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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MB1674517R/2024-00028
  • [ 发文字号 ] 城地指〔2024〕4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应急管理局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 [ 体裁分类 ] 预测预警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启动地质灾害橙色预警和启动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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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据县气象部门预测,受低涡切变持续影响,预计78日夜间至11日夜间我县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主要降雨时段为9日夜间至11日白天。过程累计雨量150200毫米,局地可达25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3060毫米。降雨时局地可能伴有雷电、阵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按照《城口县突发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城府办发〔2022102号),经县政府批准,县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于7820时起,咸宜镇、鸡鸣乡、明中乡启动地质灾害橙色预警和启动Ⅱ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其余乡镇(街道办事处)启动地质灾害黄色级预警和启动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一、各乡镇(街道)、县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进入应急状态,举一反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救援有关规定,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县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予以乡镇(街道)指导和帮助。

二、各乡镇(街道)、县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压紧压实地质灾害防范责任,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发展变化,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到“早研判、早预警、早响应、早转移”,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各乡镇(街道)、县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报送信息。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开展处置救援,杜绝次生灾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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