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公开第二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方案
- 日期: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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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公开第二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
例行督察整改方案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重庆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城口县开展了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6年3月10日向城口县正式反馈督察报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严肃对待、照单全收,系统制定了《城口县贯彻落实〈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不断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展现“上游担当”,把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一体推进“九治”攻坚,更好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全面筑牢长江上游和秦巴山区重要生态屏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城口力量。
《整改方案》明确了4项工作目标。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县各级各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更加深入,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任务更加清醒,把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坚决扛起全面筑牢长江上游和秦巴山区重要生态屏障政治责任。二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夯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的部门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抓好重点建设项目污染防治管控不到位典型问题整改,对督察交办的11件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有效整治。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以“生态报表”为导向、“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统筹抓好集中整改和长效治理,切实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进行分解,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将美丽重庆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督察反馈问题统筹推进落实,提出了7方面主要措施。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用好“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切实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二是紧盯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重点领域,提升全链条治水质效。以PM2.5控制为主线,加强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输入性沙尘天气防治,持续推进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扬尘污染治理,巩固餐饮企业和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治理成效。纵深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协同推进治土治废治塑,持续开展“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和科学施肥技术,全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市级考核目标,2027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三是全面完成城区管网全属性精细化深度排查,实施污水管网老旧破损、错接混接等问题专项整治,有序推进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源头“剥山水,去溪水”工程,有效解决城区排水系统溢流问题。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乡镇管网提升改造。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更新升级改造。建成投运建筑垃圾填埋设施,提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2027年全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四是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纵深推进自然生态保护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自然保护地准入审批,指导用地单位按程序开展建设项目进入自然保护地准入审批工作,有效预防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坚决遏制和惩处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年度修复任务。推进草原湿地休养生息,持续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72.8%以上。五是全面激活绿色发展动能,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深度融入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布局,聚焦中药材、老腊肉、新材料等重点产业,聚力开展关键技术创新攻关。抓好中广核旗杆山、月亮坪等风电项目建设,结合“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开发低风速资源。严格落实《城口县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支持企业智改数转,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发展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工业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公共交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城区新增、更新的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100%采用新能源车辆。六是巩固拓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林权流转、林木转让、林地经营权租赁等交易行为,持续推动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变现,深化“小流域治理+生态产品交易”模式,实现“治理—保护—收益”良性循环。七是坚持以“生态报表”为导向、“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为抓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健全河长、林长履职体系和责任考评机制,推动履职从“巡”向“治”转变。加强数字重庆生态景观板块建设,聚焦风险预警、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等核心场景,优化平台功能模块,推动从“数据汇集”向“实战应用”转变。推广无人机巡航、视频监控、物联网传感等技术,加密布设智能监测终端,强化感知设备接入,逐步实现生态要素全时段、全方位感知。深化与万源、宣汉、岚皋等地协作,完善流域生态共治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协同开展病虫害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推动区域生态保护从“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转变。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和县委书记、县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将督察反馈问题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闭环管控,整改牵头单位落实专人加强整改推进和调度管理,县生态环境局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问题高质量整改。整改牵头单位及时组织对已完成整改问题的验收核查,严格按程序销号,整改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积极宣传整改过程中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同步统筹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有关工作。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对督察问题所反映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逐一核实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公益诉讼情形的,依法依规开展索赔工作。
下一步,城口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深抓实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以整改促治理,以整改促提升,切实将“问题清单”,转变为“成效清单”。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筑牢长江上游和秦巴山区重要生态屏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城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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