

(十)安全保障基本面改善工程....................... 34

五、保障措施.......................................... 35

(一)加强组织保障................................ 35

(二) 加大经费投入................................ 35

(三) 加强协调衔接................................ 35

(四) 强化考核评估................................ 36

  


  
  

城口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城口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固根基、夯基础、扬优势、增动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关键时期。应急管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对进一步筑牢全县安全发展基础、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城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管理工作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进展与成效

“十三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应急管理工作始终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以加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三基”工作为主线,以突出行政执法检查为抓手,强化责任落实,促进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好转。

安全生产方面,立足遏制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基层基础、构建长效机制、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建立起更加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健全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观,全社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十三五”期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死亡率等主要控制指标呈总体下降趋势,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市上下达的指标以内。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

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成功应对“8.14山体滑坡”、“10.9山体滑坡”、“7.27山体滑坡”等影响较大的突发灾害。

2020年安全事故死亡9人,较2015年下降36%;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0.58%,较2015年下降70%。“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为开启应急管理“十四五”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面临的挑战

当前,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领域的各类灾害事故多发频发、相互交织、叠加放大,形成复杂多样的灾害链、事故链,全县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严峻。我县地处重庆市最北端,位于大巴山核心腹地,境内山高沟深,地质不稳,地形封闭,森林覆盖率高,生态环境脆弱,暴雨洪涝、地质灾害、冰冻雨雪天气等气象灾害有很强的突发性、异常性和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防治任务十分繁重。2019年发生2起地质滑坡,死亡9人,教训深刻。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压力大。近年来,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乡建设进一步加快。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工矿企业等领域安全生产任务重、压力大,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治不严格,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违章违规,建设施工、矿山事故时有发生。我县道路弯多路窄,等级低,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

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依然薄弱。个别乡镇(街道)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管体制机构不健全,监管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一些单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职责不清。乡镇应急办急难险阻任务“一肩挑”,乡镇人员不愿从事应急管理工作,多数为兼职、调动频繁、业务能力不强。部门执法监督体系与严格、规范执法的要求还有差距,执法能力不足,还存在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防范,工作落实不下去,监督管理效能不高,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群众安全意识有待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不高、自我防范能力低下,对安全和灾害的无知、侥幸,是一些事故灾害发生的重要原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避免和减少事故灾害发生,还需各级各部门在强化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和严格监管执法上做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

科技支撑严重不足。灾情快速评估、灾害风险评估、灾害治理、全过程灾害风险管理等能力建设滞后。信息获取能力较弱,信息技术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装备不足。监测预警技术亟待加强,现代高新技术应用水平不高,地震台网密度和监测能力偏低,大震危险源识别与探测能力不足。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科技水平和手段有待提升,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融合不够。气象监测站网现代化程度不高,天气预报预警核心技术不强。

(三)发展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时期,也是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后,全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体系的关键时期。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应急事业的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为应急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行动指南和方法指引。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已经打开。

全面深化改革为应急管理注入新动力。“十四五”时期将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为应急管理注入新动力。

安全发展对应急事业提出更高要求。平安中国建设、安全城市创建持续推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对应急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逐步提升,为应急管理奠定坚实群众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践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理念,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协调力度,切实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保障生产、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预防与应急并重、防抗救相结合,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管控,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严格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推进应急管理由应急处置为重点向全过程风险管理转变。

突出重点,创新驱动。以服务实战为导向,在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已有应急相关资源的基础上,梳理部门和地方需求,合理规划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和强化的建设内容,重点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基层基础能力、核心应急救援能力和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快应急管理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社会协同,齐抓共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步伐。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能力与水平。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社会参与,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力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灾害责任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严格控制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力争已落实监测措施的灾害点不出现人员死亡,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快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法规标准体系落实,健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增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形势。

2.分类目标

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有效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法规标准体系和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条件全面改善,整体智治能力显著提升。

防范防治更加精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不断健全,智能监控手段不断创新,全灾种、全链条的灾害风险早期识别、综合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有效预警突发灾害性天气。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应急救援更加高效。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进一步发展壮大,部门协同、区域协同、社会动员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

减灾救灾更加有力。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应急物资保障更加到位,全民安全素养显著提升。规范建设一批应急避难场所,缩短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救助时间,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主要指标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2025

目标值

指标性质

备注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人)

8

预期性

比2020年下降11%

2

5年累计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起)

