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229711623327X/2021-00154
[ 发文字号 ]城府人〔2021〕18号
[ 发布机构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 成文日期 ]2021-09-26
[ 发布日期 ]2021-09-30
[ 体裁分类 ]人事任免
[ 有效性 ]有效
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大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城府人〔2021〕18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大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刘大庆同志为城口县任河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田华清同志为城口县修齐初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澜同志为城口县任河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
陈康同志为城口县星辰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
张瑞平同志为城口县任河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汪晓琳同志为城口县任河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琴同志为城口县示范幼儿园副园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澜同志城口县示范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陈康同志城口县示范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特此通知
城口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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