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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84231092L/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高燕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21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城口县高燕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预算公开

城口县高燕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高燕镇人民政府是城口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行政部门,负责全面规划和组织实施我辖区各项行政事业的发展。高燕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基层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它具有领导、管理、执行、决策、协调、服务等职能,肩负着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组织、推动各项工作的任务。2023年高燕镇人民政府在城口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发展,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二)机构设置

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后,高燕镇党委、政府含8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财政办、乡村振兴办、平安办)、5个事业站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人员情况

人员情况:根据202312月工资统发数据,本单位在职职工65人,其中:政府机关在职职工36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7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7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518.91万元,主要是人员待遇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7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575.6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2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0.26万元,农林水支出1503.21,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8.6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数增加518.91万元,主要是人员待遇经费拨款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5.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5.66万元,比2023年增加51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44万元,比2023年增加590.5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19.22万元,比2023年减少79.65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等重点工作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6.51万元,比上年增加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3采购货物支出1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桌椅、档案柜等。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07.6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城口县高燕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23-5950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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