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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29771767293X/2025-00014 [ 发文字号 ]无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城口县统计局 [ 主题分类 ]统计 [ 成文日期 ]2025-06-05 [ 发布日期 ]2025-06-05 [ 体裁分类 ]统计分析

重庆市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5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232号)和《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城府发〔20233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经普办的指导下,两年来,全县普查机构共同努力,广大普查人员艰辛奋斗以及全县普查对象积极参与,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工作制度制定、普查区划、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7月,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统计局,统筹部署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普查机构。全县普查工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普查工作组织领导坚实有力。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全市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改革攻坚突破的关键时间节点和全县奋力推进“三县一城一枢纽”、建设“六个示范区”目标任务的重要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11日至430日,全县441名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城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全县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统筹规划上,研究制定《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城口县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普查登记工作细则的通知》等文件,为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创新应用AI智能语音调查、大数据辅助、开展典型监测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县普查办认真执行普查实施方案,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强化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县普查办组成质量抽查组,在全县范围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选普查小区,对抽中普查小区的所有普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入户检查,确保全县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362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23.4%,从业人员28115人,增长23.8%;个体经营户11563个,从业人员17529人。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5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362个,比2018年末增加1020个,增长23.4%;产业活动单位[1]4762个,增加1042个,增长21.9%;个体经营户11563个,增加3554个,增长30.7%(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4362

100.0

企业法人

3371

77.28

机关、事业法人

428

9.81

社会团体

57

1.31

其他法人

506

11.6

二、产业活动单位

4762

100.0

第二产业

475

9.97

第三产业

4287

90.0

三、个体经营户

11563

100.0

第二产业

1014

8.8

第三产业

10549

91.2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94个,占25.1%;住宿和餐饮业996个,占22.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05个,占11.6%。(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法人单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4362

100.0

农、林、牧、渔业*

28

0.6

采矿业

15

0.3

制造业

199

4.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5

1.0

建筑业

147

3.4

批发和零售业

1094

25.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6

1.5

住宿和餐饮业

996

22.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

0.6

金融业

7

0.2

房地产业

49

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49

12.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5

2.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

0.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1

37.0

教育

102

2.3

卫生和社会工作

83

1.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4

4.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05

11.6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115人,比2018年末增加5403人,增长23.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3150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5710人,增加2474人,增长76.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2405人,增加2929人,增长15.0%。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7529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9315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936人,占21.1%;教育业3889人,占13.8%;建筑业3260人,占11.6%。(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28115

13150

农、林、牧、渔业*

125

63

采矿业

208

35

制造业

1570

81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91

232

建筑业

3260

540

批发和零售业

3071

158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6

164

住宿和餐饮业

1980

130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0

30

金融业

397

177

房地产业

654

3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28

53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61

19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4

20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61

358

教育

3889

257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55

131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49

32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936

2350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2.10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328.90亿元,增长85.9%。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86亿元,增加73.96亿元,增长104.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7.15亿元,增加255.03亿元,增长81.7%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34.07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18.71亿元,增长55.1%。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7.82亿元,增加44.75亿元,增长103.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46.22亿元,增加73.93亿元,增长42.9%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2.36亿元,比2018年增加29.94亿元,增长92.4%。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26.75亿元,增加12.68亿元,增长90.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35.61亿元,增加17.26亿元,增长94.1%(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12.69

334.29

62.46

农、林、牧、渔业*

0.59

0.22

0.1

采矿业

31.33

17.78

2.51

制造业

15.67

7.74

11.0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0.77

24.83

3.62

建筑业

57.18

37.50

9.64

批发和零售业

12.57

6.06

13.3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1

1.23

2.36

住宿和餐饮业

10.38

1.41

2.1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0

1.63

1.94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183.62

137.46

6.1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8.85

20.53

6.3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6.36

18.93

0.5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03

34.44

0.5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69

0.37

0.57

教育

13.61

2.08

0.5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78

4.00

0.7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2

0.05

0.3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83.63

18.03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不含金融业。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5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59个,比2018年末增长39.2%;从业人员2469人,比2018年末增长4.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56个,占98.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457人,占99.5%(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9

