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城口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 日期: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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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委农组〔2021〕3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驻县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细化落实《中共城口县委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城委发〔2021〕1号),扎实推进我县“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决定实施城口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计划。
在目标任务上,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米袋子”“菜篮子”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确保完成粮食、生猪、蔬菜发展目标任务,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为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奠定基础。深刻认识发展乡村产业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必须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特色资源优势,实施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
在产业布局上,在县域内着力建设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园,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各乡镇(街道)围绕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及经备案的中蜂、茶叶、核桃、笋竹、冷水鱼等区域性特色产业,着力建设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构建县域乡村特色产业园、乡镇街道“一乡一业”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基地,形成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效衔接的格局。
在产业结构上,加快农业“接二连三”,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加工链条,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打造一批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道地中药材等生态特色产业小镇。
在品牌培育上,着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和推广使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做强“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推行种源、育苗、标准、防治、技术、销售“六统一”发展,推动绿色生产发展,建立全产业链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在主体培育上,构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新雁阵,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支持有能力的农户因地制宜发展小果园、小花卉园、小瓜菜园、小水产园、小养殖园等“五小”庭院经济和小加工、小餐饮、小运输、小制作、小买卖等“五小”非农经济。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突出龙头企业带动、创新创业驱动、联农带农互动,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利益联结紧密的共同体。
在科技支撑上,深入开展院县、校地企合作,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力量,确保一个优势特色产业有一家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有一个专家团队技术指导、有一支农技队伍推广服务、有一批种养能手示范引领。
在实施机制上,按照“五年统筹入库、年度滚动实施、同类竞争立项、拉练评比考核”方式,乡镇(街道)聚焦1-2个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对五年拟实施的项目集中统一申报入库,分年度按照成熟度分步实施。
在政策扶持上,围绕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就业增收目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全面推行财政资金“改补为奖、改补为贷、改补为借、改补为股、改补为酬”,加大信贷支持,扩面提质特色农产品保险,集中财力支持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园和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支持农户发展家庭经济,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予以贷款贴息、保险贴保和奖补。
经县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城口县山地鸡产业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城口县中药材产业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城口县食用菌产业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城口县“十四五”乡村特色产业提升项目指引》《城口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创建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1年2月18日
城口山地鸡产业提升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口山地鸡产业加快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定位
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城委发〔2021〕1号),落实我县“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大力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巩固提升乡村特色产业格局,以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关键,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为引领,以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为动力,以品牌品质提升为支撑,全力打造重庆市最大生态鸡产业基地、秦巴地区生态鸡产业强县。
二、发展目标
城口山地鸡产业提升行动围绕“高效、生态、优质、安全”总体目标,到2025年,力争实现四个“提升”。
——提升产业规模。城口山地鸡常年存栏300万只,年出栏500万只,年产值超过6亿元。
——提升种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城口山地鸡核心育种场的带动优势,全县稳固发展扩繁场(保种场)15个,进一步提升城口山地鸡供种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遗传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开发,新品种(配套系)通过国家畜禽遗传委员会审定。
——提升全产业链融合发展。通过5个农业龙头企业“融合发展”的引领,打造产业提升示范基地10个以上、精深加工示范基地3个以上、家禽集中定点屠宰场、冷链配送中心1个以上,形成各环节有机融合的全产业链。
——提升市场竞争力。到2025年,城口山地鸡质量追溯体系完善,培育知名产品品牌2个以上,完成绿色、有机食品认证10个以上,县内外市场全面扩展,城口山地鸡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表1:2021-2025年城口山地鸡产业发展目标
|
年度 |
年存栏(万只) |
年出栏(万只) |
产值(亿元) |
|
2021 |
200 |
300 |
3 |
|
2022 |
220 |
350 |
3.7 |
|
2023 |
250 |
400 |
4.3 |
|
2024 |
270 |
450 |
5 |
|
2025 |
300 |
500 |
6 |
三、产业布局
城口山地鸡产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在城口山地鸡研发基地布局核心育种场;以片区为单位在现有城口山地鸡扩繁场(保种场)基础上提升质量、增加数量;按照“一乡一业”在城口山地鸡优势特色产业乡镇街道布局示范基地和农文旅融合示范园;在城区周边乡镇布局家禽集中定点屠宰场、冷链配送中心和精深加工示范基地等。
表2:2021-2025年城口山地鸡产业布局
|
重点任务布局 |
重点乡镇街道布局 |
建设数量(个) |
|
核心育种场 |
高观镇 |
1 |
|
扩繁场(保种场) |
北屏乡、鸡鸣乡、治平乡等乡镇 |
15 |
|
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农文旅融合示范园 |
巴山镇、坪坝镇、庙坝镇、高观镇、蓼子乡、鸡鸣乡、治平乡、周溪乡、河鱼乡、龙田乡等乡镇 |
10 |
|
家禽集中定点屠宰场、冷链配送中心 |
高燕镇等乡镇 |
1 |
|
精深加工示范基地 |
高燕镇、坪坝镇等乡镇 |
3 |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城口山地鸡是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重庆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十四五”期间,坚持“以保为先、保用结合、多方参与、创新利用”的基本思路,支持市畜科院等科研院所、西南大学等涉农高校、城口山地鸡遗传资源研究所和我县骨干种业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实施城口山地鸡优质种质创新联合攻关,开展城口山地鸡选育和提纯复壮,提高城口山地鸡生长速度、产蛋率、孵化率、存活率等生产性能,大力培育新品种(配套系),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二)建立健全良繁体系。积极构建“核心育种场+扩繁场(保种场)+养殖基地”良繁体系,支持城口山地鸡遗传资源研究所建立核心育种场,重点承接城口山地鸡保种、选育、扩繁、新品种(配套系)培育和重大疫病防治工作,带动全县建设常年存栏城口山地鸡种鸡10000套、5000套、1000套等不同规模的扩繁场(保种场)15个以上,提升城口山地鸡种场的基础设施和良种供应能力。到2025年,核心育种场每年可为扩繁场(保种场)提供父母代种鸡6万套,扩繁场(保种场)每年可为全县养殖基地等提供优质商品鸡苗500万羽以上,满足我县生态鸡产业发展需要。