0

约束性

与十三五一致

3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控制在市级下达指标内

约束性

预期比2020年下降34%

4

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

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0.77%]

预期性

比十三五平均值下降23%

5

因灾死亡率(人/百万人)

[7]

预期性

比十三五平均值下降12%

注:[]内数据为5年平均值。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优化应急管理体制

健全行政管理体系。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行政体系,健全行政管理“三级体系、五级网络”。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改善装备配备条件,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确村居(社区)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专(兼)职人员,整合基层网格员资源,明确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推动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社区应急服务站。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强化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优化厘清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推进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改善现场执法、远程监察、事故调查的工作条件,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2.优化组织指挥体系

强化集中统一指挥。建立完善县党委政府领导下县应急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事故灾害救援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县安委会、减灾委“两委”,安全生产领域10个专项办公室,以及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5个专项指挥部的职能,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责和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等职能,明晰各部门应急指挥边界职责。

优化应急协同机制。建立县党委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应急议事协调会议机制。建立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灾情报送、会商研判、预警发布、物资共享、联合处置等联动协同机制。推动签订跨区域、跨流域应急联动协议,构建应急联动、协同指挥等工作机制,强化事故灾害信息和应急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建共享。进一步完善军地联动指挥、灾情通报和兵力需求对接的程序办法,形成明确的指挥、协调和保障协同关系,提高协作能力和应急处置效能。

规范现场指挥决策。推进现场指挥部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制定现场指挥决策规范,提高现场处置统筹协调和指挥保障能力。健全应急救援技术指挥官队伍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行政指挥和技术指挥的职责边界,规范现场处置流程。

3.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营造依法执法环境。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防止不合法不合理执法现象。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执法效果评估和重大案件复核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推进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效果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严格追责问责制度。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完善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制度,加大对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预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和灾害调查评估公开通报制度,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定期开展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严格目标考核,推动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居。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和自然灾害风险报告奖励制度,探索出台基层应急管理人员人文关怀政策,表彰奖励对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任制,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责任人同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压紧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压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压实全县各级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气象、地震等部门的自然灾害防治主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职能职责。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权力及责任清单,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责任模糊地带。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进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建设。持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增强事故灾害抵御能力

1.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

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推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风险管控责任。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在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行全过程实行风险管理。

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准入前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条件的严禁准入。禁止在任河、前河岸线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在全县范围开展洪旱、地质、森林草原火灾、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开展重点风险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县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

2.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强化风险和隐患信息动态监测。加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地震、地质、气象、水文、森林草原等自然灾害监测网站点布局,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第三方服务的安全风险监测防控机制,实现风险精准化管控。

完善事故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提高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覆盖率达100%,中小河流预警覆盖率达85%,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推动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公安、经信、住建、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涉灾部门制定相关灾害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健全事故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3.持续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新建农村公路严格“三同时”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0公里,危隧改造22座,治理普通公路地质灾害50处。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现全县范围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持续推进老旧电梯改造更新,推广应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管理系统。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系统布局防洪减灾设施,统筹推进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蓄水空间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市洪涝问题。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地震安全保障,实施地震易发区农村民居加固工程。推进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系统建设,在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等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新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系统。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森林消防水池、防火阻隔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全市统筹安排,结合城口实际科学布局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建设,提升关键卡口综合防控能力。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多灾统筹、提级扩能。

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安全。完善危化品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化工园区及涉危工业园区数量、规模和定位。推动装备陈旧、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下、不符合布局规划的危化企业改造、搬迁、关闭及转产。加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危化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理。推进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全面实施整体风险评估,“一园一策”整改。依托市级危化品运输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实行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清单化管理,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收、运、处体系。对工贸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艺设备、储存设施开展安全评估,整治无正规设计、安全设施不完善以及危化品超量、超范围储存等突出问题。强化危化品违规生产、储存、成品油非法经营及非法违法小化工等重点环节、领域的“打非”工作。

矿山安全。落实国家相关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煤矿产业关闭退出成果,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强化安全管理,有序推进锰行业落后产能关闭退出。打造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实现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非煤矿山发展规模化,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0%。推进非煤矿山采掘机械化,鼓励企业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机械和工艺,重点岗位、危险作业机械化率100%。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总工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享受更多优惠政策挂钩机制。加快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县尾矿库、非煤矿山重点危险岗位100%视频监控。

