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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29711623327X/2023-00006 [ 发文字号 ]城府办发〔2022〕168号 [ 发布机构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土地 [ 成文日期 ]2022-12-29 [ 发布日期 ]2023-01-04 [ 体裁分类 ]规划 [ 有效性 ]有效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的 通知




城府办发2022168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29



城口县“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






一、进展与形势

(一)“十三五”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一)推进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二)严格受污染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三)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水平

四、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一)持续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

(二)全面实施养殖业污染防治

(三)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四)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五、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一)实施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

(二)试点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一)健全监测监控网络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投入政策

(三)加大宣传引导

(四)实施考核评估

八、附表

附件1 规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2 名词与指标解释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土壤〔2021120号)、《重庆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和《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城府办发〔2021148号)等要求,切实加强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生态振兴和绿色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进展与形势

(一)“十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顺利完成《城口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的目标任务,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完成55个安全利用类评价单元和43个严格管控类评价单元划分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无污染地块。完成11家重点工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序推进20余家锰矿关闭退出工作,确定重庆市城口县百步梯锰业有限公司原址地块为疑似污染地块。严格土壤污染企业环境准入,依法对24家锰钡矿企业和40个地块开展采样调查工作,初步完成全县锰矿和钡矿典型污染企业及污染因子分布图。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明确重庆鲁渝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城口县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管理,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和重点企业用地及其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初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全面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累计完成73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24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乡镇和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聚居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改工程。完成非正规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5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5%。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17%。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农药经营者纳入重庆市农药监管平台实现畜禽养殖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持续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以下简称“双源”)基础环境状况信息调查,初步建立全县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双源”清单,掌握了“双源”基本信息,县域内暂未发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完成了城口工业园区庙坝组团、巴山组团、高燕组团等3个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开展区域内加油站防渗处置工作,督导城口巴山加油站等13家加油站完成防渗漏设施改造。

(二)“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压力凸显。城口县地处大巴山腹地,山高谷深,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土壤工作起步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所需的资金缺口较大,技术支撑能力不足。根据锰钡矿典型污染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城口县部分企业原址地块存在锰、钡、砷、铅等金属超标,工业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防治压力凸显。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难度大。工业园区高燕组团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暂未建设,高燕河部分河段还存在锰浓度超标的风险。水输入型耕地土壤污染长期累积,精准断源难度大,企业减排重金属的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矿山治理修复任务艰巨,全县尚存600余亩历史遗留矿山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尤其是政策性关闭的锰矿治理修复问题亟需推进,矿渣弃土还存在随意堆放现象,监管难度较大。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全县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贡献率达到46.5%、总磷排放量贡献率达到57.2%,农业源污染排放十分突出。全县宜耕土地主要集中在沿河两岸,乡镇、农村管网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地区有效污水治理设施缺乏,农村生活污水散排现象依然较为严重,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禁养区养殖场和养殖户关闭搬迁资金缺口大。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不高,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增施有机肥、加强测土配方肥等农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推广应用。

监管能力依然薄弱。土壤、农业农村与地下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薄弱,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以及重点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尚未形成统一监测体系。全县土壤、农业农村与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机构不健全,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环境执法仪器设备短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方面普遍缺乏技术基础和管理经验。需加强有关部门对土壤、农业农村与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强化责任落实到位,健全部门间联动监管、信息共享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紧扣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部署,围绕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突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住守好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底线,保障城乡人居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为谱写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新篇章、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城口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理顺源头预防压力传导机制,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强化农村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化,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城口县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土壤、农业农村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台账式、清单化推进治理修复工作。

坚持科学减排、系统治理。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定目标,分级、分类管控受污染的建设用地,稳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系统、协同推进水、气、土、固体废物、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坚持强化监管、依法治污。建立监管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污染者担责”。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健全污染防治大数据平台,提升污染治理科学化、智慧化水平,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和重庆市考核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稳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35年,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农业面源污染得以有效遏制,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得以完善,农村生态环境得以根本好转。

十四五”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类 型

指标名称

2020年实际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土壤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0%

92%以上

约束性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有效保障

约束性

农业农村

化肥使用量

5372.5

稳中有降

预期性

农药使用量

38.7

稳中有降

预期性

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数量

73

新增28

预期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38.85%

50%

预期性

地下水

污染源风险监控点位”水质

--

总体保持稳定

预期性

三、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严格受污染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强化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推进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强化监管执法,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一)推进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实施“十三五”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成效“回头看”。建立并动态更新全县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实施以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耕地途径为目标的整治措施。