2469

内资企业

256

2457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3

1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5个,制造业199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5个,分别占5.8%76.8%17.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6.3%18.1%15.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208人,制造业1570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91人,分别占8.4%63.6%28.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2.4%22.3%9.6%(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7.7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7.2%;负债合计50.3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2.0%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16亿元,比2018年增长73.7%(详见表3-3)。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9

2469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15

208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其他采矿业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68

553

食品制造业

9

5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47

200

烟草制品业

-

-

纺织业

6

11

纺织服装、服饰业

2

5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

4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

8

家具制造业

3

7

造纸和纸制品业

-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1

6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

123

医药制造业

2

126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4

23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

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金属制品业

6

36

通用设备制造业

1

2

专用设备制造业

1

25

汽车制造业

-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其他制造业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

1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0

55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

4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

97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877636.84

503464.93

171570.3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313287.68

177762.55

25104.35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

其他采矿业

-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45036.61

21831.12

28343.26

食品制造业

5955.15

1542.49

2591.0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1714.89

3593.39

5571.92

烟草制品业

-

-

-

纺织业

110.73

20.00

122.74

纺织服装、服饰业

496.70

207.50

3069.1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77.13

-

63.0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2.00

5.00

51.50

家具制造业

46.70

-

66.00

造纸和纸制品业

-

-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357.17

20.00

465.6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9233.03

12786.16

7050.59

医药制造业

22083.40

18041.80

46198.20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6711.54

10814.36

15286.4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1010.70

7924.00

1.0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

金属制品业

435.12

429.43

483.75

通用设备制造业

88.00

-

10.00

专用设备制造业

271.00

-

490.00

汽车制造业

-

-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

-

其他制造业

-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825.80

233.90

398.7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24673.75

192858.76

29443.9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6906.25

1150.87

3335.3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6113.50

54243.60

3423.90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砂石

661886.59

化学矿

189057.23

饲料

5545.70

食用植物油

3151.26

熟肉制品

944.00

服装

万件

95.17

水泥

131515.20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155844.60

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

立方米

2355.84

自来水生产量

万立方米

385.81

(四)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3-5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亿吨

-

原油

万吨

-

天然气

亿立方米

-

发电量

亿千瓦时

7.65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7.65

核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

风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47个,比2018年末增长157.9%;从业人员3260人,比2018年末增长268.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8.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5.2%,建筑安装业占3.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2.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1.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9.5%,建筑安装业占13.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6.2%(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47

3260

房屋建筑业

57

1338

土木工程建筑业

37

963

建筑安装业

5

43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48

52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1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7.3%;负债合计37.5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0.2%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64亿元,比2018年增长131.7%(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7.18

37.50

9.64

房屋建筑业

4.55

2.16

4.43

土木工程建筑业

47.13

30.46

3.04

建筑安装业

5.14

4.80

1.29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0.36

0.07

0.88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5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094个,从业人员307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8.3%43.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10.9%,零售业占89.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18.4%,零售业占81.6%(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94

3071

批发业

119

56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3

4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4

14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

1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

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8

5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3

20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

26

贸易经纪与代理

0

0

其他批发业

18

75

零售业

975

2506

综合零售

189

40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96

62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68

16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5

2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4

197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8

20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2

18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80

46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3

24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5%,(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94

3071

内资企业

1062

3026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32

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2.2%;负债合计6.0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1.5%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30亿元,比2018年增长51.1%(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57

6.06

13.30

批发业

4.10

2.78

4.5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0.13

0.00

0.1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0.78

0.46

2.5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01

0.0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00

0.00

0.0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32

0.15

0.4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61

2.06

1.2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0.02

0.01

0.05

贸易经纪与代理

0.00

0.00

0.00

其他批发业

0.24

0.10

0.08

零售业

8.47

3.29

8.76

综合零售

1.08

0.40

0.9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85

1.12

1.7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26

0.07

0.3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05

0.00

0.0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29

0.09

0.3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61

0.95

2.8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45

0.13

0.5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31

0.30

1.4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56

0.22

0.5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66个,从业人员51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47.4%86.3%(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6

