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系统先进典型选树表扬工作的通知
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系统先进典型
选树表扬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党支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单位党支部,委机关党支部: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在第41个教师节期间,选树表扬一批新时代城口教育系统“名党组织书记”“名校长”“名教研员”“名班主任”“名教师”。现将选树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及名额
(一)名党组织书记
名额:5名(副职不超过2名)。
范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直属单位,连续担任3年及以上的现任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含来县支教管理干部。
(二)名校(园)长
名额:5名(副职不超过2名)。
范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直属单位任职3年及以上的现任正或副校(园)长,含来县支教管理干部。近3年已获得县级及以上“好校长”同类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推荐。
(三)名教研员
名额:2名。
范围:具有教研员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现任专职或兼职教研员。
(四)名班主任
名额:20名。
范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满6年的现任班主任。近3年已获得县级及以上类似称号人员不参加此次推荐。
(五)名教师
名额:30名。原则上“课改型名教师”“奉献型名教师”“引领型名教师”各7名,“成长型名教师”9名(含心理健康转岗名教师、音乐转岗名教师各1名)。
范围: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教育教学一线专任教师,含来县支教教师。近3年已获得县级及以上“好老师”类似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此次推荐。
注:同一人只能申报其中1个类别。
二、选树条件
(一)名党组织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宗旨意识强,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密切联系教师,在教学、科研、管理、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本职工作岗位或学习实践上取得突出成绩。
3.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带头服务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党建工作成效好,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探索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的方法途径,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党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近3年领导班子及成员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违法违纪案件和严重“四风”问题;近3年教职员工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近3年党建考核得分排名均进入前50%;近3年未出现负面舆情。
(二)名校长
1.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公正廉洁,品德高尚,为人师表。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组织能力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对教育问题和教育现象有较为敏锐的洞察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学习与思考,勇于改革和创新。
3.教育理念好。拥有科学、先进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理念,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方面成绩突出。
4.管理成效好。任职以来,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注重教师素质提高,经常举办培训会、研讨会,经常听评课,所管理学校教育科研氛围浓厚,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提升明显。
(三)名教研员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政教育融入学科教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2.专业能力突出。近5年作为主持或主研承担至少1项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教学成果显著,获市级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教研论文;或在市级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兼职教研员至少获得过一次县级教学质量奖)。
3.指导成效显著。每学年牵头组织全县学科主题研训活动不少于2次(兼职1次),研训满意度达95%(兼职达90%)以上;每周至少1次(兼职每月1次)深入教共体学校或农村薄弱学校开展教研指导;近5年指导教师或学生在市级竞赛中获一等奖(兼职可放宽至市级二等奖)至少1次。
4.示范引领有力。每学年在全县范围内开设示范课或举办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兼职不少于1次),听评课60节以上(兼职40节以上);牵头成立市级或县级名师工作室,或带领学科指导团队开展课题研究、送教下乡、专题研修等活动。
(四)名班主任
1.政治思想优。具有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和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优秀、品行端正、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自觉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2.专业水平高。坚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具有科学的现代教育观和学生观,带班理念正确,管理方法科学,善于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平等关心爱护班级每一名学生,积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爱国情感,促进学生努力提升思想道德素质,撰写与班主任工作有关的文章在县级以上单位获奖或公开发表。
3.协调能力强。具备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团结班级全体任课教师共同搞好班级学生教育,能主动及时与各科教师沟通,共同研究学生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及改进措施,深得学科教师信任。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主动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有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获得家长好评。
4.带班效果好。富有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所带班级班风、学风好,班级育人氛围浓厚,班级文化建设有特色,能有效地引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化活动。班集体团结向上,同学关系、师生关系融洽,学生身心健康,习惯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班级无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五)名教师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情怀,具有崇高的思想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
(2)师德师风好。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努力当好“四个引路人”,始终坚守“四个相统一”,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无违规违纪情形,从未受到任何党纪政务处分,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优秀。
(3)教育教学效果好。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学科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具有符合新时代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教学思想,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教育教学实绩显著。正确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进行教育教学,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生管理工作中,无责任事故发生。有突出贡献和丰富经验,并得到师生及家长公认。
(4)教研科研业绩好。积极承担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具有推广价值。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研究)工作,教龄在6年以上,在县内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得县级赛课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学术刊物上(含《城口教育》)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主研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或参编出版论著(或教材、校刊)不少于1部,或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获得县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5)示范作用发挥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1人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或教研科研等方面一等奖及以上的荣誉。积极参与教师培养工作,承担过县内教师培训任务。
2.