(三)提高产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扶大、扶优、扶强”思路,培育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5个,推进良种繁育、规模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物流配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全面推广“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模式,带动发展城口山地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共计100个以上,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社示范带动、家庭农场和农户为支撑的产业化联合体,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坚持规模化推进、标准化提升的原则,按照“品种优良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五化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创建城口山地鸡产业提升示范基地10个,每个基地年出栏商品鸡20万只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品种资源和生态资源,积极挖掘城口山地鸡文化,打造生态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科普宣传、亲子教育等于一体的农文旅融合示范园。
(四)加快构建高效加工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家禽集中定点屠宰场1个,引进先进分割生产线,实现屠宰鸡鸡脯、鸡翅等分割销售,年可屠宰城口山地鸡等禽类1000万只,鼓励屠宰、加工等企业建设冷链配送中心1个,配套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升级改造禽类经营场所,推进我县城口山地鸡等禽产品冷链配送、冷鲜上市。引进和培育禽类加工企业建设城口山地鸡精深加工示范基地3个以上,基地配套先进精深加工等设施设备,依托科研院校等开发城口山地鸡功能食品、风干鸡、卤鸡、鸡汤罐头等特色化、多样化精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附加值。
(五)加大品牌培育营销力度。制定完善城口山地鸡、城口山地鸡生产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积极创建城口山地鸡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和追溯体系,引导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等方式查询鸡的品种、饲养方式和饲养时间等产品信息,提高产品识别度、信任度和知名度。以“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为统揽,规范“城口山地鸡”地理标志农产品授权使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城口山地鸡知名产品品牌2个以上,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10个以上,加大品牌保护和宣传力度,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力。
(六)积极扩宽销售市场。鼓励城口山地鸡养殖、加工龙头企业等深化农校对接、农超对接、农批对接,持续推动城口山地鸡产品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进社区、进超市、进批发市场,巩固拓展县内市场。引进国内、市内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联结产销两端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合作,大力发展直供基地、订单农业,不断拓展国内、市内销售市场。抢抓电商经济、直播经济机遇,培育多个电商团队,积极对接淘宝网、京东商城、巴味渝珍等电子商务平台,助推城口山地鸡线上销售,扩大产品线上销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城口山地鸡产业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数据采集、市场调查、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科学评估发展成效。
(二)加强政策扶持。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核心育种场、扩繁场(保种场)、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家禽集中定点屠宰场、冷链配送中心、精深加工示范基地等建设。相关部门协同会商,聚焦融资贷款、保险、用地、环评、创新创业、市场营销、品牌保护等方面,优化产业发展政策,提高产业发展积极性。
(三)加强技术支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鼓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大型养殖企业、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等组建城口山地鸡产业科技研发技术服务团队,定期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疫病防控、产品开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一条龙”“菜单式”实用科技服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挖掘城口山地鸡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总结推广一批发展模式、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弘扬创业精神、企业家精神,激发崇尚创新、勇于创业的热情。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解读产业政策、宣传做法经验、推广典型模式,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同支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城口山地鸡产业提升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目标任务(个) |
建设性质 |
建设内容 | |||||
|
合计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
|
1 |
城口山地鸡核心育种场 |
1 |
1 |
|
|
|
|
改扩建 |
按年度研究计划,开展城口山地鸡保种、选育、扩繁、新品种(配套系)、种源性疾病净化和重大疫病防治等工作。 |
|
2 |
城口山地鸡扩繁场(保种场) |
15 |
10 |
2 |
1 |
1 |
1 |
新建和 改扩建 |
1.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圈舍、粪污处理、疫病防控、生产管理等基础设施;2.购置养殖等设施设备;3.种鸡培育等。 |
|
3 |
城口山地鸡产业提升示范基地 |
10 |
5 |
1 |
1 |
1 |
2 |
新建和 改扩建 |
1.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圈舍、粪污处理、疫病防控、生产管理等基础设施;2.购置养殖等设施设备;3.购买鸡苗等。 |
|
4 |
城口山地鸡精深加工示范基地 |
3 |
1 |
1 |
1 |
|
|
新建和 改扩建 |
建设城口山地鸡精深加工示范基地3个,购置精深加工等设施设备等。 |
|
5 |
家禽集中定点屠宰场、冷链配送中心 |
1 |
1 |
|
|
|
|
新建 |
建设家禽集中定点屠宰场、冷链配送中心1个,购置屠宰、冷链等设施设备等。 |
|
6 |
培育龙头企业 |
5 |
1 |
1 |
1 |
1 |
1 |
新建和 改扩建 |
培育城口山地鸡龙头企业5个。 |
|
7 |
发展城口山地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
100 |
20 |
20 |
20 |
20 |
20 |
新建和 改扩建 |
带动发展城口山地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共计100个以上。 |
|
8 |
城口山地鸡科技研发 |
|
|
|
|
|
|
持续推进 |
城口山地鸡新品种培育和功能食品等产品开发。 |
|
9 |
品牌营销 培育 |
|
|
|
|
|
|
新建 |
区域公用品牌推广应用、品牌营销推介、品牌认证、制定和完善地方标准、城口山地鸡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创建城口山地鸡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示范点等。 |
|
10 |
扩宽销售 市场 |
|
|
|
|
|
|
新建 |
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团队等市场主体收购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城口山地鸡商品鸡进行线上线下等多渠道销售。 |
城口老腊肉产业提升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构建现代生猪养殖、动物防疫、猪肉制品和加工流通体系,不断增强城口老腊肉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定位
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城委发〔2021〕1号),落实我县“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大力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巩固提升乡村特色产业格局,以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关键,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为引领,以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为动力,以品牌品质提升为支撑,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和生产效益,推动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均衡联动发展,全力打造全市高端放养猪肉供应基地、“渝川陕”地区最大的仔猪供应基地、全国腊肉系列产品集散中心,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目标
城口老腊肉产业发展围绕“稳定供给、提质增效、知名品牌”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城口生猪良繁体系,实现城口老腊肉优质原材料来源本地化,猪肉及猪肉制品产品多元化。
——供给保障率显著提高。年存栏能繁母猪1.6万头,年出栏商品猪28万头,猪肉本地自给率达到100%,城口老腊肉原材料基本达到本地自供,生猪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80%以上。
——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强。招商引资生猪养殖龙头企业1个以上,引进种猪3万头,年提供仔猪60万头;实现鲜肉分割精品销售,外销鲜肉1000吨,实现产值5500万元;培育“城口老腊肉优质原材料基地”10个以上,每个基地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以上,打造“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产业化联合体10个以上,全县年外销城口老腊肉1万吨以上,实现产值11亿元。
——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建立城口老腊肉优质原材料溯源体系,培育“放养猪”“无抗猪”2个鲜肉品牌。新增城口香肠、城口腊猪肝等“城口腊味”系列产品,实现产品多元化发展。“城口老腊肉”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更具影响力,完成绿色、有机食品认证5个以上。
表1:2021-2025年城口老腊肉产业发展计划表
|
年度 |
规模 (万头) |
鲜肉 |
城口老腊肉 | |||
|
本地自给率(%) |
县外销量(吨) |
产值 (万元) |
县外销量(吨) |
产值 (亿元) | ||
|
2021 |
17 |
100 |
200 |
1120 |
5000 |
5.5 |
|
2022 |
22 |
100 |
400 |
2000 |
6000 |
6.6 |
|
2023 |
24 |
100 |
500 |
2500 |
8000 |
|
|
2024 |
25 |
100 |
800 |
4800 |
9000 |
10 |
|
2025 |
28 |
100 |
1000 |
5500 |
10000 |
11 |
三、产业布局
按照“生态优先、适度规模,猪肉和城口老腊肉加工原材料自给自足”的总体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现标准化适度规模化生猪养殖和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销售。
