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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封山令》 政策解读

日期:2022-08-23

一、背景依据

当前我县连晴高温,森林火险持续红色预警。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制定。

二、主要内容

(一)《城口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封山令》规定了我县封山时间。202281913时起至202283124时止。

(二)《城口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封山令》规定了我县封山区域。九重山国家森林公园集中连片林区(涉及区域:庙坝镇、明通镇、双河乡、周溪乡、蓼子乡),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集中连片林区(涉及区域:高观镇、巴山镇、高楠镇、咸宜镇、东安镇、左岚乡、龙田乡、北屏乡、岚天乡、河鱼乡、厚坪乡、明中乡、蓼子乡)。

(三)《城口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封山令》明确了封山规定。一是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二是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三是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入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义务。四是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五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向乡镇街道或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或者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县应急局023-59222355,县林业局023-59223366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无。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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