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农发〔2023〕75号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城 口 县 财 政 局
城 口 县 乡 村 振 兴 局
关于调整2023年第二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
衔接资金预算的通知
修齐镇、高观镇、庙坝镇、龙田乡、北屏乡、河鱼乡:
根据2023年第二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情况,现对《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委农办〔2023〕32号)《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预算的通知》(城财发〔2023〕250号)安排的部分单位衔接资金项目及预算予以调整,涉及调整4个项目预算280万元。
一是将庙坝镇“城口县2023年庙坝镇庙坝村试点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中“由庙坝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的模式,建设1个规范化、自动化养殖场(500-800㎡)及相关配套设施”调整为“新建农产品冷链保鲜配送库及老腊肉炕房设施,资产属村集体所有。”
二是将北屏乡“城口县2023年北屏乡新民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及殡葬服务站建设项目”调整为“城口县2023年北屏乡新民社区试点资金项目”。
三是追减修齐镇石景社区、高观镇双竹村城口县 2023 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各70万元。
四是调整下达龙田乡长茅村、河鱼乡平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各70万元。
请各业主单位按照调整安排后的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
附件:1.城口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表
2.城口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调整明细表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