——不在禁养区布局城口老腊肉优质原材料基地,限养区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净增,重点布局在适养区。
——按照“种猪场+扩繁场+养殖示范基地”进行生产布局和“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在南部片区、东部片区、城区周边片区和西部片区分别建设1个种猪场;在厚坪、治平等乡镇建设仔猪扩繁基地2个;以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所在地为中心,按照“一乡一业”在治平、厚坪等10个乡镇建设“城口老腊肉优质原材料基地”。
——紧邻高速高铁通道,布局肉品精深加工和物流配送中心,围绕乡村旅游示范先行乡镇街道和农文旅精品路线,布局“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进行城口老腊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参观示范基地和农文旅融合发展试点基地建设。
表2:城口老腊肉产业“十四五”重点任务布局计划
|
重点任务布局 |
重点乡镇布局 |
建设数量(个) |
|
种猪场 |
南部片区1个;东部片区1个;城区周边片区1个;西部片区1个 |
4 |
|
仔猪繁育基地 |
厚坪、治平、明中、北屏、高燕 |
2 |
|
城口老腊肉优质原材料基地 |
高观、厚坪、治平、修齐、高燕 坪坝、巴山、周溪、蓼子、明通 |
10 |
|
生产加工作坊 |
东安、河鱼、岚天、北屏、高楠等 |
20 |
|
鲜肉生产加工 |
高燕、庙坝、坪坝 |
1 |
|
腊肉产品初加工 |
治平、厚坪、修齐、巴山、咸宜、坪坝、 |
3 |
|
“城口腊味”系列产品和休闲熟食品加工 |
治平、厚坪、修齐、巴山 咸宜、坪坝、庙坝、周溪 |
10 |
|
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
25个乡镇街道 |
100 |
四、重点任务
按照保障产品有效供给,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进行“品种品质品牌”提升重点任务建设,按照“政策引导、金融撬动、市场主导”原则进行政策支持,重点实施以下工程:
(一)实施优质原材料供给能力提升工程
1.引进和推广优良良种,建立健全生猪良繁体系。支持新建4个种猪场,常年存栏基础母猪100头以上。引进长白猪、大白猪、荣昌猪和湖川山地猪等适合优质城口老腊肉优质原材料基地建设的种猪。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应用。
2.城口老腊肉原材料基地建设。按照“一乡一业”建设10个“城口老腊肉原材料基地”,单个规模猪场年出栏商品猪500头以上,每个基地年出栏商品猪10000头。“城口老腊肉原材料示范基地”外的乡镇街道建设1-2个常年存栏生猪2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保证日常鲜肉供给。将规模养殖场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
3.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新型市场主体。支持产能“双十”提升行动,能繁母猪年提供活仔数同比增加10%,年出栏商品猪同比增加10%。培育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100个。鼓励散养农户采用“分养”“代养”的方式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商品猪养殖标准化水平。
(二)实施系列产品开发工程
4.鲜肉生产加工能力升级。支持生猪定点屠宰场或企业新增猪肉分割加工线1条,支持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鼓励和支持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培育1-2个“放养猪”“无抗猪”鲜肉产品。
5.新增腊肉产品初加工。支持3个城口老腊肉生产企业,新建腊肉产品内包装车间、外包装车间和生产线,实现成品腊肉“烧、洗、整形和分包装”自动化生产,支持“城口老腊肉”集体商标和“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统一设计、包装印制和使用。
6.新增“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打造“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挖掘城口老腊肉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展示和宣传城口老腊肉品牌,建成20个城口老腊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参观示范基地和农文旅融合发展试点基地。
7.新增“城口腊味”系列产品和休闲熟食品。开发“无烟熏味”腊肉,新增10个香肠、猪肝等腊味系列产品。支持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针对老中青不同年龄段,开发口味和类别更丰富多样的熟食产品、功能食品、旅游商品。按照“订单”收购城口商品猪,促进城口老腊肉加工企业和生猪养殖企业有效对接和实质性合作。
(三)实施品牌保护工程
8.制定完善标准。制定“城口猪肉”“城口老腊肉”和“城口腊味”系列产品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支持企业制定企业标准,争创全国腌腊肉制品生产技术标准。
9.建立质量溯源体系。获得“两品一标”的农产品100%纳入质量溯源体系管理。全面推广“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和严格规范管理“城口老腊肉”集体商标授权使用。取得城口老腊肉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建立全程质量标准控制体系示范点。
(四)实施安全保护工程
10.提升生物安全保障能力。支持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指定道口检查站建设5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支持5个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进行猪伪狂、猪瘟和猪丹毒3种疫病净化。规模养殖场重点加强口蹄疫、猪瘟、蓝耳病免疫。
11.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治理100个老旧生猪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改造雨污管道、扩建化粪池、配置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对不具备原地治理条件的老旧养殖场实行异地新建全覆盖。建设1-2个农家肥生产加工厂,对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
(五)实施科技创新工程
12.引进生猪养殖区块链溯源技术。对生猪个体进行身份识别,让每头生猪都有一个“畜禽身份证”耳标,形成生猪从出生、交易、防疫、保险、抵押、贷款、销售、屠宰场全过程大闭环,确保生猪全程可溯源。通过“猪脸识别”技术,根据每头母猪的生产情况,科学制定饲喂计划,随时记录进食情况、健康状况等信息,为每头母猪建立个性化养殖档案,做到精细化管理。对全国猪肉市场价格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布市场信息。积极对接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养猪行业协会等高端技术团体,寻求技术合作和信息资源共享。
13.建立“城口老腊肉”科技研发中心。选育和培育适合城口老腊肉加工的猪种;开展“无烟熏味”腊肉制品生产工艺的研发;总结提炼城口老腊肉腌制、炕房修建等生产技术,并申请专利认证。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菜篮子”首长负责制。县政府对全县生猪生产和猪肉供给负总责,规划“十四五”重大项目,强化政策措施,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禁养限养。加强“菜篮子”首长负责制考核。
(二)保障生猪发展用地。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结合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支持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积极保障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加强财政政策保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现有渠道,统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产业发展资金和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等相关资金。继续对良种引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粪污治理和猪肉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等产业发展相关环节进行支持。继续落实生猪规模养殖场农业用电优惠政策。
(四)加强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继续稳妥推进能繁母猪、生猪养殖保险等政策性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猪养殖收益险。继续支持生猪规模场贷款贴息。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城口县老腊肉行业协会的指导,修订完善城口老腊肉及系列腊味产品质量标准。对侵犯城口老腊肉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城口老腊肉产业提升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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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目标任务(个) |
建设性质 |
建设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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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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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争创全国腌腊肉制品生产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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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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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
总结基础数据和材料,争创全国腌腊肉制品生产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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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口县种猪场建设项目 |
4 |
1 |
1 |
1 |
|
1 |
新建 |
引进优良种猪;建设种猪舍、后备母猪舍、产仔舍等各类圈舍;配套粪污处理设备、饲喂、消毒、防疫等设施设备。常年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年提供母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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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口老腊肉优质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 |
10 |
9 |
1 |
|
|
|
新建改扩建 |
