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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45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 日期: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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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农函〔2026146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45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张有发代表:

您提出《关于督促农业保险公司履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压实承保公司责任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等部门明确要求承保公司端正经营理念,优化服务流程,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投保、惜赔、拒赔。对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的公司,要依法依规采取通报、罚款、限制业务范围甚至取消承保资格等处罚措施。同时,对在承保和理赔工作中,因保险公司人手不足、业务量大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的承保和理赔流程过慢等问题,要求保险公司改进服务,一是优化投保流程,鼓励保险公司联合乡村干部、协保员主动上门服务,利用各公司的APP简化投保手续,确保愿保尽保、应保尽保。二是加快理赔速度,对灾害事故要第一时间查勘定损,简化理赔单证,不得无理拒赔或压低赔付标准。对理赔纠纷,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或专家参与认定。三是完善基层协保体系,明确乡村干部在宣传、组织、协助报案等方面的职责,但不能将保险公司的责任转嫁给基层。

二、畅通投诉维权渠道

农户如遇投保、理赔难题,一是可向村、乡镇反映或县农业农村委(种养殖保险)、县林业局(中药材保险)投诉,由相关部门沟通处理。二是可直接拨打12378(银行保险业投诉维权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保险公司进行投诉。

三、建立监管考核机制

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与退出机制,由县财政局牵头,每年对承保公司的服务时效、投诉率、赔付率、农户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对连续排名靠后、问题突出的公司,核减承保乡镇数量甚至取消其下一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资格。

此复函已经高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凌浩博

联系电话:1816636023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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