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27X/2021-00154
- [ 发文字号 ] 城府人〔2021〕18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 成文日期 ] 2021-09-26
-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 体裁分类 ] 人事任免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大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日期:2021-09-30
-
大
中
小
- 分享到 :
城府人〔2021〕18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大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刘大庆同志为城口县任河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田华清同志为城口县修齐初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澜同志为城口县任河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
陈康同志为城口县星辰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
张瑞平同志为城口县任河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汪晓琳同志为城口县任河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琴同志为城口县示范幼儿园副园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澜同志城口县示范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陈康同志城口县示范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特此通知
城口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