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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如何办理?

日期:2021-12-31

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标准指南,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需提供资料: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医保电子凭证;《重庆市职工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登记表》。

4.办理程序: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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