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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12-15

钟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保领域普法宣传的建议》已收悉。作为承办单位,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就您提出的提案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保领域普法宣传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近年来,县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工作。结合我县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我县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宣传机制。一是编制印发《城口县2022年城口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清单》(城环发〔2022〕18号),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措施、布置了任务,并将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二是建立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和各部门、乡镇保持畅通的沟通交流渠道,确保信息对称、互通。

(二)加强阵地队伍建设。成立了以各乡镇街道命名的25个“巴山守护人”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支队,现有注册志愿者280余人,队伍的建设和成员的充实为我县生态环保领域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截止今年6月25日,25支乡镇(街道)“巴山守护人”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累计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34次;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8次;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校园宣讲活动13次。

(三)丰富普法宣传形式。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做好企业普法。依托执法检查工作,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2年以来,走访企业52家,开展院坝会、座谈会、法治培训会等普法活动4次。拟订2022年8月开展一次全域企业普法培训。二是紧抓重大节日做好大众普法。充分利用“3.12植树节”、“4.22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6.14全国低碳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解读、有奖竞答、音视频播放、趣味宣讲、班队活动等形式走进社区、广场、学校开展生态环保普法宣传,截止6月底,开展各类生态环保普法宣传活动8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和投诉百余人次,累计发放《民法典》、《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宣传品2900余份,为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打响了宣传阵地战。三是创新宣传模式尝试线上普法。利用城口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问卷调查,共收到反馈答卷808份;加强环境舆情监测,24小时在线监控环境舆情,网上环保投诉案第一时间移交局执法支队监管;创作新媒体产品,制作生态环保短视频3个,其中1个短视频获市级表彰,1个短视频选入“学习强国”;通过“城口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宣传信息,截止6月底共发布信息18条,其中,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4条;宣传国家安全信息7条;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信息6条;宣传全民反诈信息1条。截至目前,我局双微(“城口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公众号)粉丝7.5万余人,累计发布信息3.8万余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多措并举多维普法。一是行政服务中普法。通过在各类办事窗口投放普法宣传资料,在网站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办事指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让行政相对人方便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依据、管理要求和办事程序。在现场检查、过程督导等工作过程中,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告知法律规定和管理要求,督促其尊法、守法。二是执法全过程普法。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诉讼复议的过程中实行全覆盖的普法宣传工作。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的法律文书上,明确救济权利和方式。在行政处罚听证过程和陈述申辩的过程中,列明拟处罚的事实依据、理由和法律法规,提供一个专业的交流平台,就法律和证据问题与当事人及其律师进行深入的交流,达到普法的目的。在诉讼复议的过程中普法,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面对面回应行政相对人质疑。三是宣传阵地普法。截止2020年,我局共创建各级生态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18个,各级绿色学校35所,这些绿色宣传阵地成为我局面向社会各个阶层普法的重要基地,在推动普法、绿色发展、倡导绿色生活、培育生态文明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成为建设生态城口的一个重要基础工程。四是媒体平台广泛普法。在局双微——“城口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公众号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内外兼修,拓展普法渠道。一是进学校广泛普法。尝试与各中小学共建普法新模式,通过学校平台向广大学生开展普法活动,力争做到宣传一生影响一家的普法效果。二是重点对象重点普法。处罚不是目的,提升才能实现共赢。在向排污企业的普法执法过程中,抓住重点和关键,刚柔相济向执法对象深入宣贯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循循善诱,提升其守法意识,实现环境管理双方的共赢。三是部门联动合力普法。在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准则下,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普法合力,扩大普法影响力。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强化环境教育,促进公众参与,大力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广泛传播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为推进生态环保法领域普法工作凝聚强大合力。

此复函已经李明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唐晓铃

联系电话:17782380776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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