消防安全。实施消防“生命通道”打通工程,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一区一策”综合治理。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强化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将老旧小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持续开展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农村地区等火灾隐患治理。推动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设,通过市政府政务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全市各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信息互通。针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风险,优化落实防控措施。

道路运输安全。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强隧道桥梁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依法淘汰隐患问题车辆。严格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和公交客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农村地区通行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依托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推动部门共享相关数据,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管理。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整治“百吨王”,理顺信息传递层级,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到2025年,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10%。

水上交通及快递物流安全。切实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地方水域安全监管,督促港航企业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船舶港口的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非法采砂、船舶超载、冒雾航行、违规夹带危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治理,持续深化桥梁防碰撞专项行动、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治理、危险品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全面实施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严格落实邮政快递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协议用户安全管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

建设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防高坠措施,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护。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等制度措施落地力度。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到2025年,建设施工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10%。

工贸安全。对粉尘涉爆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定期调度、“销号管理”。对使用具有燃、爆、毒等理化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持续开展粉尘涉爆、冶金煤气、高温熔融、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坚持完善标准化评审和执法检查“二合一”,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分类分级推进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开展园区外分散企业“搬、改、关”专项治理。

危险废物安全。建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城区运行安全。开展以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基础设施、老旧人防工程、城市公共空间等为重点的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城区道路桥梁隧道、地下管线、城镇燃气、醇基液体燃料、成品油、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渣土受纳场、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设施、人防工程等敏感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各类平台建设,实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应对处置。依法打击城区违法建设、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

特种设备安全。持续推动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隐患整治,严格落实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推广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发挥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运行效能,推动电梯物联网技术落地,扎实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推进气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用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市特种设备信息一体化平台,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

旅游安全。依法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专项监管部门和职责,指导市场健康发展。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玻璃廊桥、悬崖秋千、滑索等高空设施规划、建设、运行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系统评估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旅游安全突出违法行为。建立旅行社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对在线旅游等新兴业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旅行安全提示。

功能区安全。严格入园项目准入,开展园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完善园区安全保障设施。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高风险化工园区严禁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控改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生产、使用有毒气体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园区配套建设气防站。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量较大的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配套建设具有洗车、维修等功能的专用停车场。有序推进园区一体化、封闭化管理。

5.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

洪旱灾害防治。强化大中型水库、重点城镇、重点区域等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继续实施责任人公示制度。开展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充分利用现有审定成果集成河流主要控制断面洪水特征值图表,绘制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范围图。支持洪旱灾害防抗技术攻关,加强防汛抗旱先进技术的运用。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治理、防洪排涝治理。

地质地震灾害防治。全面推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和防灾责任,将监测、处置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县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工作要求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有序实施避险移民搬迁。开展地震灾害隐患排查及治理,实施重点地区地震活断层探查,加快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提高房屋设施抗震设防能力。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保障地震应急响应与处置。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提升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

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落实县、乡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旅游地区、农林结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疫木焚烧规定。推进火情瞭望塔、监测哨、电子监控、防火蓄水池、防火隔离带、防火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每年至少开展2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时段森林草原火灾督导检查。全县24小时森林草原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气象灾害防治。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实现气象灾害高风险区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完善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全媒体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提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提升灾害天气敏感行业预警管理水平,增强行业预警发布及响应实效。

(三)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1.建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全面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技能,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技能比武竞赛和跨区机动演练。加强队伍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

2.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结构和布局,依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建设森林、防汛抗旱、地震地灾、水上、矿山、危化、工贸、隧道、通信、电力、道路运输、卫生、环境、城市管理、人防等领域事故灾害专业救援(保障)队伍。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比武,优化协同调度和应急保障机制。加强智能无人救援、特种救援等设备装备配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3.加强民兵应急力量建设

加大统建力度,多措并举提高民兵应急力量抢险救援能力。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组织指挥和联动机制,实现各应急力量共建共训。科学制定装备配备规划,支持民兵应急力量装备建设。组织开展民兵应急力量联考联评和事故灾害综合应急演练。

4.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

依托国家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全县社会应急力量数据库。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专业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定期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加联合训练和演练。定期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建立激励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表彰或奖励做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明确因应急救援导致伤亡的抚恤政策。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四)增强应急应对保障

