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 日期:2026-04-28
-
大
中
小
- 分享到 :
公开 办理等级(A)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邱常培代表:
您提出《关于将教师伙食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城口县教育事业和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严格执行“师生食材同质、菜品同价、师生同餐”规定,教师同学生一样缴纳伙食费。但根据县级财力,暂不具备将教师伙食费单独纳入财政专项预算的条件。一是全力保障学校运转经费。我县通过财政预算,足额保障生均公用经费,并对公用经费不足25万元的小规模学校补足至25万元;同时,按照在职在编教师人数,农村学校6900元/年.人、城区学校5500元/年.人增加师均补助经费,有效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二是全力保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25年投入约600万元,保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时发放,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三是县级财力薄弱。我县地方财力较为薄弱,财政运行高度依赖转移支付,目前单独保障教师生活补助十分困难。四是降本增效。加强学校食堂成本核算管理,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间接提升教师就餐保障水平。
下一步,县教委将持续关注教师就餐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学校食堂管理机制,优化经费保障模式,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此复函已呈唐真兴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何富明
联系电话:15826305968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