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9MB1674517R/2020-00008 | [ 发文字号 ] | 城安委发〔2020〕13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应急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6 | [ 发布日期 ] | 2020-09-22 |
城口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落细“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坚定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核心目标,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整体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市上下达指标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分3个专题和11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开展“看、学、讲、谈”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要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党委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深入广泛开展宣传;要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加强在校学生安全教育;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城口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履职;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为重点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所有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消除盲区漏洞。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强化责任、严格执法,推动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加强产业结构和布局规划调整优化,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基本面,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行业领域及公共安全风险管控,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执行。五是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监管执法人员、经费、车辆等装备的保障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或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县应急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司法局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夯实企业安全标准化基础。以安全生产风险控制为方向,以推动构建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为核心,以促进企业依照法律法规标准持续改进为途径,根据规模大小和风险等级,按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确定3年建设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激励机制,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评审。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改革,积极推行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安全标准化评审机制。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评审工作监督,建立安全标准化评审责任追究及诚信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安全标准化资料化、形式化问题。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把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作为责任体系建设的核心,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公示、培训和考核奖惩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落实“总工程师”制度,探索建立安全总监制度,2021年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投入保障,督促企业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三级教育,根据风险管控要求,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为落实安全责任提供能力保障。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强化“新、变、危”因素风险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各类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治什么怎么治”,2021年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五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万州银监分局城口办事处、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一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专题。
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以下简称园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辖区和部门监管责任。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园区安全人才队伍机制和园区安全管理模式,按照“园区+企业+社会化服务”的模式,构建园区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加强地区产业结构和各类园区的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园区布局,实施“关、搬、改”,降低产业安全风险和园区布局不合理形成的安全风险。四是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规范园区内功能区域及企业分布,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五是建立各类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加快智慧园区建设,提升园区风险控制信息化水平,2022年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六是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深化各类产业园区、仓储物流园区或市场等安全隐患整治管理。七是强化园区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加强预案及演练、队伍、救援装备物资设施等应急准备,强化监测预警、接警响应、调度处置等信息化水平,为园区安全运行提供应急保障。(县经济信息委牵头,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应急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等相关部门、相关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危险化学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消除监管盲区。三是严格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严控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引入淘汰或落后产能,防止新增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四是加强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治,着力降低整体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设备和技术方法,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2022年底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六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管理和排查治理四类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七是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水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八是完善和落实城区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县应急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煤矿安全整治。
一是加大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加强重大灾害治理项目资金支持。二是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按照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监局关于《重庆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复核意见》,切实推进全县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三是坚持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大煤炭资源增划支持力度,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依法依规处理。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2022年底前我县煤矿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五是提高执法能力和信息化远程监管水平,矿井实现远程监管。(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相关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一是严格非煤矿山控制性发展。合理布局各类非煤矿山,强化矿山整合重组,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等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尾矿库数量控制在1座。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一体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务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技能。三是推广信息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强机械化改造,提升监测预警、安全管理水平。四是聚焦非煤矿山突出违法行为,坚决开展“打非治违”。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头顶库”突出违法行为,集中开展针对性整治。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相关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逐年落实《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区一策”综合治理,优化停车资源建设管理,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管理机制,有效根治“停车难”问题,2022年分类分批完成整改。二是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工程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电动车、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教育、文物、民政、民族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系统突出风险、重大隐患基本整改完毕。五是加快智慧消防建设,建立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加强消防物联感知终端建设。建设消防安全协同管理系统,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全县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六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党校(行政学校)、宣传、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抓实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宗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一分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新建公路要同时完成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创新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机制,加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2021至2022年按规划持续推进建设任务,未按规定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路段不得通行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国省道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和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治理,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加强城市隧道桥梁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完成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二是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到2022年,完成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禁止设立乘客站立区的公交客车进入高速公路;推动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和公交客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三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客货运驾驶人心理筛查疏导机制,探索公交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的预防措施;积极推进互联网风险管理系统应用;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鼓励中小企业依法采取安全托管、企业联盟、技术服务等模式,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分步实施800公里以上道路班线客运退出客运市场;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加强城市工程运输车源头管理,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市场淘汰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9座以上租赁客车安全监管。五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六是加强应急救援救治救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全市统一的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牵头,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水上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渡口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强化砂石采运行为治理。二是强化“拖网、刺网”两类隐患整治,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全面实施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高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牵头、辖区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邮政寄递安全整治。