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排放镉、汞、砷、铅、铬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并动态更新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对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20236月底前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并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整治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聚焦锰矿、钡矿等矿区以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综合应用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和现场踏勘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矿区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废物。以任河、前河、中河等三条河流沿线区域为重点,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要求,以“自然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动态更新增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1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要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引导和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和绿色化改造。

(二)严格受污染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表明土壤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的,依法依规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是否可接受。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建设用地年度供地计划,县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及时开展调查评估,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开展关停搬迁企业地块污染状况排查,实施污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建立潜在污染场地清单,落实监管措施。到2025年,完成重庆市城口县百步梯锰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严格落实污染地块再开发管控要求。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的地块,以及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加强“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管理,在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用途变更以及核发用地或工程规划许可证前,落实地块是否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对未开展的要督促开展。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未治理修复并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之前,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对已经规划为“一住两公”的,未修复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之前,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核发用地或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及时梳理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督促违规开发利用地块完成整改。

强化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过程监管。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协同进行地下水、大气环境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对暂不开发利用的疑似污染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坚持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严格效果评估,确保实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目标后方可开工建设。针对完成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锰、钡矿以及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强化再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土壤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土壤污染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停止施工。针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通过跟踪监测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后期管理。

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县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县自然资源、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县自然资源部门及时与县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信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信息,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信息。明确各部门牵头负责的技术单位,统一空间信息文件的格式要求,将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

(三)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水平。

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农产品检测、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成果,动态调整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将清单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调整技术报告,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和图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禁止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食用农产品耕地。

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实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划区定界。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外,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逐步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建设0.5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提升安全利用类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巩固前期安全利用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生理阻隔、土壤调理等措施,结合大巴山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建设,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落实低积累品种替代、水分调控、叶面调控、优化施肥、土壤调理、酸碱度调控等安全利用措施。建设城口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片),2025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片)面积不低于全县安全利用类耕地面积的10%

强化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措施。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科学划定农用耕地严格管控区域。因地制宜采取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推广种植花卉苗木、麻、蚕桑等经济作物,以及经过安全评估的特色水果、油料作物、饲用作物等农作物)或者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加强严格管控区作物检测监管强化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专栏1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1. 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项目。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以及重有色金属矿区为重点,开展在产企业防渗漏、重金属减排等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工程,对全县600余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启动绿色矿山建设工程。

  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原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污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到2025年,完成重庆市城口县百步梯锰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3.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项目。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对存在污染的地块实施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

  4. 巩固提升耕地环境质量项目。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污染耕地分类治理。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0.5万亩。

四、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大种植业、养殖业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农村实现绿色发展。

(一)持续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广精准施肥,逐步推进全域化肥农药减禁工程,加大种植业投入品结构调整力度,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的宣传、培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动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试点和化肥减量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分区域推进减少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工作,在销售源头上进行扼制。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2025年底前,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

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普及标准农膜,大力推进地膜源头减量,示范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进农膜、地膜回收利用,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水平,到2025年,全县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大力推广秸秆全量还田、秸秆青贮氨化养畜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突出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为重点利用方向,开展秸秆还田利用,到2025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二)全面实施养殖业污染防治。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严格执行畜禽“三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管理规定,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主体责任。建设病死畜禽收贮点,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设备,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贮体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适应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的设施装备。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依法严查畜禽粪污偷排、直排、丢弃等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种养结合,加强对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的指导,推进畜禽养殖场、专业户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逐步开展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核查与评估。

实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水产养殖业污染源基础调查与监测,以30亩以上水面养殖为重点,完善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科学有序推进养殖尾水治理,30亩以上专用池塘养殖场落实尾水治理措施,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循环使用或资源化利用;30亩以下水产养殖场,鼓励采取种养结合方式,促进废弃物等就近就地消纳利用;严禁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排江河湖库。加强池塘标准化改造,梯次推进大水面生态养殖。在城口县巴山水库和中坝子水库试点开展以渔净水生态健康养殖。

(三)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城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供水改厕、农业生产等一体推进,推进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推行城口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聚居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逐步补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指导和推动分散农户生活污水资源利用,提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置水平。加强监督指导,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和监测评价。强化设施建设与运行一体推进的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兴隆村六合场污水处理站等26个已建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河鱼乡平溪村等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运行。2025年底前,全县104个优先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结合“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2025年底前,全县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100%的自然村(组)。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探索适宜城口县山区特点的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分类模式,引导农户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处理消纳厨余垃圾。借鉴农田乡联丰村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经验,实施垃圾“零废弃”村庄建设试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农村保洁人员配备机制,探索村庄保洁市场化运营机制,健全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分类、资源化利用的检查和考核制度。

