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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02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报送2021年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安排,现将城口县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收到当年中央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共计60837.16万元,分配下达至各单位60741.28万元,分配进度99.8%,支付46778.79万元,支付率76.89%,其中:收到直达资金51633.16万元,分配下达51537.28万元,分配进度99.81%,支付40123.07万元,支付进度77.7%;收到参照直达资金9204万元,分配下达9204万元,分配进度100%。,支付6655.72万元,支付率72.3%。  

(二)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实情况

我县直达资金中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505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591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0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4013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91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001.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5744.8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70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697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596.03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9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2.53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82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10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经费60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211万元,就业补助资金2803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5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356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321万元,服务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6043万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0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231万元,渔业发展补助资金6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9万元。

三)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直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财办预〔2020〕111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在资金拨款渠道上,除涉及财政专户的直达资金外,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督促各用款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后及时将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按照要求在本地预算指标系统中对直达资金预算指标进行标识,在预算指标文件下达后3日内将指标信息在监控系统中实现分配,在资金支出后3日内将支付信息在监控系统关联。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直达资金管理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高直达资金工作的管理水平。

(一)健全直达资金分配机制。指导相关科室和单位收到直达资金后,立即安排使用,提出方案、快速行文、及时拨款,确保资金到达最终收款人,并第一时间将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系统。

(二)加快直达资金使用进度。我县将加大力度督促各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完成上级下达直达资金的分配和拨付,切实发挥出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

(三)加大直达资金管理精度。指导相关科室和单位应按照上级财政对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指导要求,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录入的数据质量,业务科室进行数据自查,科室间互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确保监控系统中无一条预警信息。

(四)严格直达资金管理制度。我县将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直达资金的拨付使用、台账信息登记等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对账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应急体系,促进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确保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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