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688530862/2026-00030
- [ 发文字号 ] 城民发〔2026〕11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民政局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6-04-02
- [ 发布日期 ] 2026-04-02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城口县建筑商会变更法人的批复
- 日期:2026-04-02
-
大
中
小
- 分享到 :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城口县建筑商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城民发〔2026〕11号
城口县建筑商会:
你商会关于申请变更城口县建筑商会法人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
变更前商会法定代表人为:马学华。
变更后商会法定代表人为:陈邦学。
请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章程开展工作,接受业务主管、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于每年6月30 前按时参加年度检查。
(此页无正文)
城口县民政局
2026年4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