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1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日期: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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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11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城交通函〔2026〕78号
杨仕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口县城至明中乡场镇沿线客运车辆收费问题的建议》(第20260011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多次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公路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267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农村客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1〕455号)要求,结合之前发改委《关于制定我县农村客运票价的通知》(城发改委文〔2014〕8号),制定印发了《关于核定全县农村客运延伸线路票价的通知》(城发改委发〔2020〕232号),核定全县农村客运基准运价为三级公路以上(含三级)0.32元/人.公里,四级公路0.35元/人.公里。县城至蓼子汽车客运里程票价标准为19元/人;县城至桃园茶林汽车客运里程票价标准为23元/人;县城至明中四合汽车客运里程票价标准为31元/人。
近年来,受燃油成本、人工费用及车辆维护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为维持正常运营服务,经法定程序调整后的票价旨在保障客运服务的可持续性与安全性。我们理解您对出行成本的关切,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客运企业优化线路布局,提高运营效率,并通过提升服务质量来增强乘客的出行体验。
此答复函已经李飞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联 系 人:江洪露
联系电话:15310500025
邮政编码:4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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