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口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城口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县委工作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有关具体措施,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县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代管城口县法学会。
(二)机构设置。县委政法委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保密、督办、信息、政工、工会、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反邪教协调科。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防范和处理邪教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维稳指导科。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稳定形势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社会稳定情况,提出对策建议。牵头组织全县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综合研判,统筹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处理涉稳重大事项、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综治及平安建设指导科。调査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牵头指导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指导“雪亮工程”等政法综治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和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法治与执法监督科。统筹政法系统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掌握政法领域改革情况。统筹协调法治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舆情监控、舆论引导工作,承担县委政法委新闻发布工作。统筹指导督办全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开展积案排查化解、司法救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案件评查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市委政法委、县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县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政法队伍建设科。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指导组织开展委机关干部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满意度测评。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根据授权,代管城口县法学会的干部。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共城口县委政法委员会、城口县法学会。县委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 12 名。设书记 1 名,由县委常委兼任;副书记 3 名,其中:1 名主持常务工作,按同级党政部门正职配备;政治处主任 1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原则按1 名配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1 名。代管县法学会,县法学会设事业编制3名。2022年,县委政法委行政在编人员1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事业在编人员3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48.70万元,支出总计448.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90万元,减少14.6%,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项目支出调剂46.5万元到部分乡镇,用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稳、平安建设现场会工作等支出,二是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中减少支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部分。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4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88万元,减少13.1%,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项目支出调剂46.5万元到部分乡镇,用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稳、平安建设现场会工作等支出,二是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中减少支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7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48.7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6.90万元,减少14.6%,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项目支出调剂46.5万元到部分乡镇,用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稳、平安建设现场会工作等支出,二是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中减少支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其中:基本支出335.20万元,占74.7%;项目支出113.50万元,占25.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8.7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76.90万元,减少14.6%。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项目支出调剂46.5万元到部分乡镇,用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稳、平安建设现场会工作等支出,二是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中减少支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88万元,减少13.1%。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项目支出调剂46.5万元到部分乡镇,用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稳、平安建设现场会工作支出,二是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中减少支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部分。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22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调剂支出部分项目资金到乡镇,用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稳、平安建设现场会工作等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90万元,减少14.6%。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项目支出调剂46.5万元到部分乡镇,用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稳、平安建设现场会工作支出,二是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中减少支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部分。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22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调剂支出部分项目资金到乡镇,用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稳、平安建设现场会工作等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83万元,占8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23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减少支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部分。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46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卫生健康支出14.51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16.90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万元,减少0.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有正常浮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支出。公用经费3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5万元,减少32.1%,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紧开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压紧开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在预算范围内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压紧开支,力争保持“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要原因本单位2021年度未产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平安建设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等下乡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机关车辆管理,车辆运行费用较年初预算范围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压紧开支,保持现有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4.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平安建设调研督导检查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压紧开支,将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力争保持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只减不增。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0万元,减少70.6%,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行动,会议费用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0万元,减少54.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行动,会议费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5万元,减少32.1%,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紧开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国家安全工作专用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法治与执法监督工作、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反邪教协调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综治及平安建设指导工作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13.