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交通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4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姜付华代表:
您提出《尽快启动高速公路建设对水系、路系损毁恢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很好,县交通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城开高速公路于2017年全面启动建设,在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城开高速公路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经四年多建设,目前已初具规模。2022年底开州至城口县城将实现通车。
城开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造成了部分灌溉堰渠、人畜饮水蓄水池、管道、人行便道、便桥、村级公路等设施损毁。水系、路系的恢复是施工结束通车之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已经作出以下措施推动此项工作:一是从政策依据上,按照城开高速公路城口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城开高速公路城口段建设路系水系等正线外设施损毁恢复实施办法》城高指发〔2016〕15号。在不低于原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使用功能基础上并以立足方便群众、有利于生产生活环境改善,进行恢复还建。二是对红线内的水系路恢复责任,因施工建设造成的水系、路系破坏,在红线范围外因施工造成的水系、路系的损毁,按照重庆高速集团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水系、路系等损毁由施工方在完成施工时进行恢复,目前前期几个施工单位已陆续实施有关损毁的恢复。三是红线范围内水系、路系损毁,由重庆高速集团出资进行恢复。目前经业主高速顾问公司、县高速办、所涉乡镇一起,经四次实地踏勘,工程设计、工程预算基本结束即将开工实施。下一步在对水系路系恢复实施过程中需要参建各方、县高速办、涉及乡镇充分配合,力争施工单位退场前完成此项工作任务,不留遗留问题。
此复函已经江奉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显芳
联系电话:13594710331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交通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