516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49

322

水上运输业

NA

10

航空运输业

-

-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NA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NA

11

邮政业

11

173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6

516

内资企业

66

516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1亿元,负债合计1.23亿元。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6亿元(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31

1.23

2.36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1.89

1.03

1.59

水上运输业

0.03

-

0.01

航空运输业

-

-

-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

0.02

邮政业

0.38

0.2

0.74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996个,从业人员1980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3.0%34.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4%,餐饮业占76%。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6.3%,餐饮业占73.7%(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96

1980

住宿业

239

520

旅游饭店

125

118

一般旅馆

88

201

民宿服务

15

134

露营地服务

1

16

其他住宿业

10

51

餐饮业

757

1460

正餐服务

720

1399

快餐服务

23

43

饮料及冷饮服务

2

2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

0

其他餐饮业

12

1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96

1980

内资企业

995

1978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1

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2.0%;负债合计1.4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1.8%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8亿元,比2018年增长21.1%(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38

1.41

2.18

住宿业

3.69

1.19

0.59

旅游饭店

1.22

0.36

0.14

一般旅馆

1.40

0.15

0.18

民宿服务

0.75

0.67

0.14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0.32

0.01

0.12

餐饮业

6.69

0.22

1.59

正餐服务

6.66

0.22

1.51

快餐服务

0.02

0.06

饮料及冷饮服务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0

0.00

0.00

其他餐饮业

0.01

0.00

0.02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6个,从业人员4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2.9%11.9%(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

6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8

1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

3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

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2%外商投资企业占3.8%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

60

内资企业

25

60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1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1%;负债合计1.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0.4%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4亿元,比2018年增长36.6%(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30

1.63

1.9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20

1.54

1.7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08

0.08

0.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02

0.01

0.03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8个,比2018年末增长4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个,比2018年末增长62.5%;物业管理企业20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个。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54人,比2018年末增长58.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10人,物业管理企业359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8人(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8

654

房地产开发经营

13

210

物业管理

20

359

房地产中介服务

11

48

房地产租赁经营

NA

33

其他房地产业

NA

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6)。

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8

654

内资企业

48

654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3.6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3.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3.9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6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45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7.46亿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9亿元,比2018年增长35.2%(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83.62

137.46

6.19

房地产开发经营

63.95

62.67

5.66

物业管理

0.64

0.43

0.29

房地产中介服务

0.45

0.48

0.04

房地产租赁经营

54.18

31.18

0.20

其他房地产业

64.40

42.7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42个,从业人员160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7.9%和下降15.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9.7%,商务服务业占80.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0.7%,商务服务业占79.3%(详见表4-18)。

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42

1601

租赁业

107

332

商务服务业

435

126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详见表4-19)。

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42

1601

内资企业

530

1586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12

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8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43.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36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0.53亿元,比2018年末减少70.2%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9亿元(详见表4-20)。

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8.85

20.53

6.39

租赁业

1.49

0.36

1.05

商务服务业

67.36

20.17

5.34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5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85个,从业人员56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104.7%。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3个,从业人员32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0.4%124.3%(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3

323

研究和试验发展

4

25

专业技术服务业

42

271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7

27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3

323

内资企业

52

320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1

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34亿元,负债合计18.93亿元。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52亿元(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6.34

18.93

0.52

研究和试验发展

0.85

...

0.04

专业技术服务业

35.41

18.89

0.46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0.08

0.03

0.02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404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个,从业人员75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03亿元,负债合计34.4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52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60个,从业人员64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2.5%87.0%(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0

647

居民服务业

93

34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4

236

其他服务业

13

63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0

647

内资企业

160

647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1.6%;负债合计0.2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43.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57亿元,比2018年增长135.4%(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49

0.21

0.57

居民服务业

0.25

0.04

0.2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23

0.17

0.28

其他服务业

0.01

...

