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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3-0009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城口纪委 [ 主题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3-03-17 [ 发布日期 ]2023-03-17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中国共产党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城口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县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单位构成

纪委监委人员编制总数为135名,其中: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派出监察室、县委巡察办共行政编制94名,参公事业编制20名,机关工勤1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事编制12名、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县纪委监委共设立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1副配备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2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2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增加1781.65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增加1781.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2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012.8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22.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6.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增加1781.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316. 1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变动,2023年年初预算未将公务员基础绩效奖、行政人员年度考核奖、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工资、公务员工资改革后调整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增加465.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异地监察留置费用因年终决算时留置案未办结,无法进行费用结算,暂未支付2022年异地留置费用,造成项目资金结余,本年度支出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0.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0.11万元,比2022增加1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3.62万元,比2022增加131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将公务员基础绩效奖、行政人员年度考核奖、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工资、公务员工资改革后调整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机关日常运转的各项商品和服务等支出;项目支出856.49万元,比2022增加465.53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异地监察留置费用因年终决算时留置案未办结,无法进行费用结算,暂未支付2022年异地留置费用,造成项目资金结余,本年度支出增加。

中国共产党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4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十条举措,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由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县纪委监委人员进一步、纪检监察工作量增加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2.3万元,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48.05万元,本年度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年初预算人数较上年减少;二是县纪委监委机关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俭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和发挥职能职责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结合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开展的需要,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采购使用标准制定采购任务,年初申报采购计划8万元,主要用于改善纪检监察办公设施和留置专区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高质量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职能职责,全年处置问题线索320余件。启动异地留置案件55人,追缴违纪违法款300余万元。高质量完成对40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2023年项目支出856.49万元,主要用于村居监督员补助、县委常规巡察、大案要案查处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查实、留置专区运行维护等,绩效目标设置详见附表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月,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投入使用监察留置场所一处、办公场地两处共计1000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县纪委监委机关预算公开联系人:包欣,联系方式:5922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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