(四)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建立完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录和信息台账。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加快整治周边环境污染问题,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25年底前,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例达到95%。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实施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监测评估,依法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排查、跟踪监测,建立清单,分类施治,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账。突出精准治污,因地制宜选择制度性、生态性、工程性措施对黑臭水体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河湖的河长、湖长要切实履行责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

推进农村生态系统恢复。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系统保护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山系、水系、廊道生态修复。构建以任河、前河为主体,其他支流、水库为支撑的绿色生态廊道。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洗砂、取土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行为。




专栏2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种植业污染防治。建设3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2.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城口县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包括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4万亩生态种养循环示范基地建设。根据城口水稻,中药材,蔬菜种植特性,结合周边区域养殖场(户)养殖种类和规模,配套种养循环基地设施设备,新建田间储液池容积合计23170立方米,购置灌溉管网655296米。建设病死畜禽收贮点,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设备。

3.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实施中明通镇白台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实施104个优先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持续推进河鱼乡平溪村、高燕镇西沟村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四方碑东安亢谷水厂水源地等6个“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完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五、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开展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一)实施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

调查评估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以锰钡矿废渣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地下油罐等为重点区域,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衔接污染源普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等成果,查清基本信息、环境管理、水质状况等内容,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识别地下水环境风险与管控重点。

落实重点污染源防渗和监测措施。化学品生产企业、垃圾填埋场等申领排污许可证时,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渗和水质监测相关义务,逐步推进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报送制度。严防渣场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等区域渗漏对地下水污染,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

(二)试点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推进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根据工业园区高燕组团、庙坝组团、巴山组团等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对环境风险不可接受的,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地下水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地下水环境监管,规范工业园区地下水监测管理。

防控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根据渗漏检测层渗漏量、地下水监测等结果,发现地下水污染的应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在巴山组团钡废渣处置场运行期间,每两年至少开展1次填埋场环境安全性能评估。

健全部门间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县生态环境局、规划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共享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水文地质勘查、地下水资源调查等信息。县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地下水环境“一张图”管理,实现水文地质分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污染源等信息共享。

专栏3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1.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双源”调查。

2.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城口县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高燕组团)废渣处置场等典型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3.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实施城口县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高燕组团)废渣处置场地下水污染防渗改造工程。

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一)健全监测监控网络。

完善城口县土壤环境监测网,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开展锰、钡等因子的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以及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充分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监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修复与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农村黑臭水体评估监测、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监测,逐步建立完善农业农村监测网络。逐步优化和整合“双源”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初步构建区域监管和“双源”监控相结合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依法开展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以及从业单位的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强化秸秆露天禁烧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水平,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培训,配备便携式污染检测仪器等设备。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农业农村与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单位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内容。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部门及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担负起本县内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责,统分结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细化部门工作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加强部门间协商沟通,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落实“一岗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政主要领导抓重点,分管领导抓落实,统筹协调各部门的任务分解,明确各部门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投入政策。

加强土壤、农业农村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水、土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针对县内重点矿山开采等地下水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废弃矿山酸性废水长期管控机制。简易审批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内容较为单一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财政转移支付补贴力度。支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探索实施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农膜、秸秆等废弃物回收处理与利用补贴力度,鼓励资源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将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设施的合理用地需求。

(三)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土壤、农业农村与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意见建议渠道,强化群众对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的监督。强化宣传培训,采用现场会、视频会等形式,组织召开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技术培训。推进土壤、农业农村与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环境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保护土壤、农业农村与地下水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考核评估。

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县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和市级的工作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相关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八、附表

附件1规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2名词与指标解释


附件1 规划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措施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完成时限

(一)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一)严格受污染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表明土壤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的,依法依规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是否可接受。

    县生态环境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5

      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建设用地年度供地计划。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生态环境局

      2025

        县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及时开展调查评估,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县生态环境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5

          开展关停搬迁企业地块污染状况排查,实施污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建立潜在污染场地清单,落实监管措施。到2025年,完成重庆市城口县百步梯锰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县生态环境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5

            严格落实污染地块再开发管控要求

            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的地块,以及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加强“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管理,在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用途变更以及核发用地或工程规划许可证前,落实地块是否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对未开展的要督促开展。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未治理修复并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之前,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对已经规划为“一住两公”的,未修复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之前,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核发用地或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及时梳理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督促违规开发利用地块完成整改。