建设各类圈舍;引进种猪;配置防疫、消毒、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单个规模场年出栏商品猪500头以上。1个城口老腊肉原材料示范基地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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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仔猪繁育基地 |
2 |
|
1 |
|
1 |
|
新建 |
建设各类圈舍;引进种猪;配置防疫、消毒、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年提供优良仔猪3万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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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项目 |
102 |
21 |
41 |
40 |
|
|
新建改扩建 |
新建或改扩建粪污收集池、发酵池、储存池等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干湿分离机、排污泵、翻耙机、提升泵等相关设施设备;自动清粪设备、节水设备、防疫消毒等设备。农家肥生产、烘干、打包等设施设备,厂房建设。 |
|
6 |
城口县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项目 |
5 |
1 |
1 |
1 |
1 |
1 |
新建 |
每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配备泡沫清洗机、高压冲洗机、喷雾消毒机、真空吹风泵、燃油暖风机(高温风炮)等清洗消毒设备,配备相应规模的污水污物收集或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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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口县鲜肉生产加工能力升级项目 |
1 |
|
1 |
|
|
|
新建 |
改造厂房、肉品包装间、材料间;新增分割猪肉生产加工线1条;新增建设冻库和冷藏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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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城口县腊肉产品初加工项目 |
3 |
|
1 |
1 |
1 |
|
新建 |
产品内包装车间、外包装车间和生产线,实现成品腊肉“烧、洗、整形和分包装”自动化生产线。 |
|
9 |
城口县“火炕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 |
20 |
5 |
5 |
5 |
5 |
|
新建 |
打造“火炕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建成城口老腊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参观示范基地和农文旅融合发展试点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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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城口县腊味系列产品和休闲熟食品加工项目 |
3 |
|
1 |
1 |
1 |
|
新建 |
开发城口香肠等腊味系列产品。开发休闲熟食品,建设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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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订单收购生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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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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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企业实行订单收购,收购1头商品猪,收购企业和养殖场分别补助100元。预计收购3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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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城口县生猪良种引进补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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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猪场、企业、家庭农场引进优良种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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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品牌保护和安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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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创立全国腊肉生产技术标准、建立质量溯源体系。种场和规模场净化猪伪狂等3种疫病。加强口蹄疫等疫病免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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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城口老腊肉科技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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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和培育适合城口老腊肉加工的猪种;开展“无烟熏味”腊肉制品生产工艺的研发;总结提炼城口老腊肉腌制、炕房修建等生产技术,并申请专利认证。 |
城口县食用菌产业提升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转变食用菌生产方式,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推动食用菌产业持续发展和农业产业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定位
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城委发〔2021〕1号),落实我县“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大力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巩固提升乡村特色产业格局,以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关键,以加快产业扩面提质为重点,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为引领,以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为动力,以品牌品质提升为支撑,全力打造重庆市最大香菇产业基地、成渝地区最大香菇交易市场、秦巴地区香菇产业强县,形成“1+8+25+200+N”产业布局,成为全县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目标
食用菌产业发展围绕“扩面、提质、增效”总体目标,力争用五年时间,全县食用菌产业总量提高、质量更好、主体更强、品牌更响。
——增总量。重点发展香菇,示范推广羊肚菌等其他品种。到2025年,全县香菇规模达5000万袋,其他菌类发展达700亩,食用菌总产量(鲜品)达到4万吨以上,产业综合收入8亿元以上。
——提质量。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食用菌产业示范园,辐射带动县域产业发展;突出食用菌系列产品精深加工,提升产业附加值,进一步增强产业效益。
——强主体。大力培育生产经营主体,扶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推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协调发展;打造一批生产实力强、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食用菌龙头企业。
——塑品牌。到2025年,完成一批食用菌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SC认证等,打造“城口香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动食用菌产业成为全县优质支柱产业。
表1:2021-2025年城口食用菌产业发展计划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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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香菇 |
其他菌类 |
产值 | |||
|
规模 (万袋) |
产量 (万吨) |
规模 (亩) |
产量 (万吨) |
生产产值(亿元) |
综合产值 (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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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300 |
1.04 |
500 |
0.33 |
1.37 |
2 |
|
2022 |
2000 |
1.60 |
500 |
0.33 |
1.87 |
3 |
|
2023 |
3000 |
2.40 |
600 |
0.34 |
2.64 |
5 |
|
2024 |
4000 |
3.20 |
600 |
0.34 |
3.36 |
6 |
|
2025 |
5000 |
4.00 |
700 |
0.34 |
4.13 |
8 |
三、产业布局
——调整品种结构。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城口食用菌产业以发展香菇为主。到2025年,力争全县香菇规模在食用菌产业中的占比由46%调整到80%以上,品种结构更趋合理,产业链条持续延展;坚持适种适地原则,综合生态气候资源、品种适应性、市场认可度等因素,通过试验示范对优质香菇品种进行科学选择,筛选及培育出3个以上适合城口本地生产的香菇品种,逐步解决当前品种“多、杂、乱”问题;充分利用城口常年气温偏低的优势,在高海拔、低气温区域大力发展夏菇生产,抢抓市场空档期,提升香菇产业效益,打造“大巴山最大夏菇种植区”。
——优化区域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兼顾优势区域和“巴掌田”实际,适度集中建设产业示范园和示范基地,以此为中心进行生产示范、辐射带动和技术推广,相对集中地呈“片状”“带状”布局农户家庭种植,推进香菇产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到2025年,实现“1+8+25+200+N”香菇产业布局,即打造1个500万袋“产业提升示范园”(北屏),培育8个以上200万袋“片区产业示范基地”(东部、西部、南部、快速通道沿线各2个),发展25个左右50万袋“乡级标准化生产基地”,孵化200个左右10万袋“村级小型生产基地”,带动N个1万袋以上“家庭微型生产基地”。
表2:2025年食用菌(香菇)产业片区发展计划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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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 |
