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2655919B/2025-00078 | [ 发文字号 ] | 城委教秘发〔2025〕3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3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04 |
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现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远离溺水”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及有关市领导批示要求,按照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教委《202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工作方案》(渝公发〔2025〕16号)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落实暑期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10条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严防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完善防范机制,全面落实预防教育、警示提醒、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着力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体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溺水事故发生,为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人民群众家庭幸福筑牢安全防线。
二、工作对象
专项行动服务对象为全县未成年人,重点针对中学生、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子女,重点关注上学路上、放学途中、课外户外、周末、假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重点突出水边、河塘、堰塘、沟渠等重点地段。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教育铺天盖地。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为主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抖音、微信、乡村“大小喇叭”等形式,制作播放防溺水宣传标语、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加强学生防溺水宣传,做到“天天播、村村放、人人看”。学校要利用LED、宣传栏等重点部位的醒目位置投放张贴防溺水宣传标语,落实安全教育课程,下发预防溺水倡议书和安全宣传资料,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1次预防溺水安全提醒。加强家校联系沟通,建立完善面向家长的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通过防溺水专题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利用手机短信、微信、钉钉等载体向家长推送预防溺水等安全提醒,实现防溺水宣传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家长和未成年人知晓率100%。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要把防溺水宣传与服务开展结合起来,适时合理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妇联)
(二)监护责任层层压实。各乡镇(街道)要把做好未成年人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学校要提醒学生放学后及时回家,并将离校时间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村(社区)、网格在节假日期间定期线上随访或上门走访,提醒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责任,避免发生意外溺水事件。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机构、场所履行服务开展中的监管职责,严防溺水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政法委、县教委、县民政局、县妇联、县市场监管局)
(三)风险隐患持续清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对辖区内易发溺水事故的河流、堰塘、水库、山塘坪、水池、建筑工地、开放性水域等重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整治,关注汛期、恶劣天气、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定期不定期联合开展以网格为单元的防溺水拉网式排查,加强各类水域巡查守护,及时制止未成年人私自玩水、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填写水域安全排查记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在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水域设立完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配置救生圈、长竹竿、长绳等救援设备,并公布监管电话。鼓励村(社区)在有条件的区域规划建设适宜的游泳、戏水场所,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方便、规范的亲水环境。学校要主动参与对校园和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随时对学生进行提示教育,并告知学生家长,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应急局)
(四)特殊群体高度关注。各乡镇(街道)要紧盯学生群体,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特殊家庭未成年学生等重点群体,加强教育管理,健全关爱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切实避免漏管失控,不能出现防护盲区。充分运用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流动少年宫、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假日和课后活动,使他们得到有效监管。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结合走访排查,全面掌握本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因家庭关爱缺失和监护薄弱而外出游泳情况,坚决防止溺水等群死群伤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教委、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
(五)应急处置迅速果断。各乡镇(街道)要强化未成年人优先救护理念,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应急、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做好事故调查、救助帮扶等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强化重点时段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未成年人的溺水事故报告及时、妥善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
四、职责分工
乡镇(街道)负责制定辖区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村(社区)、学校、部门联动。组织对水库、河流、池塘等危险水域的隐患排查,设立警示标志,配备救生设备,落实巡查人员。通过横幅、广播、宣传车等方式普及防溺水知识;联合学校、社区开展“防溺水宣传周”活动。制定溺水事故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救援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响应。宣传部门负责统筹社会面防溺水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新媒体、公益广告等扩大宣传覆盖面;挖掘正面典型,营造社会氛围。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防溺水措施,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危险水域巡逻,及时劝阻野泳行为;协助事故调查,维护现场秩序。民政部门负责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督促监护人履行责任;依托社区开展关爱活动。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深基坑、水池的监督管理。水利部门负责监管河道、水库等水域安全,完善隔离围栏、警示标识;加强汛期重点区域巡查。应急部门负责统筹应急预案,协调救援资源;组织多部门联合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妇联组织负责指导未成年人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卫健部门负责开通溺水急救绿色通道,培训基层医护人员急救技能;普及心肺复苏等知识。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工作。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5月下旬)。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举措,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6月上旬—9月底)。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实现防溺水宣传教育铺天盖地,水域排查全面彻底,设施设备多维覆盖,巡逻巡查严密高频,联防联控协同高效,筑牢织密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防护网。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5年10月)。各单位在对专项行动总结基础上,认真梳理工作经验、特色做法,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防护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形成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学校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附件4)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报送县教委,联系人:何桥;联系电话:18996500297。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防溺水安全工作,事关广大未成年人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平安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履行乡镇(街道)属地、部门属事、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定期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防溺水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三)强化督导检查。暑期,县平安办将牵头对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将防溺水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定期通报晾晒。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落实暑期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10条措施的通知
2.“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倡议书
3.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4.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工作任务清单
5.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文件下载:
城委教秘发〔2025〕3号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1:渝委教秘函〔2024〕31号关于落实暑期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1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2:“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倡议书.doc
附件3: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doc
附件4:城口县2025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工作任务清单.docx
附件5: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