            县生态环境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5

              强化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过程监管

              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协同进行地下水、大气环境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对暂不开发利用的疑似污染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坚持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

              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5

                严格效果评估,确保实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目标后方可开工建设。针对完成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锰、钡矿以及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强化再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土壤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土壤污染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停止施工。针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通过跟踪监测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后期管理。

                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5

                  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

                  县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县自然资源、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空间信息。

                  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5

                    县自然资源部门及时与县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信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信息,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信息。明确各部门牵头负责的技术单位,统一空间信息文件的格式要求,将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5

                      (二)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水平

                      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农产品检测、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成果,动态调整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将清单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调整技术报告,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和图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禁止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食用农产品耕地。

                      县农业农村委

                      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5

                        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实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划区定界。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外,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县生态环境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

                        2025

                          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逐步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建设0.5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县农业农村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2022

                            提升安全利用类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巩固前期安全利用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生理阻隔、土壤调理等措施,结合大巴山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建设,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落实低积累品种替代、水分调控、叶面调控、优化施肥、土壤调理、酸碱度调控等安全利用措施。建设城口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片),2025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片)面积不低于全县安全利用类耕地面积的10%

                            县农业农村委

                            县生态环境局

                            2025

                              强化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措施

                              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科学划定农用耕地严格管控区域。因地制宜采取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推广种植花卉苗木、麻、蚕桑等经济作物,以及经过安全评估的特色水果、油料作物、饲用作物等农作物)或者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加强严格管控区农作物检测监管。

                              县农业农村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2025

                                强化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县商务委

                                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

                                2025

                                  (三)推进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实施“十三五”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成效“回头看”。建立并动态更新全县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实施以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耕地途径为目标的整治措施。

                                  县生态环境局

                                  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

                                  2025

                                    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排放镉、汞、砷、铅、铬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并动态更新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对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20236月底前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并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县生态环境局

                                    县经济信息委

                                    2023

                                      整治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

                                      聚焦锰矿、钡矿等矿区以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综合应用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和现场踏勘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矿区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废物。

                                      县生态环境局

                                      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5

                                        以任河、前河、中河等三条河流沿线区域为重点,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要求,以“自然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

                                          动态更新增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1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要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

                                          县生态环境局

                                          县经济信息委

                                          2025

                                            引导和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和绿色化改造。

                                            县经济信息委

                                            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

                                            2025

                                            (二)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一)持续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全面推广精准施肥,逐步推进全域化肥农药减禁工程,加大种植业投入品结构调整力度,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的宣传、培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动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试点和化肥减量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分区域推进减少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工作,在销售源头上进行扼制。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2025年底前,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

                                              县农业农村委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2025


                                                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全面普及标准农膜,大力推进地膜源头减量,示范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进农膜、地膜回收利用,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水平,到2025年,全县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

                                                县供销社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2025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大力推广秸秆全量还田、秸秆青贮氨化养畜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突出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为重点利用方向,开展秸秆还田利用,到2025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县农业农村委

                                                  县生态环境局

                                                  2025

                                                    (二)全面实施养殖业污染防治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严格执行畜禽“三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管理规定,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主体责任。建设病死畜禽收贮点,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设备,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贮体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适应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的设施装备。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依法严查畜禽粪污偷排、直排、丢弃等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种养结合,加强对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的指导,推进畜禽养殖场、专业户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逐步开展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核查与评估。

                                                    县农业农村委

                                                    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

                                                    2025

                                                      实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开展水产养殖业污染源基础调查与监测,以30亩以上水面养殖为重点,完善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科学有序推进养殖尾水治理,30亩以上专用池塘养殖场落实尾水治理措施,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循环使用或资源化利用;30亩以下水产养殖场,鼓励采取种养结合方式,促进废弃物等就近就地消纳利用;严禁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排江河湖库。

                                                      县农业农村委

                                                      县生态环境局

                                                      2025

                                                        加强池塘标准化改造,梯次推进大水面生态养殖。在城口县巴山水库和中坝子水库试点开展以渔净水生态健康养殖。

                                                        县农业农村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2025

                                                          (三)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结合城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供水改厕、农业生产等一体推进,推进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推行城口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聚居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逐步补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县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

                                                          2025

                                                            持续推进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指导和推动分散农户生活污水资源利用,提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置水平。加强监督指导,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和监测评价。强化设施建设与运行一体推进的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兴隆村六合场污水处理站等26个已建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河鱼乡平溪村等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运行。2025年底前,全县104个优先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