核心 乡镇 |
辐射带动 |
产业规模(万袋) |
产业提升示范园(个) |
片区产业提升示范基地(个) |
乡级标准化生产基地(个) |
村级小型生产基地(个) |
|
南部片区 |
鸡鸣乡 |
周溪乡、明通镇、咸宜镇、蓼子乡、明中乡 |
600 |
0 |
2 |
6 |
40 |
|
东部片区 |
修齐镇高观镇 |
东安镇、河鱼乡、厚坪乡、治平乡、岚天乡 |
1200 |
0 |
2 |
7 |
60 |
|
西北片区 |
高楠镇坪坝镇 |
巴山镇、沿河乡、左岚乡、龙田乡 |
1200 |
0 |
2 |
6 |
50 |
|
快速通道沿线片区 |
北屏乡高燕镇 |
葛城街道、复兴街道、庙坝镇、双河乡 |
2000 |
1 |
2 |
6 |
50 |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产业化联合体,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狠抓示范基地创建,通过构建产业化联合体持续扩大产业规模,坚持转变生产方式,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快“百万袋”生产模式复制推广,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农民合作社承载组织、农户分散经营的生产模式,即依托几条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袋以上的专业化菌袋生产线,采取“龙头企业工厂化菌袋生产+合作社承载组织+农户分散出菇管理”的方式组织生产,实行“七统一分”(龙头企业统一原料采购、统一优良菌种、统一菌包制作、统一接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产品回收,合作社或企业组织农户分散出菇管理),实现企业与农户的优势互补,达到农企共赢,实现可持续发展。
|
专栏1: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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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内容 | |
|
“百万袋”模式复制推广计划 |
加快“百万袋”模式推广,有效提高食用菌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到2025年,全县建立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袋的专业化菌包生产线9条,其中达到1000万袋生产能力的4条,南部、东部、西北和快速通道沿线片区各1条。 | |
|
转型升级示范创建计划 |
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乡镇 |
依托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聚集生产要素,提高产业集中度,到2025年创建10个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乡镇。 |
|
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村 |
选择基础较好的食用菌专业村,到2025年创建100个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村。 | |
(二)建立绿色循环生产体系,提高产业化水平。一是建立菌种繁育及示范基地。支持鼓励企业建成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食用菌菌种繁育、生产示范基地,实现高质量、工厂化、标准化、周年生产,防止菌种退化、混杂,提高单产,增加效益。二是建设食用菌交易中心。学习借鉴随州、西峡经验,采取高水平规划、分期建设方式,率先在北屏建成食用菌生产资料、设备、产品交易专业市场,在高燕、高观、坪坝、鸡鸣、高楠、修齐等产业核心乡镇建设配套的产地市场,围绕中心市场服务,尽快投入运营,逐步实现县域内食用菌就地加工、销售,转化增值。三是建设冷链物流系统。结合交易中心和产地市场布局,配套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在食用菌主产区、重点企业、重点合作社等配套建设冷藏库、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四是建立食用菌废渣处理工厂。引进先进处理设备及配套技术,将生产废渣制作成有机肥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进一步延长食用菌产业链条,实现产业绿色循环发展。五是突出精深加工。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投资环境,广泛吸引各类资本投入,开发生产香菇酱、香菇罐头、菇粉、菇粒、菇丝等各类食品,积极研发以食用菌为原料的即食食品、休闲食品、调味品、汤包(料),保健品、化妆品、辅助疗品、药品等,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2021年招商引进1家食用菌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落户城口,开展食用菌系列产品开发及生产经营,带动本地产业发展推介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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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产业体系建设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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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内容 | |
|
菌种繁育基地建设计划 |
建立1-2个以香菇为主的食用菌菌种生产及示范基地,形成产、供、销一体化,建立起“科技+公司+基地+农户”共赢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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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市场平台建设计划 |
启动建设1个城口县食用菌专业交易中心;在主产镇村建设配套的产地市场,搭建产销对接销售平台;在食用菌主产镇村(社区)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站点,利用电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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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物流建设计划 |
在食用菌批发交易中心和产地市场配套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在主产区、企业、合作社等配套建设冷藏库、冷链物流设施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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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绿色循环发展计划 |
建设食用菌菌渣处理工厂,引进配套技术,将食用菌菌渣制作成有机肥等商品,降低产业污染,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 |
|
精深加工培育计划 |
加工企业 培育 |
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培育1个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加工型企业。 |
|
加工增值 |
鼓励企业积极研发以食用菌为原料的休闲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辅助疗品、药品等,依靠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分级、包装和食用菌各类食品加工生产。 | |
(三)强化创新驱动,提高科技化水平。一是设立食用菌技术研发中心,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对接,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坚持内外并重,联合攻关,建立食用菌试验示范基地,加大食用菌优良菌种、废弃物再利用等关键技术和模式的研究、引进和推广,不断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增强发展后劲。二是加强农技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重视引导食用菌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发挥民间团体在产业发展中的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推广作用。三是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向食用菌从业人员发布食用菌生产技术、市场行情、行业动态等有效信息,确保市场信息高效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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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科技创新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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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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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计划 |
依托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组建县级食用菌研发中心,建立试验示范基地,重点开展品种选育引进、关键生产技术承接、精深加工技术研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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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菇农培育计划 |
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一批懂生产、懂经营、懂管理的职业菇农和土专家,提高菇农生产经营水平,增加菇农收入。 |
(四)着力打造品牌,促进融合化发展。一是政府主导,将食用菌纳入“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进行管理。到2025年,完成5个食用菌绿色食品认证、2个有机食品认证,3个SC认证,打造“城口香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无偿使用,增强城口食用菌区域影响力,推动食用菌产业成为城口名片产业。二是鼓励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注册商标,申创驰名商标,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美誉度。三是加快研究制定以城口香菇为重点的食用菌技术综合指标体系,提升行业规范化程度,用标准支撑品牌。四是依托优势人文资源和生态资源,促进食用菌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融合。打造集采摘体验、科普宣传、亲子教育于一体的食用菌特色小镇等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发掘食用菌文化,开发系列菜品,建设香菇采摘体验基地;结合旅游,策划举办富有特色的“城口香菇节”,推动三产深度融合,提升城口食用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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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品牌培育及融合发展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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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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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打造计划 |
