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科技人才引育
- 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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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内容:对引进科技人才到县内工作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项目扶持、职称晋升、培养使用、子女入学和就医体检等政策;对引进的从事科研或企业高管的正高职称、博士(含博士后)以及年薪超过30万,工资和社保关系在城口发放和缴纳的科技人才,按照其前三年个人对地方经济贡献(县本级部分)给予等额奖励;支持实施县级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县级科技特派员到县内企业开展帮扶,按照年度考核等次,每人每年合规报销不超过 0.5 万元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政策来源:《城口县支持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城府办发〔202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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