一是完善联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邮政寄递责任体系。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基础,督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投入和培训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体提升邮政寄递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四是建立邮政寄递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县应急管理等部门与邮政管理管理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推进邮政寄递应急队伍及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五是加强邮政寄递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进县级安全中心建设,加强安全支撑机构队伍建设。(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一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口县分公司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委、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设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和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三是健全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四是严厉打击工程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工程建设行业领域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坚决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及招投标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联合惩处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等制度措施落地力度。五是狠抓重大风险防范,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突出复杂地质、工况条件下隧道、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明确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六是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城市运行安全整治。
一是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生命周期,落实城市运行各项安全要素,加快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二是健全完善城市运行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细化明确城市公共设施、地下基础设施、城市公共空间安全监管和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责任清单,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三是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围绕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基础设施、老旧人防工程、城市公共空间等重点,组织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排查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四是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围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地下管线管廊、城市燃气、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渣土受纳场、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设施、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城市公共空间等重点,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台账、措施台账、应急预案台账,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各类平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应对处置。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标准,实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化,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穿透式。五是打击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紧紧抓住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照单执法,确保整治到位。依法打击城市违法建设、影响消防通道、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对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的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执法成效。六是大力推进城市运行安全“大城众管”。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网格化管理,拓展深化城市综合管理“门前三包”“五长制(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宽市民参与城市运行安全的渠道,健全影响城市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七是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城市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专项整治。
一是建立健全城乡接合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属事责任、乡镇(街道)的属地监管责任;配齐配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原则上县级相关部门不少于3名工贸安全专职监管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或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应达到在职人员的50%以上;各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专职监管人员和1名兼职监管人员。二是科学编制产业布局规划,立足辖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打造特色园区,明确搬迁进入现有园区和新建特色园区企业清单,严格入园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提高产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对纳入就地标准化改造清单的企业实施标准化升级改造,落实标准化达标政策支持管理办法;完善必要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城乡接合部公共保障配套设施,改善城乡接合部安全生产基本面。四是对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建区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使用“两违”建筑从事生产经营,属于淘汰类产业的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实施淘汰性关闭;强化城乡接合部搬迁、关闭企业的土地污染修复流转利用。五是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实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高温熔融、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重大危险源、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坚决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是推动安全标准化评审与执法检查“二合一”改革;严格执法“三部曲”,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开展执法量提升行动,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县应急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城口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城口县支行、万州银监分局城口办事处、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一是建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二是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三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四是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牵头,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是加强渣土及垃圾填埋处置、污水处理和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粉尘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人身安全。(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上旬)。7月上旬,县安委办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城口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形成“1+1”工作文件体系(即一个工作通知和一个任务清单),提请政府常务会审核印发实施。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和行业专项任务清单,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对单挂图作战。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中旬至12月)。各乡镇(街道)、各县级相关部门和企业根据三年行动方案,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看待,严格重大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实施“五落实”,切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巩固提升(2022年)。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制度机制,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应急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将三年行动细化为重点项目,加大财政对三年行动经费保障,优先安排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经费。
(二)突出执法撬动。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撬动三年行动,坚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总基调,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开展执法量提升行动,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要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两式三不”规范,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和“以罚代改”。
(三)强化履职到位。全面落实《中共城口县委 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口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城委发〔2018〕37号)和《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职能职责的通知》(城委办发〔2020〕9号),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履职到位,切实增强“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担当。将三年行动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和综合巡查重要内容,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强化工作绩效问效,务实推动工作落实。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乡镇(街道)和县级行业部门统一向县安委办适时报送三年行动工作动态。按照“周动态、月小结、季汇报、年总结”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每周二报送上周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每月30日前报送安全整治挂图作战工作推进情况,每季度末报送工作小结,每年11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县安委办定期向市安委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编制简报交流工作经验。
附件:城口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15个)
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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