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6801C/2023-00039
- [ 发文字号 ] 北屏府发〔2023〕48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北屏镇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3-11-30
-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北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口县北屏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日期: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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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北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口县北屏乡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乡属单位 :
为贯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重庆市环保局关于转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环〔2015〕30号)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本单位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杜绝环境污染,保护单位员工及外界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单位及外界财产损失,使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本单位特联合咨询机构编制《城口县北屏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单位实施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本单位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行动。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11月21日通过评审,2023年11月30日批准发布并正式实施。
现将《城口县北屏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守执行。
城口县北屏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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