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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1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29

城环函〔202363

尊敬的陈国玖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小区1-2楼餐饮油烟噪音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于2023年4月启动县城规划区餐饮油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县城规划区餐饮油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城环发〔2023〕7号,重点检查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排烟管道布设等情况。共排查各类餐饮经营单位188家,发放《城口县县城规划区餐饮油烟集中整治告知书》224份,下达整改告知书44份,目前已有19家餐饮单位完成整改。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存在部分餐饮企业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仍在纯居民住宅楼进行经营性活动;部分楼群商用烟道设置不合理、不规范;部分餐饮企业烟道外置等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达标”为目的,持续强化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一是在整治攻坚上持续加力。我局将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要求各商户建立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督促商户定期清洗。严控餐饮企业空调外机、风机、水箱等固定机械设备产生的高噪声污染。二是及时上报反馈问题。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落实专人,及时反馈给相关主管部门。三是积极参与协同配合。我局将抽调专人配合好相关部门督促商户限期整改,做好烟道设置规范、油烟达标排放,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也请您在后期工作中继续关注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此复函已经李明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刘云凡

联系电话:59212369

邮政编码:4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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