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表(2023年)
| 序号 | 补贴资金名称 | 补贴对象 | 补贴 标准 | 补贴依据 | 补贴申报指南 | 申请材料 目录 | 发放频次及发放时间 | 办理时间 及地址 | 咨询电话 | 
| 1 |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符合“七类对象人员”(七类对象:1、边缘易致贫户2、脱贫不稳定3、低保户4、农村低保边缘家庭5、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7、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C级:0.75万元/户,D级:2.1万元/户 |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口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城住建发〔2021〕75号),见附件。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严格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 (一)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对于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社区)帮助其提出申请。 (二)村评议。1.信息调查核实;2.成立村级评议小组;3.召开村级评议会议;4.村级公示。 (三)乡镇审核。乡镇(街道)接到村(社区)的申报材料后,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复核,做到户户见面,同时提出审核意见,报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通过后,将拟补助对象基本情况、低收入群体类型、住房情况等审核结果,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见附件5),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将审核结果上报县住房城乡建委。 (四)区县审批。县住房城乡建委收到乡镇(街道)上报的审核材料后,会同乡村振兴(扶贫)、民政等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查核实。 |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书 | 动态发放,验收后发放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 冬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023-5922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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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公网安备 5002290250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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