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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山硒谷”商标使用申请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日期:2022-03-09

1.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2.登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产品主要生产基地均在城口县内;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申请者参照执行。

3.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4.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质量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或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庆名牌农产品、重庆老字号、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特优新农产品、富硒农产品等称号,并在有效期内;或者获得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认证的产品。

5.有健全的质量控制和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了完整的生产记录和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6.生产经营已满三年,且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其它不良诚信记录。

7.生产企业应在国家或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完成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并开展追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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