(1)课改型名教师。积极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能大胆尝试新的教学方法、手段,敢为人先,能总结提炼自己的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并被同行认可。
(2)奉献型名教师。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长期坚守一线,默默奉献,顾全大局,不争名夺利,不为个人利益斤斤计较,学生、老师认可度高,家长群体及社会层面口碑好。
(3)成长型名教师。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积极性高,个人专业成长意愿强烈,善于通过阅读、培训学习、教研及竞赛等各类途径进阶成长,专业能力提升明显。
(4)引领型名教师。教育教学理论功底深厚,学科基础知识及前沿趋势把握准确,善于通过专题讲座、师徒结对、教研活动、课题研究等方式,带领年轻教师成长且效果好。
三、组织领导
县教委成立选树工作专班,负责此次选树表扬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教委人事人才工作组,具体负责选树表扬的日常工作。
四、选树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选树的名额、条件和程序,组织教师申报,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公示内容含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后,报县教委汇总。
(二)综合评审。拟推荐对象经县级专家评审组评审后,统一报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核,形成拟表扬对象名单。
(三)县级公示。拟表扬对象名单在县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若公示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宜给予表扬的,按相关程序取消资格,名额不予递补。
(四)通报表扬。拟表扬对象名单经县委教育工委会审定后,报县分管领导审签,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予以通报表扬。
五、推荐单位及名额
1.“名党组织书记”“名校长”类别:各学校(单位)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推荐1人。
2.“名教研员”类别:县教师进修学校择优推荐3名教研员参加县级综合评审。
3.“名班主任”“名教师”类别:各校在编教师数(含支教干部教师)在50人以下的,以上两个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推荐1人;50—100人的学校以上两个类别各推荐1人;100—150人的学校两个类别各推荐2人;150人以上的学校两个类别各推荐3人。
六、工作要求
(一)确保选树质量。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本着公平公正、师德为先、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条件和程序择优推荐。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带“病”推荐,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严肃选树纪律。对未按照选树条件和规定程序开展推荐工作的,或在选树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按期推进工作。各学校(单位)在2025年6月13日前完成推荐工作,6月18日前完成校级公示并将相关材料纸质件报送县教委人事人才工作组403办公室(电子件装1个文件夹后命名为“学校+推荐类别+教师姓名”通过渝快政报送,联系人:王念生,电话:18996587684),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各单位拟推荐对象材料纸质件报送,具体包括:
(1)推荐表。双面打印,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如推荐对象为主要负责人,由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
(2)印证材料复印件。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合并装订成书(推荐表首页作封面),第二页附目录并编辑准确页码(无页码的材料视为不规范材料不参加选树)。
(3)先进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见附件6)提供材料,内容要详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1500字以内,双面打印。
(4)推荐花名册。各单位根据推荐情况填写推荐花名册(附件5),心理健康转岗教师、音乐转岗教师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1.城口教育系统名党组织书记、名校(园)长推荐表
2.城口教育系统名教研员推荐表
3.城口教育系统名班主任推荐表
4.城口教育系统名教师推荐表
5.城口教育系统先进典型推荐花名册
6.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样例
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城教工委发〔2025〕18号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系统先进典型选树表扬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城口教育系统名党组织书记、名校(园)长推荐表.doc
附件2:城口教育系统“名教研员”推荐表.docx
附件3:城口教育系统“名班主任”推荐表.doc
附件4:城口教育系统“名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5:城口教育系统先进典型推荐花名册.xlsx
附件6: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样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