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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642H/2021-00064 [ 发文字号 ] 城扶组办发〔 2021 〕5 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21 [ 发布日期 ] 2021-09-21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资金)项目 计划的公示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城口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通知》(城府办发〔2020〕179号)和城口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城扶组办发〔2020〕62号)要求,现将《城口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城口县委统战部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扶组办发〔2021〕5号)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23-59210820、12317。


附件:1.《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国有贫困林场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扶组办发〔2021〕5号)

      2.城口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

      林场扶贫资金)计划安排表(城扶组办发〔2021〕5号)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1日


附件1

扶组办发〔 2021 〕5 号

城口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城口县委统战部城口县财政局城口县林业局

关于下达 2021 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少

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

计划的通知

鸡鸣乡人民政府,沿河乡人民政府:

根据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 提前下达 2021 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 2020 〕58 号)目前已提前到位 2021 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200 万元(其 中中央资金 190 万元、市级资金 10 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 提前下达 2021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渝财农〔 2020 〕128 号) 要求。目前已提前到位 2021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153 万元(均为中央资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财政预算管理及财政扶 贫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县脱贫攻坚办、县财政局商县委统战 部、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委、县林业局等有关行业部门共同研 究提出了安排意见,并提交县分管领导进行了审核同意。现将 353 万元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项目计划

(一) 安排鸡鸣乡相关扶贫项目资金 200 万元。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纳入 2021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项目库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一是安排 100 万元用 于双坪村乡村旅游特色村寨项目建设,由鸡鸣乡组织实施,县住 房城乡建委履行行业扶贫监管责任。二是安排 100 万元用于电商 扶贫项目建设,由鸡鸣乡组织实施,县商务委履行行业扶贫监管责任。

(二) 安排沿河乡相关扶贫项目资金 153 万元。从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安排。纳入 2021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用于联坪村污水 处理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由沿河乡组织实施,县生态环境局履行行业扶贫监管责任。

二、脱贫攻坚资金项目监管要求

(一) 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归口管理责任,实施单位及时编 制项目实施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切实负责项目申报、审查、监督、公示公告、验收、档案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价。

(二) 落实好实施主体责任。按照“谁实施、谁负责”原则,业主单位是实施主体,负责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金使用和项目 实施全过程监管。切实常态化监管,引导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 实施、管理,切实履行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

(三)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 管理办法》(城财发〔 2019 〕302 号)、《城口县扶贫项目资金监督 管理办法( 2020 年修订)》(城府办发〔 2020 〕179 号) 等脱贫攻 坚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规定,确保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 精准、扶贫成效精准。

(四) 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做好项目库建设,严格规范“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项目管理程序,加强项目 评估和论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

(五)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 绩效管理办法》(城府办发〔 2018 〕220 号)、《城口县扶贫项目资 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城府办发〔 2019 〕24号) 相关要求,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全面实施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提前设定扶贫项 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严格项目 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

(六) 限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计划下达后 60 日内启 动实施,单个扶贫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当年度实施完毕,确需跨年度的应在12个月内实施完毕,收到验收申请后 1 个月内完成检查 验收,竣工结算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年度扶贫资金支出进 度达到 92%以上。

(七) 建立完善补助资金直达制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 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 卡通”管理与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效衔接,所有直接兑付到户到 人的扶贫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严禁扶贫资金层层转拨,实现扶贫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八)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 两个一律” 要求,严格执行《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城扶 组办发〔 2018 〕86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扶贫资金 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城扶组办发〔 2020 〕62号),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 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对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九)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 资产清理工作的通知》(城扶组办发〔 2020 〕119 号),以资金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及时做好确权登记,建立项目台账,分类处理,明确管护责任。

(十) 及时规范扶贫项目档案。按照项目入库、项目实施过 程、项目支付情况、公示公告情况、绩效目标实现证明、项目可 持续性等方面,完善项目前期程序、实施方案、实施方式、合同

订立、承包单位、公示公告、监督管理、验收、结(决) 算、资金支付、绩效目标等基本要素,形成“专人负责、全程收集、县乡一致,一项一档、分类存放、长期保存”的档案管理模式,使扶贫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的各个环节都有据可查。

(十一) 扎实做好国扶系统录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及时 准确规范将项目维护、立项、实施等有关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 信息系统,做到资金安排与项目实施匹配、项目与贫困户受益情 况关联,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做 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附件:城口县 2021 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 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 项目分配明细表

城口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 战 部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林业局

                 2021 年 1 月 29



附件


城口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计划安排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安排实施单位建设任务财政资金(万元)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前期工作进展项目子类型资金来源项目库情况整合情况项目计划文件资金预算文件备注
实施年度完工年度主管部门业主单位
合计








353










1城口县2021年沿河乡联坪村污水污水处理整治工程项目村基础设施新建联坪村2021.12021.11县生态环境局沿河乡人民政府采用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方式,建设排污管道、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对生产生活污水进行综合整治。15378户270人(建卡38人)受益解决78户270名群众生活污水及牲畜粪便偏方问题,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村级义务监督员参与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督,全体村民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通过村级项目实施公示进行监督。完成前期规划论证其他中央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按国家、市级要求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城扶组办发〔2021〕5号

2城口县2021年鸡鸣乡双坪村乡村旅游特色村寨建设项目产业项目改扩建双坪村2021.12021.11县住房城乡建委鸡鸣乡人民政府续建袁家院子8户、张家坪8户特色村寨改造100受益人口16户85人(贫困户5户24人)巩固提升村容村貌,提升生产生活质量。群众参与,带动贫困户增收已开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按国家、市级要求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城扶组办发〔2021〕5号

3城口县2021年鸡鸣乡电商扶贫产业项目产业项目新建双坪村2021.12021.11县商务委鸡鸣乡人民政府打造鸡鸣乡乡村振兴电商扶贫产业示范基地,涵盖电商扶贫产业公共服务中心、特色农产品溯源展示服务中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等100受益全乡5556人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带动15户贫困户稳定增收。带动地方农特产发展,初期预计年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带动100户村民(其中20户贫困户)从事农产品生产,户均增入不低于3000元。完成前期规划。其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万元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按国家、市级要求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城扶组办发〔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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