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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762655919B/2025-00062
  • [ 发文字号 ] 便函〔2025〕——50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 [ 体裁分类 ] 公文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教育系统督导考核细则的通知

  • 日期: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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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教育系统督导考核细则的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教育督导责任区,机关各工作组:

为减少考核频次,发挥考核指挥棒促进工作的积极作用,2025年考核,坚持结果导向、务求实效、适时通报。现将《2025年教育系统督导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值设置

工作实绩和满意度测评总计100分,加分上限为6分、减分不设上限。党建工作按照《2025年城口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绩考核办法》单列考核,考核得分按1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总分。考核项目未尽事宜,县教委根据需要适时增减考核项目。考核总分=(工作实绩+满意度测评)100+增减分+党建得分。

二、考核方式

能台账纪实考核的,由各工作组(直属单位)实行台账纪实登记,每季度末将考核结果交督导考核工作组汇总。需要实地考核的,由各工作组(直属单位)提前申报考核内容,督导考核工作组根据各工作组(直属单位)申报的考核内容进行统筹安排,以工作组(直属单位)为主、责任督学参与成立考核组深入学校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结束后及时通报考核情况。原则上尽量减少入校考核频次。

三、严格考

牵头工作组(直属单位)要严格过硬开展考核,各考核项目要合理拉开分值差距,原则上每次考核结果不得有并列得分,各考核项目按照分值权重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得低于30%,确实不能拉开分值差距的项目,牵头工作组(直属单位)需向督导考核工作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单位)评先选优和表彰奖励、绩效分配的主要依据;作为学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和绩效发放的主要依据。考核总分在同组别中,连续两年最后一名的,对学校班子进行诫勉谈话;考核总分在同组别中,连续三年最后一名的,对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

附件:

1.2025年督导考核对象分类

2.幼儿园2025年督导考核细则

3.小学2025年督导考核细则

4.初中2025年督导考核细则

5.普通高中2025年督导考核细则

6.职业教育2025年督导考核细则

7.教师进修校2025年督导考核细则

8.电教中心2025年督导考核细则

9.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督导考核细则

10.降等事项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53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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