培育绿色食品、有机食品、SC认证等,打造“城口香菇”地里标志证明商标;鼓励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注册商标,申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加大品牌创建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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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培育计划 |
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在北屏、高楠建设香菇特色小镇,在北屏建设羊肚菌特色小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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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文化 培育计划 |
发掘香菇文化,建设香菇采摘体验基地;依托旅游节,策划举办富有特色的“城口香菇节”,提升城口食用菌知名度;结合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发富有特色的食用菌菜品,休闲食品,打造“舌尖上的城口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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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菇综合体 研发计划 |
制定香菇生产、加工、包装、品牌等综合指标体系,实施标准化生产。 |
(五)完善政策体系,协调化推进产业发展。统筹相关部门力量,加强食用菌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带动发展、金融税收等政策研究,全面推行“五改”方式,构建城口香菇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一是“改补为股”,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备购置等重资产投资方面,广泛实施财政涉农资金股权化改革;二是“改补为贷”,整合农业增信贷、农业担保贷、农户小额信贷、供销易贷等贷款产品,适时增加风险基金规模,加大贷款贴息力度;三是“改补为保”,探索建立香菇产业种植险、收益险,进一步提高保险补贴比例;四是“改补为酬”,通过一次性建设补助、带动就业奖补等方式,鼓励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基地规模,带动农村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五是“改补为奖”,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事后奖补等办法,对建设改造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就业务工增收等方面,实行限额据实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城口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专班,统筹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将食用菌纳入乡村产业振兴战略重点的乡镇街道要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落实专人负责,细化措施,充分利用各项政策推动食用菌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二)强化政策扶持。县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食用菌产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积极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重点支持新建菌袋生产线、提档升级已有生产线、冷链物流配套、精深加工、菌料废弃物资源利用、农户出菇菌袋补贴、新建大棚补助、融资贷款及贴息贴保、品牌培育等方面,推动香菇全产业链发展;要整合农业增信贷、农业担保贷、农户小额信贷、供销易贷等贷款产品相关政策,建立风险基金池,适时增加风险基金规模,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实现金融政策“现金补贴”向“风险补偿”的转型,切实缓解产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菇农资源保护意识和科学生产观念,引导菇农积极参与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化经营等现代生产方式,促进食用菌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食用菌专业人才队伍培育,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等办法,培育食用菌科研、生产、加工、营销等领域人才,确保每个生产基地、企业都有一支业务精湛的食用菌人才队伍。通过引导和带领做好产业、做强品牌、做大市场,努力把我县打造为全市乃至西南地区食用菌产业聚集地。
城口中药材产业提升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潜力大、带动广、附加值高、产业链长的朝阳产业。为加快推进全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生态化战略转型、发展质量绿色化战术转变,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中药材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优化中药材产业结构,延伸中药材旅游、康养、加工、销售等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我县中药材产业现代化水平,建成渝川陕大巴山地区中药材集散地。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县中药材资源面积稳定在40万亩,中药材产业年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建成规范化种苗良种繁育基地4000亩,建成太白贝母广药集团产地基地,建成独活、天麻等道地药材品种示范种植基地8个,选育中药材良种1个,建设秦巴地区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建成城口中药材产业园,生鲜药材初加工能力达到2万吨,中药材精深加工能力达到8千吨。试点发展中药康养特色旅游示范村3个,开发大健康产品10个。完成“城口独活”等道地药材认证、国家地理标识产品申报认证5个,创建“大巴山药谷”公用品牌;完成国家级、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4家,中药材科技成果产出50项。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品种和区域布局
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带动农户开展中药材种植生产,建立多元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支持龙头企业积极从事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中药饮片加工、中药制剂、健康产品精深加工与销售,延伸中药产业链。推动优质资源向最优产业环节聚集,促进我县中药材产品从农产品到商品的快捷高效转换。
2.调整品种和区域布局。着力培育独活、天麻、川牛膝、云木香等道地优势特色品种,建设中高山道地中药材优势区、中高山道地中药材扩展区和中低山中药材发展区;发挥国家储备林项目区土地优势,支持发展木本中药材,开展林下中药材仿野生种植,促进中药材品种结构向我县道地优势特色品种聚集、中药材品种区域分布向最适最优区域集中。
(二)加强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
3.加强种子种苗基地标准化、良种化建设。增强道地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的种源保障能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依法建立健全种子种苗管理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围绕道地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和大巴山区域中药材种子种苗需求,建设独活、川牛膝、天麻等道地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优良种源采种园和良种繁育基地、菌种基地。3年内实现道地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种子种苗自给。
4.推动种植示范基地提质扩面。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稳定的中药材种植生产基地,创建一批道地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六个示范”种植基地,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区域林源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县中药材常年种植在地规模12万亩以上,建成道地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六个示范”种植基地5个,储备发展品种试点推广“六个示范”种植基地3个。
(三)培育中药材产业园
5.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加强龙头企业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建设,增配一批中药材清洗、烘干、切片、包装、阳光晒棚等初加工与仓储基础设施设备,完善中药材产地初加工配套体系。扩大现有产地初加工基地辐射范围,提升重点乡镇、重点产区的产地初加工能力,推动中药材采挖鲜药材就近及时加工。
6.建设县中药材产业园。以庙坝工业园区为核心,依托天宝药业、国舒制药、同仁堂、硒旺华宝等龙头企业建设县中药材产业园区,布局初加工基地和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大健康产品等精深加工厂区,建设包装储运物流园区,打造中药材产业集群,提升中药材就地转化增值率。
(四)加大质量品牌建设
7.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发挥中药材道地、生态、绿色、有机优势,坚持以品质内涵树立品牌、增加效益,实施中药材良种工程,试点推行中药材种子种苗统供统筹,从源头上保障品种纯正、品种优良。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科学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仿生栽培,严格药材采收年限要求,提高中药材种植质量。规范主要产出中药材品种初加工技术与工艺,实行全县中药材按照统一科学规范标准实施加工。从种苗源头、种植环节、加工环节等全面保障产出中药材有效成分、重金属、农残指标优于国家药典标准。