0.02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02个,从业人员388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6%12.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3个,从业人员3481人,分别比2018年末减少20.9%和增长7.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9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2%;负债合计0.5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5亿元,比2018年增长255.6%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5亿元,比2018年增长32.2%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83个,从业人员195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9%32.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2个,比2018年末增长6.9%;从业人员1627人,增长26.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8.2%;负债合计0.5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7.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1亿元,比2018年增长184.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7.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7亿元,比2018年增长90.0%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74个,从业人员54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0.0%86.1%。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4个,从业人员36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7.1%6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4.7%;负债合计0.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0.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38亿元,比2018年增长111.1%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2.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2亿元,比2018年增长150.0%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05个,比2018年末下降3.1%;从业人员5936人,增长13.2%。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6.9亿元,比2018年增长7.5%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

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5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1],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1.1%。其中,生物产业2个,占100.0%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7%。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0%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0.0%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2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53.0%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7%。其中,信息服务2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0.0%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8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34.0%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11个,从业人员378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服务业36个,占32.4%;数字技术应用业25个,占22.5%;数字要素驱动业50个,占45.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服务业102人,占27.0%;数字技术应用业55人,占14.6%;数字要素驱动业221人,占58.5%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服务业0.32亿元,占11.8%;数字技术应用业1.95亿元,占72.2%;数字要素驱动业0.43亿元,占16.0%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50个,从业人员1129人;资产总计53.28亿元。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04个,从业人员902人;资产总计53.0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2亿元。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46个,从业人员227人;资产总计0.21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66亿元。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城口县统计局

城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5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县街道拥有法人单位1544个,占35.4%;镇拥有法人单位1677个,占38.4%;乡拥有法人单位1141个,占26.2%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葛城街道1165个,占26.7%;复兴街道379个,占8.7%;东安镇290个,占6.6%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

比重(%)

数量

()

比重(%)

合计

4362

100.0

4762

100.0

葛城街道

1165

26.7

1339

28.1

复兴街道

379

8.7

430

9.0

巴山镇

206

4.7

222

4.7

坪坝镇

128

2.9

143

3.0

庙坝镇

199

4.6

217

4.6

明通镇

129

3.0

138

2.9

修齐镇

210

4.8

222

4.7

高观镇

199

4.6

211

4.4

高燕镇

139

3.2

144

3.0

东安镇

290

6.6

298

6.3

咸宜镇

95

2.2

102

2.1

高楠镇

82

1.9

86

1.8

龙田乡

176

4.0

194

4.0

北屏乡

196

4.5

201

4.2

左岚乡

39

0.9

43

0.9

沿河乡

57

1.3

61

1.3

双河乡

57

1.3

61

1.3

蓼子乡

104

2.4

110

2.3

鸡鸣乡

74

1.7

78

1.6

周溪乡

40

0.9

43

0.9

明中乡

44

1.0

48

1.0

治平乡

63

1.4

68

1.4

岚天乡

123

2.8

126

2.7

厚坪乡

83

1.9

88

1.9

河鱼乡

85

2.0

89

1.9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街道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7000人,占60.5%;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232人,占29.3%;乡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83人,占10.3%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葛城街道13438人,占47.8%;复兴街道3562人,占12.7%;庙坝镇1004人,占3.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人)

合 计

28115

13150

葛城街道

13438

6241

复兴街道

3562

1607

巴山镇

885

331

坪坝镇

713

388

庙坝镇

1004

532

明通镇

558

304

修齐镇

998

501

高观镇

672

337

高燕镇

732

274

东安镇

658

299

咸宜镇

440

232

高楠镇

234

105

龙田乡

788

346

北屏乡

550

288

左岚乡

201

79

沿河乡

287

138

双河乡

284

112

蓼子乡

406

215

鸡鸣乡

315

132

周溪乡

169

73

明中乡

194

87

治平乡

221

134

岚天乡

267

122

厚坪乡

285

157

河鱼乡

254

116

注释:“表中分地区从业人员数据不包含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合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1]部分企业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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