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33952463K/2022-00038 | [ 发文字号 ] | 城交通发〔2022〕59 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0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1 |
城口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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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0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1 |
城口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城口县交通局
关于印发《城口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府办发〔2021〕21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城口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口县交通局
2022年9月20日
城口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条 考核依据
为规范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依据公路养护管理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市交通局、市公路事务中心有关公路养护管理和《城口县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城府办发〔2021〕213号)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考核对象
本细则考核的农村公路是指根据《城口县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城府办发〔2021〕213号)所定义的农村公路范围,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三条 考核实施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县交通局每季度对农村公路路况质量、构造物状况、养护管理等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向乡镇(街道)通报检查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给予技术指导。次年1月15日前完成年度考核评比,将每季度考核得分加权计算作为年度考核得分。乡镇(街道)每月对所承担的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报送县交通局。
第四条 考核内容
农村公路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管养责任落实、经费管理、日常养护、公益性岗位管理、“路长制”工作、应急抢险、路产路权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一)机构、制度建设和档案资料管理(7分)
1. 机构及人员(2分)
明确公路养护管理组织机构和分管领导,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规范管理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确保有机构有人员管理公路工作;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通讯和操作工具等设备齐全。
2.制度建设(1分)
要求各项制度、职责健全,包括管养计划、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管养巡查、桥涵隧道专项检查、养护管理考核等制度。
3. 上墙资料(2分)
公路管理机构基本情况简介、管养路线示意图、工作制度、工作岗位职责、管理人员分工。
4. 报表资料(2分)
① 公路养护路线明细表;
② 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路政管理检查记录表;
③ 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记录表;
④ 桥隧台账、涵洞台账及公路附属设施台账、公路养护管理台账、养护费用支出台账、管养合同;
⑤ 其他工作报表、记录及文件存档;
⑥ 公路绿化管护台账。
(二)日常养护(50分)
1. 路基养护(15分)
路基无沉陷、边坡稳定、平顺,无杂物、垃圾;路肩缺损等病害及时处理;排水系统无淤塞,无损坏,排水畅通;挡土墙完好,泄水孔、沉降缝清理及时。
2. 路面养护(25分)
路面平整完好、整洁无杂物、排水畅通,病害处置及时;及时修补沥青路面的裂缝和坑槽等病害,及时填灌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裂缝和接缝;泥结石路面保证平整坚实,无坑凼、无车辙等病害,排水良好。
3. 桥梁、涵洞和隧道养护(8分)
桥梁排水通畅无堵塞,桥面清洁无杂物,桥梁伸缩缝无充填物,外观整洁;涵洞完好无淤塞,外观整洁;隧道内整洁,无抛洒物,交通设施无破损,外观整洁。管养人员经常对桥梁、隧道、涵洞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 公路绿化(2分)
公路两侧可绿化路段力争进行绿化,已绿化的路段行道树管理状态良好。
(三)路政管理(20分)
1. 制度建设及人员配备(3分)
建立乡、村路政管理网络,每条公路明确路政员、技术员、护路员,从事公路管护、路政管理、日常保洁等工作。将公路管养纳入乡规民约和村民护路公约。
2. 路障清除(5分)
保持公路路容整洁,无乱堆乱放、打场晒粮,无侵占公路用地现象。
3. 维护路产路权(7分)
及时制止挖占公路、在公路用地内新增违法建筑、新增杆线,因采石、建设、开发损坏路面、阻塞边沟等现象,及时清理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种植农作物现象。
4. 交通附属设施(5分)
管理和维护好交通附属设施(公路标识标牌、安防工程、警示桩、公里桩、百米桩、招呼站点等),对缺损、丢失的应及时补上。
(四)公路应急抢险(8分)
制定科学的公路应急抢险预案,完善应急抢险机制。因自然灾害致使公路、桥梁和涵洞等设施损毁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沿线群众对所承担的乡道、村道公路抢修保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五)养护资金管理(5分)