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价情况来看,项目经费的合理运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职责,提供强有力的政法保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总体完成情况是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组织、协调、推动专项小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事项的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和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措施;协调、督查推动本专项小组工作,总结推广工作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各乡镇(街道)和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迎接市级季度、年度考核和完成县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考核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调剂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要政策、总体方案,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任务;二是统筹协调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三是指导推动督促中央、市委和县委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大政策举措的落实;四是组织开展重要工作调研和督察,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组织实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宣传工作。
2.综治及平安建设指导工作
综治及平安建设指导工作总体完成情况是调査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26.5万元,调剂支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牵头指导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指导“雪亮工程”等政法综治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二是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和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三是负责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
3.反邪教协调工作
反邪教协调工作总体完成情况是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调剂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防范和处理邪教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推进无邪教创建活动;二是开展反邪教宣传工作和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4.法治与执法监督工作
法治与执法监督工作总体完成情况是统筹政法系统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掌握政法领域改革情况。统筹协调法治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舆情监控、舆论引导工作,承担县委政法委新闻发布工作。统筹指导督办全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开展积案排查化解、司法救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二是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案件评查工作;三是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市委政法委、县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县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
5.政法队伍建设工作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总体完成情况是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调剂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开展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二是指导组织开展委机关干部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有关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满意度测评。
(2)公开内容。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中共城口县委政法委员会 |
财政处室 |
行政财务管理科 |
自评总分(分) |
10分 | |||||||||||
部门 联系人 |
谢素娟 |
联系电话 |
59221566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485.92 |
448.70 |
448.70 |
100 |
10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完成了我县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 |
全面完成了我县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行政运行 |
年 |
485.92 |
37.22 |
448.70 |
100 |
100 |
100 |
是 | ||||||||
说明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 |
项目 编码 |
0001 |
自评 总分 (分) |
10分 | ||||||||||
主管 部门 |
中共城口县委政法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行政财务管理科 |
项目 联系人 |
谢素娟 |
联系电话 |
5922156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60 |
15 |
45 |
100 |
100 |
100 | ||||||||||
其中: 县级支出 |
60 |
15 |
45 |
100 |
100 |
100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我县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各项工作。 |
推动平安建设工作 |
全面完成了我县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各项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 |
个 |
项目经费 |
60 |
15 |
45 |
100 |
100 |
100 |
是 | ||||||
说明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综治及平安建设指导工作 |
项目 编码 |
0002 |
自评 总分 (分) |
10分 | ||||||||||
主管 部门 |
中共城口县委政法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行政财务管理科 |
项目 联系人 |
谢素娟 |
联系电话 |
5922156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40 |
13.5 |
26.5 |
100 |
100 |
100 | ||||||||||
其中: 县级支出 |
40 |
13.5 |
26.5 |
100 |
100 |
100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调査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
全面完成调査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 |
个 |
项目经费 |
40 |
13.5 |
26.5 |
100 |
100 |
100 |
是 | ||||||
说明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反邪教协调工作 |
项目 编码 |
0003 |
自评 总分 (分) |
10分 | |||||||||
主管 部门 |
中共城口县委政法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行政财务管理科 |
项目 联系人 |
谢素娟 |
联系电话 |
5922156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30 |
8 |
22 |
100 |
100 |
100 | |||||||||
其中: 县级支出 |
30 |
8 |
22 |
100 |
100 |
100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 |
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 |
全面完成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 |
个 |
项目经费 |
30 |
8 |
22 |
100 |
100 |
100 |
是 | |||||
说明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法治与执法监督工作 |
项目 编码 |
0004 |
自评 总分 (分) |
10分 | ||||||||||
主管 部门 |
中共城口县委政法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行政财务管理科 |
项目 联系人 |
谢素娟 |
联系电话 |
5922156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0 |
0 |
10 |
100 |
100 |
100 | ||||||||||
其中: 县级支出 |
10 |
0 |
10 |
100 |
100 |
100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统筹政法系统案件评查、法治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舆情监控、舆论引导等工作。 |
无 |
全面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案件评查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 |
个 |
项目经费 |
10 |
0 |
10 |
100 |
100 |
100 |
是 | ||||||
说明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 |
项目 编码 |
0001 |
自评 总分 (分) |
10分 | ||||||||||
主管 部门 |
中共城口县委政法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行政财务管理科 |
项目 联系人 |
谢素娟 |
联系电话 |
5922156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0 |
10 |
10 |
100 |
100 |
100 | ||||||||||
其中: 县级支出 |
20 |
10 |
10 |
100 |
100 |
100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组织开展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指导组织开展委机关干部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
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满意度测评。 |
全面组织开展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指导组织开展委机关干部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有关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 |
个 |
项目经费 |
20 |
10 |
10 |
100 |
100 |
100 |
是 | ||||||
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 谢素娟,电话:023-5922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