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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基地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可享受1300元/人·月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其实际留用人员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500元/人·月,补贴期限为1-12个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就业见习人员每人100元标准一次性划拨给就业见习基地。被评为“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单位可有一定资金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