8.打造“大巴山药谷”品牌。培育“城口独活”“城口天麻”中药材品牌,完成独活、天麻等道地药材品种的地理标识证明商标认证、道地药材认证、有机认证和标准制定。加快区域公用品牌注册,提升大巴山药谷品牌文化竞争力,促进产品溢价。巩固提高龙头企业市场拓展能力,支持龙头企业建成国家级、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产业宣传推介力度,积极组织举办具有区域性影响力的产业发展大会、学术会议和产业博览会,提高“大巴山药谷”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构建中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9.开发中药材的多种功能。抢抓国家大健康战略机遇,深入挖掘天麻、党参、细辛、灵芝等高品质特色食药两用中药材潜力,开发保健食品、功能食品等中药健康产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10.助力特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发展。依托大巴山森林人家、休闲观光园区、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村镇等平台,融合中药材的大健康、养生文化内涵,探索建设大巴山养生药谷,推进特色康养旅游、休闲农业发展,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六)搭建科技支撑平台
11.建设科技支撑与服务平台。持续深化院县、校地科研技术合作,与市中药研究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山东省药学科学院深度合作,推进大巴山中药研究院规范化建设,整合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县供销社等行业科技服务力量,构建全县中药材产业科技支撑与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中药材项目科学论证、科技支撑、科学研究。
12.强化科技创新与应用。开展大巴山中药材珍稀野生资源驯化利用研究,加强道地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良种选育、良繁技术、生态种植、采收和初加工等生产全过程关键技术、质量评价的研究与应用推广,制定主要中药材品种质量标准、技术规程,加强科技推广培训。
1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市中药研究院专家团队为依托、大巴山中药研究院为主体、县级行业部门和乡土技术队伍为补充,组建中药材科技队伍。支持大巴山中药研究院、县中药材产业协会引进专业团队,培养一批应用研发、推广示范能力较强的中药资源、中药农业、中药材加工、大健康产品开发方面的技术技能人才。通过挂职锻炼、借调、培训等方式,提升中青年骨干人才专业技术水平。在县级人才工程、人才项目评选工作中,加大对中药材人才的推荐和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职称评定、晋职晋级等政策支持。
三、政策支持
14.财政扶持。强化各级资金整合力度,细化中药材产业扶持办法,加大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投入。重点扶持道地优势特色中药材种苗和种植基地建设、生鲜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加工。支持县域内中药材企事业单位申报创建国家地理标识证明商标、道地药材认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及其他省部级以上的品牌建设奖项。支持开发、引进并生产中药大健康产品、中药新药产品。
15.投融资支持。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中药材产业。推广中药材种植保险,试点推行中药材收益保险。推广专项资金贷款贴息、担保公司担保、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业主开发“四位一体”投融资模式。
16.其它政策支持。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给予中药材加工生产企业用地政策支持。“大巴山养生药谷”试点建设达标,文旅部门给予政策奖补支持。科技部门给予科技研发、科技支撑政策支持。人力社保和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给予技能培训政策支持。
四、组织保障
17.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成立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在县林业局设立县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项政策和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等具体工作。建立全县中药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将中药材产业作为重点产业培育,重点乡镇要把中药材产业作为主导产业打造。
18.创新发展模式。鼓励、扶持和引进一批中药材经营主体,带动基地规模规范种植,引领标准化加工生产。创新经营方式,构建新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生产,建设定制基地。
19.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采取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惩戒等方式加强综合监管。完善产业资金、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对挤占挪用产业资金、骗补骗保等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将中药材市场主体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附件:城口县2021年中药材产业提升工作方案
城口县2021年中药材产业提升工作方案
一、年度目标
到2021年底,中药材资源面积稳定在36万亩以上,种植品种逐渐调整到天麻、独活、玄参、云木香、大黄、川牛膝、太白贝母7个重点品种,初步形成中高山道地中药材优势、中高山道地中药材扩展和中低山中药材试点储备发展3个产业发展重点区,建成中药材良种选育实验基地2个,建成种苗基地3个,建成规范化种植基地80个。初步建成中药材产业园,全县规范化初加工能力达到0.8万吨以上,工业园区庙坝组团加工生产主体达到3家以上,加工产值达到3.5亿元。通过“城口连翘”“城口独活”道地特色优势药材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完成“城口太白贝母”“城口天麻”道地药材产地认证质量标准制定,启动“大巴山药谷”公用品牌创建工作。
二、发展布局
按照“中高山道地中药材优势区、中高山道地中药材扩展区和中低山中药材储备发展区”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布局中药材种植品种。
(一)品种区划。把独活、天麻作为全县道地优势特色品种重点打造;辅助发展川牛膝、云木香、大黄、川党参、连翘、玄参、太白贝母等,试点储备发展淫羊藿、百部、天冬、浙贝母等品种。
(二)区域区划
——中高山道地中药材优势区。主要包括厚坪乡、明中乡、治平乡、高燕镇、修齐镇、咸宜乡、周溪乡、河鱼乡海拔1200米以上的区域。区域内重点发展独活、天麻(林下),辅助发展川牛膝、大黄、云木香、川党参、玄参、太白贝母等品种。其中厚坪乡、明中乡、治平乡重点发展独活,形成城口独活核心优势产区,高燕镇、修齐镇重点发展天麻,形成城口天麻核心优势产区。
——中高山道地中药材扩展区。主要包括高观镇、庙坝镇、蓼子乡、岚天乡、鸡鸣乡、龙田乡、东安镇等乡镇海拔1200米以上的区域。区域内重点发展独活、天麻(林下),辅助发展川牛膝、大黄、云木香、玄参、川党参、太白贝母等。
——中低山中药材试点储备发展区。主要包括县域内海拔1200米以下的区域。对区内已发展连翘进行抚育提质增效,试点发展天冬、浙贝母、百部、淫羊藿等中药材品种。
城口县中药材产业振兴行动种植发展规划
|
功能分区 |
品种 |
重点乡镇 |
发展乡镇 |
|
中高山道地中药材优势区 |
独活 |
厚坪乡、明中乡、治平乡、周溪乡 |
河鱼乡、鸡鸣乡、庙坝镇、高燕镇、高观镇、高楠镇等 |
|
天麻 |
修齐镇、高燕镇 |
鸡鸣乡、东安镇等 | |
|
中高山道地中药材扩展区 |
川牛膝 |
巴山镇、鸡鸣乡 |
高燕镇、咸宜乡、厚坪乡等 |
|
大黄 |
庙坝镇、巴山镇 |
高燕镇、厚坪乡、咸宜镇、鸡鸣乡、蓼子乡等 | |
|
云木香 |
咸宜镇、鸡鸣乡 |
蓼子乡、厚坪乡、周溪乡等 | |
|
玄参 |
左岚乡、龙田乡 |
高观镇、东安镇、北屏乡、 | |
|
川党参 |
咸宜镇、明中乡 |
高燕镇、鸡鸣乡等 | |
|
连翘 |
龙田乡、鸡鸣乡、庙坝镇 |
蓼子乡、明中乡、咸宜镇、巴山镇、高观镇 | |
|
中低山中药材发展区 |
天冬 |
高观镇、修齐镇 |
|
|
浙贝母 |
高观镇 |
双河乡 | |
|
淫羊藿 |
修齐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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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精 |
修齐镇、高楠镇 |
双河乡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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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含三木药材) |
全县范围 | |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产业到地指导。以产业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按照产业发展布局分片,成立5个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导组,抽调中药材技术骨干15人,包干负责片区产业发展指导。指导组每月开展一次到田间地头的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乡镇(街道)同步落实产业分管领导和产业发展负责人各1名参与产业指导协作。负责区域产业规划布局和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协调解决药农及经营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二)推行定制化生产模式。县林业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积极督促天宝药业等龙头企业与县内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定订单种植收购协议,推行“定制化生产、订单化收购”的产销模式。全县中药材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主体与龙头加工企业建立订单合作关系。推动独活、玄参等7个重点品种的种植生产主体与加工收购企业建立优质种苗供应合作关系,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订单收购,建立种苗和药材产品的供、产、销一体化机制。督促龙头企业严格落实收购产品“质量抽检制度”、“最低保护价”和“零差价收购”制度。县中药材产业协会按季度定期落实“价格动态发布”机制,发布药材产品收购价格,优化完善22个大宗产品收购质量标准;加强定制化生产模式诚信履约管理,建立产业发展“红、黑”名单,全县订单生产—收购过程诚信履约率达到95%以上。
(三)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加强行业协会统筹协调和龙头企业能力带动,以“龙头企业+一般市场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种销大户)+农户(贫困户)”的生产组织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为主线,进一步优化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大力推动中药材种植向优质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集中,切实促进中药材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市场化生产经营,50%以上家庭农场经营面积达到50亩以上,90%专业合作社经营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以中药材“六个示范”基地创建为抓手,推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对接,形成要素互通、生产互助、抱团发展的生产格局,构建中药材现代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重点乡镇中药材基地达到“六个示范”标准。
