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城口县明通镇白台村建筑骨料加工厂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 日期: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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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cqck.gov.cn/bm/sthjj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传真:59223216。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春雨路2号,邮编:405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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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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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口县明通镇白台村建筑骨料加工厂项目 |
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白台村3社 |
城口县橦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科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城口县明通镇白台村3社,占地面积8534m2,新建1条时产25t/h的砂石加工生产线及其生产线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砂石产品3.6万吨/a。项目不涉及采砂、开采,原料均来自明通镇河道清淤产生的砂卵石及矿山尾矿、建筑弃渣等。项目劳动定员:劳动定员为8人,其中工人6人,管理人员2人,年工作240天,每天白班1班制(6h)。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 |
(1)废气 施工期: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封闭化管理,将每台破碎机、制砂机除设备进、出口外均封闭,封闭成收尘小室,然后在其顶部设置集气管道收集粉尘,同时在破碎机、制砂机进、出口设置喷雾装置进行降尘,粉尘经集气管收集后经管道整合在一起经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卸料粉尘通过降低卸货高度,同时借助原料堆场封闭闭性及设置的喷雾装置,减少粉尘逸散;装车粉尘借助产品堆场封闭性及设置的喷雾装置,减少粉尘逸散;给料机上部设置喷雾洒水降尘,减少粉尘逸散;输送皮带位于封闭厂房内,同时皮带输送系统全部进行封闭,运输道路采用水泥硬化,洒水抑尘、同时运输物料加篷布遮盖等措施,确保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其他区域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洗砂废水、产品堆渗滤液经厂区东北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浓缩+压滤,处理能力100m3/h),砂石清洗和产品渗滤液经收集沟进入污水池(容积200m3),然后通过泵吸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厂区四周的雨水沟引至东北侧雨水收集池(容积200m3)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选用环保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生产车间封闭化管理,进行厂房隔声、风机进出风口采用软管连接,并在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鸣笛,控制车速等,确保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除尘灰、泥饼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用于生态恢复;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411-500229-04-01-417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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