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城口县人民政府 部门街镇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97688530862/2022-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城口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口县民政局2022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经城口县委办公室、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城委办发〔201920号)批准,设立城口县民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 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有关职责分工。(1)与县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2)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城口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审计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6个科室;下设城口县婚姻登记处、城口县殡葬管理所、城口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城口县救助管理站城口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心、城口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城口县殡葬服务中心7个参公及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共计34人,退休职工2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0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4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17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382.15万元,主要是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0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75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9万元,住房保障49.59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175.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4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3.3万元,比2021增加68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32万元,比2021年减少107.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离任村干部费用算为基本支出,本年度调整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2585.18万元,比2021年增加1968.62万元,主要是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调整标准,彩票公益金纳入年初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1.65万元,比2021减少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4.15万元,比2021年增加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比2021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行政运行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2021增加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92万元,比2021年增加9.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和会议、培训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我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全部用于购买单位固定资产。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018.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婷婷   联系方式:023-59224393

附件: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民政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