                                                            县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5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结合“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2025年底前,全县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100%的自然村(组)。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探索适宜城口县山区特点的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分类模式,引导农户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处理消纳厨余垃圾。借鉴农田乡联丰村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经验,实施垃圾“零废弃”村庄建设试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农村保洁人员配备机制,探索村庄保洁市场化运营机制,健全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分类、资源化利用的检查和考核制度。

                                                              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生态环境局

                                                              2025

                                                                (四)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推进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建立完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录和信息台账。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加快整治周边环境污染问题,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25年底前,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例达到95%。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实施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监测评估,依法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县生态环境局

                                                                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

                                                                2025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排查、跟踪监测,建立清单,分类施治,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账。突出精准治污,因地制宜选择制度性、生态性、工程性措施对黑臭水体实施综合治理。

                                                                  县生态环境局

                                                                  县水利局

                                                                  2025

                                                                    强化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河湖的河长、湖长要切实履行责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

                                                                    县水利局

                                                                    县生态环境局

                                                                    2025

                                                                      推进农村生态系统恢复

                                                                      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系统保护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山系、水系、廊道生态修复。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洗砂、取土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行为。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2025

                                                                        构建以任河、前河为主体,其他支流、水库为支撑的绿色生态廊道。

                                                                        县水利局

                                                                        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

                                                                        2025

                                                                        (三)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一)实施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

                                                                          调查评估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

                                                                          以锰钡矿废渣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地下油罐等为重点区域,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衔接污染源普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等成果,查清基本信息、环境管理、水质状况等内容,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识别地下水环境风险与管控重点。

                                                                          县生态环境局

                                                                          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

                                                                          2025

                                                                            落实重点污染源防渗和监测措施

                                                                            化学品生产企业、垃圾填埋场等申领排污许可证时,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渗和水质监测相关义务,逐步推进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报送制度。严防渣场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等区域渗漏对地下水污染,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

                                                                            县生态环境局

                                                                            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5

                                                                              (二)试点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推进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根据工业园区高燕组团、庙坝组团、巴山组团等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对环境风险不可接受的,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地下水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地下水环境监管,规范工业园区地下水监测管理。

                                                                              县生态环境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2025

                                                                                防控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污染

                                                                                根据渗漏检测层渗漏量、地下水监测等结果,发现地下水污染的应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在巴山组团钡废渣处置场运行期间,每两年至少开展1次填埋场环境安全性能评估。

                                                                                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5

                                                                                  健全部门间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完善县生态环境局、规划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共享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水文地质勘查、地下水资源调查等信息。县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地下水环境“一张图”管理,实现水文地质分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污染源等信息共享。

                                                                                  县生态环境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2025

                                                                                  (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41

                                                                                  (一)健全监测监控网络

                                                                                  /

                                                                                  完善城口县土壤环境监测网,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

                                                                                  县农业农村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2025

                                                                                  42

                                                                                  开展锰、钡等因子的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以及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充分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监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修复与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农村黑臭水体评估监测、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监测,逐步建立完善农业农村监测网络。逐步优化和整合“双源”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初步构建区域监管和“双源”监控相结合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县生态环境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

                                                                                  2025

                                                                                  43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

                                                                                  依法开展土壤、农业农村与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以及从业单位的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强化秸秆露天禁烧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水平,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培训,配备便携式污染检测仪器等设备。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农业农村与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单位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内容。

                                                                                  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应急局

                                                                                  2025

                                                                                  附件2 名词与指标解释

                                                                                  1.“无废城市”

                                                                                  名词解释:是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实现安全利用的受污染耕地面积,占行政区受污染耕地总面积的比例。

                                                                                  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指标解释:指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未出现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情形的比例达到100%,或者达到95%以上且对违法违规利用的地块全部处罚整改到位、未对人居环境造成风险。

                                                                                  4.化肥使用量

                                                                                  指标解释:指城市农村地区当年化肥的使用量。该指标主要是推动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中化肥使用量,促进应用有机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

                                                                                  5.农药使用量

                                                                                  指标解释:指城市农村地区当年农药使用量。该指标主要是推动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中农药使用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

                                                                                  6.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数量

                                                                                  指标解释:是指生活污水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数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

                                                                                  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指标解释:指地区内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自然村(含农林场队)数量占该地区内自然村总数的比例,是评价及考核该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重要指标。

                                                                                      8.污染源风险监控点位

                                                                                  名词解释:“污染源风险监控点位”来源于“双源”点位,“双源”点位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点位、污染源风险监控点位。城口县无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