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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12-05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2023年10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要求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为此,结合城口实际,我县制定了《城口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一是确定了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二是确定了2023年、2025年、2027年阶段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一是明晰执法事项全面梳理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执法事项,科学赋予乡镇(街道)赋权行政执法事项,汇总梳理委托行政执法事项,形成全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统一向社会公布。二是统筹执法力量,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有关县级部门下沉力量统筹运行是创新制度机制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实施“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四是强化数智引领,通过“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应用和渝快政掌上执法,实现“网上办案+移动执法”,探索推广非现场执法、“无感执法”和企业合规“无感体检”。五是加强协调监督,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加强解决改革重难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协调、监督。

第三部分是实施步骤。一是先行试点阶段明确复兴街道、北屏乡为首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单位,公布复兴街道北屏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法定+赋权)上线使用数字应用开始执法办案。是全面推广阶段。梳理形成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法定+赋权+委托)并统一公布和实施。

第四部分是组织保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我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二是强化工作保障落实执法力量、考核激励、执法经费等相应保障。三是严格督促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办适时开展实地督查,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四是做好总结提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交流、典型案例复盘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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