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药材收购加工扶持
- 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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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内容:收购县内种植的“城八味”品种药材,并开展加工和销售的企业(品种含:高含量箭叶淫羊藿、独活、云木香、大黄、连翘、川贝母、曲茎石斛、天麻),按照单品销售额比例进行扶持。切制、烘干、包装等初加工企业扶持资金不超过40万元;提取物、中成药、保健食品、中药药品生产企业扶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局
政策来源:《城口县中药产业扶持办法(2025年)》(城委农办〔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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