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1162344XR/2021-00073 | [ 发文字号 ] | 城委农组〔2021〕10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奖补;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23 | [ 发布日期 ] | 2021-10-05 |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城口县中蜂、羊肚菌、老茶园改造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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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奖补;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23 | [ 发布日期 ] | 2021-10-05 |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城口县中蜂、羊肚菌、老茶园改造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城委农组〔2021〕10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驻县单位:
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城口县中蜂、羊肚菌、老茶园改造产业扶持政策》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3日
城口县中蜂、羊肚菌、老茶园改造产业扶持政策
(2021年)
一、扶持对象
围绕我县“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中蜂、羊肚菌产业及实施老茶园改造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扶持标准
序号 |
产业 类别 |
扶持环节 |
扶持规模 |
扶持内容 |
扶持标准 |
扶持数量 |
预计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中蜂 |
提升示范基地 |
农民合作社常年蜂群保有量达到300群以上;家庭农场常年蜂群保有量达到30群以上。 |
购买种蜂 |
200元/群 |
|
|
|
购置蜂箱 |
100元/套 | |||||||
蜂蜜加工基地 |
取得中蜂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发中蜂产品,正式投产运行,有产品上市。 |
购置中蜂蜜加工设施设备 |
投入的50% |
|
|
| ||
蜂蜜加工销售 |
中蜂蜜加工销售企业通过收购蜂蜜的方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收购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 |
对市场主体进行奖补 |
收购金额的5% |
|
|
| ||
2 |
羊肚菌 |
新建大棚 |
达到0.5亩以上,合作社不低于30亩 |
标准钢架大棚 |
18000元/亩 |
|
|
|
简易生产棚 |
1800元/亩 |
|
| |||||
生产资料 |
菌种、营养袋补助 |
1800元/亩 |
|
| ||||
3 |
茶叶 |
老茶园改造 |
连片面积在3亩以上,老茶树在500株/亩以上的茶园 |
清理茶园、树冠塑造、肥水管理补助。 |
700元/亩 |
1万亩 |
700 |
清理茶园补助200元/亩;树冠塑造补助200元/亩;肥水管理补助300元/亩。 |
合计 |
|
|
三、兑现方式
中蜂、羊肚菌、老茶园改造提升示范基地建设以乡镇(街道)为申报主体,报行业主管部门入库备案,按项目库管理办法进行兑现。中蜂蜂蜜加工基地建设和中蜂蜂蜜加工销售由行业主管部门分批次下达项目,由扶持对象申报实施方案经评审通过后,予以先建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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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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