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的复函
- 日期: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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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英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注村级卫生室和村医管理与培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村卫生室现状明显改善。
根据《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渝府发〔2019〕21号)、《重庆市村卫生室(所)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12〕93号)等文件的规定除乡镇卫生院及其分院所在地以及服务可保障的行政村外,其他行政村应当设置1所村卫生室,低于800人的行政村可以同邻近行政村联建村卫生室的,我县目前共规范设置了125个村卫生室,自2019年8月-12月全部村卫生室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装修改造,面积基本达标,分设诊断室、治疗室和药房,实现了“三室分开”,并按规定配备了诊疗床、观察床、中西医药柜、血压计、听诊器、简易呼吸机等基本医疗设备和办公桌椅、打印复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48%村卫生室配有针灸器具、火罐、艾灸仪、TDP神灯等中医设备、50%的村卫生室还配有制氧机;100%村卫生室能进行医保刷卡,相对来讲年龄偏大一点的村医使用刷卡能力差一些。
二、提升村医服务能力的措施
县卫生健康委一直致力于提高我县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一是从2016年开始开展全市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大轮训(包括村医),每次轮训时间为半年,每周1-2次系统学习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以及基本公共卫生、全科医学、疾病预防等相关知识,今年更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增设了相关课程,培训结束后均要开展结业考试;二是至2018年开始依托“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培训与评估平台”开展基层卫生人员能力(包括村医)线上培训,三是县卫生健康委每年要组织一次村医现场培训,提前收集村医感兴趣的课题进行培训。四是辖区卫生院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实行每月例会制度开展岗位培训、规范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管理,为注册乡村医生开展免费培训,培训时间均不少于1个月,同时针对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协助其免费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培训。
三、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措施
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后,我委及时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初稿,《通知》中对村医的职能职责、规划设置、培训培养、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经费保障、保障措施、组织管理等八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通知》目前已经完成了县级各部门的会商修改,下一步是及时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通知》执行后,我县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将进一步得以提高,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卫生服务运行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
成果得以进一步巩固,进一步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同时村医个人待遇也将达到保障和进一步提高。
朱英彪委员,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卡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王菊
联系电话:13452769899
邮政编码:4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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