多元筹措公路养护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作他用。
(六)“路长制”工作(10分)
按《城口县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细则》(城路长办发〔2022〕5号)考核折算。
第五条 考核结果
乡镇(街道)承担的乡道、村道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设“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 80分(含80分)~89分为良,70分(含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 考核奖惩
县交通局对乡镇(街道)承担的乡道、村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验收合格后拨付养护补助经费。根据年度综合考核评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考核评为优、良等次的分别按1000元/公里·年、800元/公里·年的标准给予养护经费奖补。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扣减当年养护补助经费,整改验收合格前停拨第二年度公路养护补助经费,并予通报,待验收合格后再予拨付。对管养失位,道路技术状况差,限期不整改的乡镇(街道)同时停止安排第二年度建设项目和资金,并启动问责程序。
第七条 在公路养护管理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责任单位的年度评定资格,扣除相应补助资金。
(一)公路路容、路貌、路况较差,管理混乱,严重影响车辆通行,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二)公路养护管理中有严重违规、违纪的。
(三)公路养护管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城口县交通局关于印发城口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城交通发〔2020〕209号)同时废止。
第九条 本办法由县交通局负责解释。
附件:城口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表
城口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农村公路 |
所有内容 |
《城口县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城府办发〔2021〕213号)所定义的农村公路范围,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100 |
||
机构、制度建设和 档案资料管理(7分) |
机构人员 |
组织机构和分管领导不明确、人员配备不到位和无固定办公场所不参与考核评比。办公设施设备缺一项扣0.5分;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扣1分。 |
7 |
||
制度建设 |
各项制度和职责建立健全,少一项扣0.2分。 |
||||
档案资料 |
上墙、报表资料完整,上报及时,存档规范整洁。资料不完整规范扣0.5分,迟报一次扣0.5分,少报一项扣0.5分。 |
||||
日 常 养 护 (50分) |
路基 养护 (15分) |
路肩边坡 |
路基沉陷影响行车安全,边坡病害未及时修复,边坡堆积物未及时清理,路肩缺损,路肩上有杂物、垃圾、堆积物、杂草,发现一处扣0.5分。 |
15 |
|
排水系统 |
排水系统淤塞、损坏、不畅通未及时清理修复,发现一处扣0.5分。 |
||||
构造物 |
构造物无杂草,发现一处扣0.5分。 |
||||
挡土墙 |
挡土墙泄水孔、沉降缝清理不及时,发现一处扣0.5分。 |
||||
路面 养护 (25分) |
病害防治 |
病害预防及时到位,有明显病害未修复每处扣0.5分。 |
25 |
||
路面平整 |
路面路拱适度、无坑槽、无坍方。局部隆起和坑凼、车辙、排水不畅通等病害发现一处扣0.5分;有坍方每处扣0.5-2分。 |
||||
路面清扫 |
路面不整洁,有抛洒物,每处扣0.5分;有落石每处扣0.5分。 |
||||
桥涵 隧道 养护 (8分) |
桥梁 |
桥栏损坏一处扣1分;桥面破损、伸缩缝有充填物、外观不整洁发现一处扣0.5分;无检查记录扣1分。 |
8 |
||
涵洞 |
涵洞淤塞外观不整洁,每处扣0.5分;无检查记录扣1分。 |
||||
隧道 |
隧道整洁、无抛洒物,交通设施破损、外观不整洁每处扣0.5分;无检查记录扣1分。 |
||||
公路绿化(2分) |
绿化 |
行道树歪斜、损毁等一株扣0.2分。 |
2 |
||
路政 管理 (20分) |
制度建设 |
将公路管养纳入乡规民约或村民护路公约,否则扣0.5分。 |
3 |
||
管理人员 |
每条公路明确路政员、技术员、护路员,少一人扣0.5分。 |
||||
路障清除 |
乱堆乱放、违规占用路面,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路产路权 |
违规挖占公路,发现一处扣0.5分。 |
7 |
|||
占用控制红线内种植农作物,发现一处扣0.5分。 |
|||||
控制红线内有新增违法建筑未处理,发现一处扣1分。 |
|||||
控制红线内新增杆线,发现一处扣0.5分。 |
|||||
采石场、砖窑厂、建设、开发等损坏路面,阻塞边沟,发现一处扣0.5-1分。 |
|||||
附属设施 |
交通附属设施缺损,每处扣0.5-1分。 |
5 |
|||
应急抢险(8分) |
抢险保通 |
无公路应急抢险预案扣1分;未建立应急抢险机制扣1分,机制不完善扣0.5分;因自然灾害等导致公路、桥涵、隧道等受损抢修不及时每处扣2分。 |
8 |
||
养护资金管理(5分) |
资金筹措 |
多元筹措公路养护资金,否则视情况扣分。 |
5 |
||
专款专用 |
养护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有截留、挪作他用全扣。 |
||||
“路长制”工作(10分) |
-- |
按《城口县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细则》(城路长办发〔2022〕5号)考核折算。 |
10 |
注:各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城交通发〔2022〕59号城口县交通局关于印发《城口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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