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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高燕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7 |
高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燕镇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高燕府发〔2025〕17号
高燕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燕镇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科室(大队、中心)、镇属各单位:
《高燕镇综合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高燕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燕镇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高我镇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2.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要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要建立健全训练有素的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做好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进行演练、演习;要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采用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应急管理格局,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科学化、社会化、全民化。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燕镇辖区范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干旱、洪涝、大风、暴雨、冰雪、沙尘暴、雷电、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
2.事故灾难事件。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建设工程等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水、电、气等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等。
(五)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 因素,将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等4个级别。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和重大突发事件( Ⅱ级)的分级标准依照《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标准(试行)》,分别由国务院、市政府和县政府负责处置。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的事件。由县政府负责处置,我镇在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先期处置。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 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由我镇负责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镇综合应急总指挥部及其成员
镇政府设立镇综合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总指挥部”),作为镇党委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议事、决策、协调机构。
1.综合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周远志 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何家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班子成员、高燕卫生院负责人、高燕派出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职责:研究决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决策和指导意见,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当行政区域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研判,组建前线指挥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开展先期应急处置。
2.协调联络组
组长:陈海草
成员:何重、谭力、王显俊、钟天禧、相应室(中心、大队)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工作。科学有序组织机关干部迅速集结到事故发生地点;收集各方信息,对上信息报送,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等,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沟通左右的作用。
3.救援处置组
组长:王立、分管领导、联系村领导
成员:余兴海、陈国洪、曾天号、崔开祥、王贤於、黄禄军、袁毅、陈浩、李世海、张睿、贺晓华、贺旭伟、唐志富、蒲朝均、冉洪令、罗彬锋、谭勇、许良文、廖鹏程、杨宗龙、陈爽、谢毅、村(社区)志愿应急救援人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基干民兵应急排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全镇应急力量,携带救援装备、物资等开展现场应急处置,设置现场临时安置点,组织群众转移等。
4.治安保卫组
组长:谭东
成员:谭欣、朱操超、赵安松、高燕派出所民警、县交巡警二中队民警
主要职责:划定事故灾害特别警戒区,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确保应急道路畅通,制作必要的交通指示牌。
5.医疗救护组
组长:王德东
成员:冉跃、钟迪、彭素宁、徐观德、高燕卫生院医生
主要职责:负责调集医疗救护人员,设置临时医疗点,对参与应急救援受伤人员和受伤群众进行现场医疗救护及转移后送。
6.后勤保障组
组长:何菲菲
成员:张静、李木一、吉方超、罗亚林、刘继秀、唐成珊、何裕春、田延玲、冯芙蓉、彭旭玲、牟凤桃、姚延娟、郭思雨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调度,保证人员、物资及时运送到事故现场;及时下拨应急物资保障经费;负责群众临时安置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做好食品、饮用水、保暖等生活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募捐以及捐赠物资的收纳和使用安排。
7.事故调查组
组长:王立
成员:谭欣、朱操超、陈国洪、崔开祥、谭力
主要职责:负责对应急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物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进行调查,汇总上报相关情况。
8.舆论引导组
组长:范西川
成员:刘君霜、尹山月、李珊珊、冯淦、赖祥霜、刘晓冬
主要职责:负责舆情引导。设置媒体接待点,做好媒体采访服务工作,按权限主动披露最新进展,做好信源引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宣传报道等事宜。
9.善后工作组
组长:王礼述
成员:李智彬、王德东、谭东、施加爽、于少晋、王立、谭皓丹、陈金华、王显俊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善后事宜,安抚伤者或遇难家属情绪,参与赔偿协商,协助救灾政策争取与落实等。
10.灾后恢复组
组长:何家平
成员:李智彬、王德东、谭东、施加爽、于少晋、王立
主要职责:研究部署恢复(重建)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落实项目建设。
(二)办事机构
镇应急总指办公室(以下简称“ 镇应急总指办”)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镇应急总指日常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应急总指办作为我镇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镇党委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2.负责拟定镇综合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指导全镇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镇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4.负责全镇应急事件信息的统一收集、汇总、整理和发布工作。