1.加强应急基地建设

建设县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信息汇集、决策支持、指挥调度、会议会商及值班备勤等指挥中心功能,打造队伍营地、日常训练、教育培训等救援中心功能,完善重大事故灾害应急物资装备、应急指挥通讯、科技智力支撑等保障功能。推进乡镇(街道)应急指挥平台标准化建设。

2.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健全应急预案管理机制。依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标准,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和刚性要求。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预案、相邻地区预案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依托国家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和智能化应用。

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依照《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强化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完善突发事件分类和分级标准,规范应急响应分级。推广基于情景构建的应急预案编制技术应用。完成《城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编制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开展常态化重大事故灾害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双盲”演练。与毗邻区县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共同做好临界重点部位事故灾害应对。“十四五”时期,每年组织开展1次县级综合应急演练。

3.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军队储备和地方储备相融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立以市级库(含区域库)为依托,县级库为主体,乡镇(街道)储备点为基础,村居(社区)储存室(间)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按照国家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加强县级库物资储备,紧急转移安置物资储备保障标准应达到3000人、多灾易灾和偏远乡镇应达到200人。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支持社会责任储备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最低库存制度。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物资管理、储备、调运、使用、回收保障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整合应急物资保障数据资源,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和信息化管理,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应急物资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

4.加强灾后救助恢复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健全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和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加大受灾群众心理援助。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知晓度。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统筹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整合灾后重建、农村危房改造、金土工程、地灾避让搬迁、新农村建设工程等政策。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

(五)加强人才科技支撑

1.加强应急人才培育

优化应急管理队伍结构。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构建结构合理、梯次完备、衔接有序的人才格局。加强应急系统人才交流,建立机关、基层双向挂职锻炼机制和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人员双向挂职交流机制。拓宽应急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鼓励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选用标准。

加强人才技能水平培训。推动职业培训转型升级,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开发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课程,将应急管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人才、基层网格员、特种作业等人员培训,推进考试考核规范化、信息化。

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健全县应急管理专家库,完善领域分类,规范专家选聘流程,健全管理、使用、考核、培训机制。依托市应急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技术服务、决策咨询、监督检查、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2.强化应急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智力支持作用,开展应急领域交流合作。支持研发和推广符合基层实际需要的应急产品,组织参加应急产业领域的各类展会或现场会。

3.强化信息技术应用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物联感知、卫星感知、航空感知、视频感知和全民感知五类途径,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实行动态监测,打造“感知网络”,为应急管理业务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源。构建应急通信网络,实现有线、无线和卫星通信融合互通。

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按照“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原则和“平台化、服务化、组件化、共享化、标准化”要求,逐步将分散、异构的原有业务系统和新建业务系统整合,实现行业部门数据资源融合,对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和应用支撑,打造业务协同、统一指挥、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4.强化智能应急装备应用

提升救援队伍装备现代化水平。指挥机关和重点队伍配备应急通信、信息化、战勤保障等配套性装备,重点区域、重点专业及拳头力量配齐应对超常条件下灾害事故及特种灾害事故的专业化处置救援装备。加强应对大型自然灾害的防汛抗旱装备、森林灭火装备、地震地灾救援装备等装备配备建设,大力推进先进适用救援装备在应急救援队伍试点配备和示范应用。推动装备器材小型化、轻型化和多功能化,提升应急救援人员的个体携行和带载能力。加强基于5G、工业互联网的通信技术在矿山(井)、山林、特殊空间的应用,推进防汛、森林灭火、危化救援、矿山救援、隧道救援等特殊、危险环境条件下无人智能装备应用。

实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执法装备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执法专业装备、个人防护装备以及制式服装等配备应用,强化执法用车保障,提高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

提高灾害事故风险防范物防技防水平。加强平战结合防救一体的防灾减灾装备建设,重点推进城区安全运行、重大基础设施等灾害快速响应技术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快速处置修复技术装备的应用。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感知和防范设施设备建设,重点加强化工生产、油气管道、矿山安全监测与智能预警装备应用,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换岗”行动。

(六)筑牢群防群治基础

1.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加强应急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对经核查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进一步发挥举报在政府职能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应急领域的社会监督体系。

2.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探索应急管理基层治理新路径,进一步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基层,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指导企业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以乡村为重点,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安全生产“吹哨人”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村居)安全隐患和各灾种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提高风险快速排查和隐患快速处置能力,打通应急管理“神经末梢”。

