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私搭乱建、违法违规建设的通告
治平府发〔2025〕8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板块办公室(中心、大队):
《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私搭乱建、违法违规建设的通告》经乡党委研究,现印发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板块办公室(中心、大队),请认真执行该通告。
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口县治平乡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私搭乱建、违法违规建设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治平乡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环境质量,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规范场镇建设秩序,遏制私搭乱建及擅自新建、改扩建房屋等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治平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治平乡将进一步强化辖区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林地、河道、道路等公共区域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严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严禁未经审批利用临时建筑、棚户等从事经营活动或居住。
二、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对仍然进行侵占公共空间、私搭乱建和擅自新建、改扩建房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等相关规定,采取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并处相应罚金等处置措施;对拒不配合的,将依法报请县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23-59500277、15730598997(联系人:郭龙)。
三、各村(社区)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对发现的私搭乱建、违法违规建设情况的要立即劝导、制止,并及时上报乡人民政府。对已有私搭乱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协助做好政策解释及疏导工作。引导群众逐步自行拆除。
四、治平乡将协同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单位,从规划层面进行科学引导和合理规划,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有效维护保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平正义。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同级同类文件与本通告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