5.负责应急知识、安全常识的宣传工作。
6.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村(社区)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村(社区)成立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应明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责任人,在镇应急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监测、预警
(一)预防
镇应急总指办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隐患区域及危险源进行排查。在汛期和气象条件恶劣、重大节日和活动等特殊时段,做好预警工作,强化排查、巡查和核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根据编制的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培训演练,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监测
1.隐患排查与整改。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全镇突发事件风险管理体系和危险源、危险区域隐患台账,全面推行风险评估,按照要求立即或定期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2.信息收集与上报。各村(社区)、室(中心、大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汇总、分析、处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信息,研究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报镇应急总指办。
3.信息分析与研判。镇应急总指办负责组织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将分析情况及时报告镇应急总指挥部;定期组织召开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研判突发事件应对的总体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信息的村(社区)、室(中心、大队)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三)预警
1.预警制度。按照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
2.预警响应。收到预警后,根据即将发生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镇应急总指挥部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响应,采取下列措施:
等级 |
响应行动 |
蓝色 |
加强值班值守,灾害信息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方法及通讯方式。 |
黄色 |
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启动应急准备,做好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 |
橙色 |
指令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值班人员等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 |
红色 |
全员到岗,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请求上级支援。 |
(三)预警信息传播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通信、特定区域应急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公开播送、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敬老院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送
1.镇应急总指办负责全镇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报告处置。信息报送应贯穿于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全过程。
2.预测预警信息和初始信息报告。
(1)各监测网点、专兼职信息报告员、群防群测员、其他负有监测职责的工作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应当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镇人民政府值班室、镇应急总指办报告,各村(社区)发现有关突发情况,应立即电话向镇党委书记报告;
(2)经镇党委书记同意后,镇值班室应立即向县两办值班室报告;所有上报信息须真实、准确、及时、口径统 一;
(3)对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迅速核实,同时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参照上述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和续报。
3.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内容。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内容应包括: 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事件趋势、初步原因、已采取措施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4.报告时限。凡属报告范围的突发事件,必须严格遵守突发事件应急信息限时报送制度规定。事发村(社区)须在发现突发事件10分钟内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其他监测人员须在发现突发事件10分钟内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镇值班室上报信息应做到30分钟内进行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上报、后续核实续报;
5.人员伤亡和失踪信息报送。死亡、受伤和失踪人员的数量、姓名等信息,由事件单位或 现场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须经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
(二)分级响应与基本应急
1.镇级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研判后,作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指示,指导各应急组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必要时提请县级支持应急救援力量。发生Ⅲ级、Ⅱ级、Ⅰ级突发事件,按照上级应急预案,在相关部门指导下进行先期处置。
2.村(社区)级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调动本村(社区)力量疏散、撤离和配合安置受威胁的人员;配合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防止次生、衍生事件;收集现场信息,并及时向镇值班室或镇应急总指办报告。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其他组织要按照镇应急总指挥部的决定进行宣传动员, 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三)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1.本级预案处置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镇应急总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宣传报道组应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管控现场信源,了解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进展,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所有对外发布信息,须经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必要时,应设置媒体接待点,做好媒体采访服务工作。
2.上级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件。配合上级相关单位信息宣传发布工作,协助组织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现场采访管理,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提供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四)应急结束