3.开展应急宣传教育

构建全媒体应急管理传播格局。编制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社会宣传教育大纲,注重宣传教育的特殊性、通识性。鼓励主流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大力拓展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和自媒体宣传渠道,推广应用具有应急管理特色的融合产品。

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持续保障安全生产宣传经费投入,打造一批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和应急知识科普基地,积极参与重庆市应急科普资源库建设。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周”“世界急救日”等为主要载体,共同推动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大力发展应急志愿服务。完善志愿者管理相关办法,保障志愿者权益、规范志愿者管理。充分调动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建立社区(村居)、家庭相结合的自救和互救体系。

4.完善市场参与机制

推动第三方技术服务。加快培育发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作用,以第三方身份开展评估咨询、检查督查,承担相应工作责任。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社会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推进巨灾保险,研究建立地震、洪水等巨灾保险制度,设立巨灾保险基金。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功能,加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保障。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紧急运输等应急领域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将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

5.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对标相关创建标准,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四、重大工程

(一)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补充和更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应急装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抢险救援技术指挥官制度,结合实际分批遴选4名左右抢险救援技术指挥官。

航空救援临时起降点工程。依托现有应急避难点、学校操场、广场等公共资源,按照航空救援临时起降点要求实施改造完善,在全县布局2个临时起降点。

(二)安全减灾社区建设

采取奖补方式,用五年时间完成15个社区安全减灾标准化建设,按照重庆市安全社区“六有”标准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规范夯实社区安全基础。

(三)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建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将全县救灾等物资统一集中管理,县政府统筹调度、调拨。

推进乡镇(街道)应急储备库建设,有序推进村(居)及企事业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点(应急救援站或微型消防站点)建设。

(四)县应急管理实训基地建设

完善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内容包括标准营房、训练场等基础设施、师资队伍、培训器材、业务系统(综合应急指挥大厅)、装修工程等。

(五)城市级避难场所建设

按城市级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建设完善各乡镇(街道)应急避难场所。

(六)村级防灾减灾预警工作站建设

推进完善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预警工作体系,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推进村级预警工作站建设。

(七)应急管理队伍大培训工程

重视未来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创新人才制度,实现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加强核心业务、关键技术人才培养,完善培养人才和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统筹用好人才资源,为防灾减灾事业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按照3年轮训一次的要求,对部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开展集中培训,对部门、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开展规范化、专业化培训,对部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对部门、乡镇(街道)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八)自然灾害监测与治理工程

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工程。摸清全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和移民搬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群结合GNSS监测设备建设100处、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设备建设357处。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30处,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移民搬迁300人。

地震安全保障工程。建设1-2个地球物理观测站点,完成现有地震监测台站标准化和信息化技术升级改造。

智能气象协同观测系统建设。积极实施全县15个观测站的新建及改造升级,建设温室气体观测站1个、发基垂直遥感观测系统1套,完成X波段双偏振雷达建设,完善天地空一体化综合气象观测站网。

(九)应急信息化建设工程

县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成集“视频监测监控、隐患排查、违法抓拍、数据分析、远程调度、应急指挥”和“视频会商、视频会议”及灾害信息发布于一体的智慧应急信息系统平台。争取市应急管理局为县应急指挥中心、乡镇(街道)应急指挥平台配置统一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

智能高分辨率预报系统。应用新一代高分辨率数值预报系统和智能融合预报系统,为高分辨率数值预报系统提供运维服务。

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用全县防灾减灾重点人员以及灾害隐患点的预警大数据集,完善以“一体系、三网络、五平台”为核心的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县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对接市级防震减灾服务云平台,建设涵盖地震监测预警、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防治策略、抗震设防需求、应急辅助决策、科普宣传与舆情导控、防震减灾政事管理等功能的专业信息处理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

(十)安全保障基本面改善工程

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强隧道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隧道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升级;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施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民生工程;实施老旧居住建筑改造,加强城市防洪防涝与调蓄设施建设;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点工程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大经费投入

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基本建设投资,对列入规划的应急管理重大工程项目予以支持。健全应急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实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群防群治、风险共担机制。落实事故伤亡赔付制度,建立完善应急救援补偿机制,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三)加强协调衔接

建立健全规划协调衔接机制,强化规划对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作用,确保各级应急管理规划之间以及相关专项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统筹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国土空间、城乡建设等规划要充分考虑各类风险点、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避难场所等因素,统筹安排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考核评估

强化企业生产过程安全管理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机制,实行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把安全生产目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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