1.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镇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向镇应急总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的申请。镇应急总指挥部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宣布应急结束。
2.接到应急结束指令后,镇现场应急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解散,相关工作组接续组织开展善后以及恢复重建工作。
3.应急结束后,镇应急指挥办应当在1周内向镇应急总指挥部提交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概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处置情况、引发事件的原因初步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在镇应急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善后工作组应及时开展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灾后恢复组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负责灾后重建。各科室(中心、大队)、镇属单位对所负责的善后工作要制定严格的处置程序,尽快恢复灾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社会救助
1.后勤保障组负责统筹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与发放,安置好受灾群众,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2.镇人民政府可根据事件损失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号召社会、个人捐款捐物,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组织救灾捐助和捐赠款物的分配、调拨。
(三)调查评估和总结
镇应急总指办应组织突发事件责任村(社区)、室(中心、大队)、镇属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工作,调查评估工作需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响应、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形成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指挥、通信保障
1.应急指挥保障。镇应急总指办在镇应急总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组织有关村(社区)、室(中心)、镇属单位建立全镇应急指挥支撑体系,所有行动指令由镇应急总指办统一发布,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指挥要求。
2.应急通信保障。所有参加救援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要确保应急期间各救援组现场救援力量与镇应急总指挥部的通讯畅通。现场救援通讯应通过对讲机建立应急备份保障。
(二)应急队伍保障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高燕镇机关全体干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村(社区)救援力量,由镇应急总指挥部统一调用,承担综合救援任务。
2.社会应急队伍。充分发挥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网格、基干民兵志愿服务、群防群测人员等作用,努力提高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三)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保障联动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镇应急总指办迅速收集各种路况信息,及时研判分析,根据路况调度机械设备开展道路抢修或调度皮卡等越野能力强的车辆进行运输保障。治安保卫组要迅速出动,落实道路管控,保障应急救援道路畅通。
(四)经费保障
镇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应急处置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资金需要。
(五)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村(社区)在事发地附近,利用学校、广场等设施,临时确定若干避难场所,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得拒绝。
七、宣传、培训、演习
(一)宣传教育
镇内公示栏、广播、公众号、村民群等媒体平台均有宣传应急知识的义务和责任。各村(社区)、室(中心、大队)要根据自身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公民自救和互救知识宣传。学校负责实施对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普教育。
(二)培训
各村(社区)、室(中心、大队)、镇属单位应当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救互救、应急疏散等宣教、演练活动,全面提高公众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演练
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程序,评价应急准备状态,培训和检验应急队伍快速反应能力,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予修订完善。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镇应急总指挥部原则上每1年组织对综合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镇应急总指办负责修订完善本预案。各村(社区)、室(中心)应急预案报镇政府备案。
(二)公布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高燕镇避难场所台账
附件
高燕镇避难场所台账
序号 |
类型 |
避难场所名称 |
避难场所地址 |
1 |
临时避灾场所 |
新军村委会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新军村3社村委 |
2 |
临时避灾场所 |
凉桥村委会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凉桥村1社村委 |
3 |
临时避灾场所 |
五峰村村民委员会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五峰村村委 |
4 |
临时避灾场所 |
西沟村委会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西沟村 |
5 |
临时避灾场所 |
高燕镇场镇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燕山路 |
6 |
临时避灾场所 |
红军村委会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红军村村委 |
7 |
临时避灾场所 |
红军村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红军村小学 |
8 |
临时避灾场所 |
长田村委会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长田村委会 |
9 |
临时避灾场所 |
大元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政府原址 |
10 |
临时避灾场所 |
大元社区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大元社区居委会 |
11 |
临时避灾场所 |
来凤村委会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来凤村汽车教练场 |
12 |
临时避灾场所 |
国丰村委会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国丰村委会 |
13 |
临时避灾场所 |
高燕镇第二小学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高燕第二中心小学 |
14 |
临时避灾场所 |
青山村委会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青山村委会 |
15 |
临时避灾场所 |
星光村委会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星光村委会 |
16 |
临时避灾场所 |
泰山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泰山社区居委会 |
17 |
临时避灾场所 |
高燕镇红军村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红军村停车场 |
18 |
应急避难场所 |
高燕镇第一小学应急避难场所 |
城口县高燕镇泰山村燕山路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