(四)增强产地加工能力。积极推动天宝药业、国舒制药、硒旺华宝等龙头企业加快阳光晒棚、初加工厂房设施建设,增强县内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初加工能力达到0.5万吨以上。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整合各乡镇(街道)现有农产品初加工厂房设施资源,实现药材产品就近就地初加工。制定和完善药材初加工工艺流程,推进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规范化、标准化,形成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体系,全县规范化初加工能力达到0.8万吨以上。围绕分离、提纯、破壁等精深加工技术,推动中药企业大健康产品研发建设,争取申报“国药准字号”和“国食健字号”产品。
(五)创建中药公共品牌。对接道地药材认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等品牌认证单位,全面梳理各品牌创建条件、申报程序,开展“城口独活”“城口连翘”“城口天麻”等药材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道地药材申报认证,培育“大巴山药谷”公共品牌。依托县中药材产业协会和重庆市大巴山中药研究院制定道地特色优势药材品种地方或行业标准,制作统一标识和包装,提升城口道地特色优势药材品牌溢价。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开展中药材品牌建设,完成天宝药业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申报,完成3家以上市级龙头企业认证。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组织召开1次市级单品种产业发展研讨会,筹备举办全国性论坛展示博览会,提高“大巴山药谷”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强化产业技术培训。整合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林业局、县供销合作社及“大巴山中药研究院”专家人才资源,组建一支涵盖中药资源、中药栽培、产地初加工等在内的本土专家队伍,建立我县中药材行业专家人才库,分别在乡(镇)、村社、基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年服务药农达到3000人次以上。
(七)强化科技支撑。规范运营“大巴山中药研究院”,负责城口中药材产业科技研发与支撑工作。以“大巴山中药研究院”为主体,开展重点发展中药材品种的特色资源保育、良种选育、质量评价、繁育和种植技术等研究与示范,示范推广中药材测土配方施肥,开展中药材种子质量检测、鉴定、评价,积极争取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有关科研项目和地方标准项目落地实施。
城口县“十四五”乡村特色产业提升项目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十四五”乡村特色产业提升项目准入、申报、储备、立项和实施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城委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乡村特色产业提升项目的实施管理,包括乡村特色产业提升基地项目,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项目、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园项目(以下简称“产业示范项目”)。扶持产业包括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中蜂、核桃、茶叶、笋竹、草食牲畜、冷水鱼等经备案同意的区域性特色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融合产业。
第三条乡镇街道以建设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为目标,科学谋划“十四五”乡村特色产业提升项目。产业示范项目坚持“五年统筹入库、年度滚动实施、同类竞争立项、拉练评比考核”原则,聚焦1-2个扶持产业,发展“一乡一业”乡村特色产业。因优势特色产业选择和产业发展客观因素等条件限制,无法达到产业示范项目创建标准的,可另选择1-2个扶持产业,实施产业提升基地项目。
第四条产业提升基地项目和产业提升示范基地项目实施范围:全县乡镇街道。产业提升示范园项目实施范围:全县统筹规划建设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园所在的乡镇街道。
第二章准入条件
第五条产业示范项目必须符合我县“十四五”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优势特色产业和产业示范园专项规划及重点环节扶持导向,除具备产业基础较好、生产方式绿色、增收机制完善、品牌效益突出等条件外,还应具备“六个示范”条件:
1.产业适度规模示范。推进农业产业专业化、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增强综合生产能力。
2.品种品质品牌示范。推行种源、育苗、标准、防治、技术、销售“六统一”发展,推动绿色生产发展,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建立全产业链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3.联农带农机制示范。通过土地流转、基地务工、资金入股、带动经营、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等方式,进一步带动农户增加收入。
4.农民诚信参与示范。强化农户与示范基地利益联结,农户的收益与基地效益紧密捆绑。强化诚信利益导向机制,对参与农户有诚信约束奖惩机制。在基地项目区广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全面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社、信用农户“三信”评定,建立良好的诚信氛围和金融环境。
5.良好金融生态示范。通过“改补为奖”“改补为贷”“改补为保”“改补为股”“改补为酬”等方式,确保基地建设财政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比例不低于1:1,充分体现财政资金对金融和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
6.防范产业风险示范。充分发挥农业市场主体带动作用、农业保险的兜底作用、企业规范化财务管理制度的预警作用,防范农业销售风险、自然风险和企业风险。
第三章集中申报与储备
第六条产业示范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库制度,县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分产业分乡镇街道动态管理。项目储备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申报、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评审入库。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一律不予支持。
第七条储备项目申报。项目申报采用集中申报与年末调整相结合方式,对五年拟实施的产业示范项目集中统一申报,乡镇街道分年度提出实施计划并按照成熟度排序拟实施项目。
第八条储备项目入库。县产业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组对申报项目的合法合规、准入条件、资金绩效等方面综合评审,择优储备入库并反馈乡镇街道。
第九条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策变化及其他实际情况适时对项目库进行调整和更新,关联到项目申报修改的,乡镇街道应在立项前按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四章竞争立项与审批
第十条提出立项方案。县产业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财政资金安排计划,结合项目储备情况,形成年度产业扶持和项目安排初步方案,提请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计划协调小组审议。
第十一条竞争立项评定。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计划协调小组结合初步方案,参考上年度乡镇街道项目拉练评比考核结果,采取同类项目竞争立项方式,分产业综合评审打分乡镇街道项目,按得分高低确定年度实施项目。
第十二条下达项目计划。经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计划协调小组评定、公示无异议后,县产业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下达项目及资金计划。
第十三条凡有以下情况的不予立项(包含但不限于):
1.未完成上年度项目建设的;2.项目建设内容与其他财政扶持项目有重复的;3.项目实施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4.其他不适宜项目安排的。
第五章拉练评比与考核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实施拉练观摩与评比考核机制,县产业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年度实施产业示范项目分产业分层级开展拉练评比考核,原则上年中、年底各一次。
第十五条拉练评比方式。优势特色产业示范项目采取分类拉练评比,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评比项目所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县级拉练评比考核组,现场观摩实行“互观、互学、互动、互评”方式,所有项目现场比高低、评得分。其他类产业示范项目拉练评比,由县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同步组织实施,在乡镇街道对照拉练评比内容自查评估基础上,县产业行业主管部门组建工作组根据现场和资料核查情况综合评比打分。
第十六条拉练评比内容。突出产业示范项目“六个示范”,结合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科学合理确定拉练评比考核内容。年中拉练评比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备案实际相符、实施程序合规、过程管理规范、项目推进有序、生产发展良好、联农带农紧密等。年底评比考核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规模效益、联农带农收益、资金使用规范、金融社会资本投入、产业风险防范、管护制度落实、项目绩效突出、档案资料完善等。
第六章结果运用
第十七条产业示范项目拉练评比作为乡镇街道产业提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其结果直接记入县级年度考核综合得分。
第十八条产业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并在拉练评比考核中排名靠前的乡镇街道,倾斜或优先安排下一年度同类产业示范项目。未达到示范创建要求的乡镇街道,视情况扣减、调整、取消当年项目或淘汰下一年度同类产业示范项目。
乡镇街道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创建
指导名录
|
序号 |
乡镇街道 |
优势特色产业 |
备注 |
|
1 |
葛城街道 |
蔬菜 |
因优势特色产业选择和产业发展客观因素等条件限制,无法达到产业提升示范基地项目创建标准的,经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乡镇街道可另选择1-2个扶持产业,实施乡村特色产业提升基地项目。 |
|
2 |
复兴街道 |
城口老腊肉、蔬菜 | |
|
3 |
修齐镇 |
城口老腊肉、食用菌 | |
|
4 |
高观镇 |
核桃、农文旅融合 | |
|
5 |
明通镇 |
中药材、茶叶 | |
|
6 |
庙坝镇 |
城口山地鸡、中药材 | |
|
7 |
坪坝镇 |
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 | |
|
8 |
巴山镇 |
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 | |
|
9 |
高燕镇 |
中药材、食用菌 | |
|
10 |
东安镇 |
中药材、农文旅融合 | |
|
11 |
咸宜镇 |
中药材、茶叶 | |
|
12 |
高楠镇 |
城口老腊肉、食用菌 | |
|
13 |
龙田乡 |
城口山地鸡、食用菌 | |
|
14 |
北屏乡 |
食用菌、农文旅融合 | |
|
15 |
岚天乡 |
中药材、农文旅融合 | |
|
16 |
河鱼乡 |
城口山地鸡、农文旅融合 | |
|
17 |
厚坪乡 |
城口老腊肉、农文旅融合 | |
|
18 |
治平乡 |
城口老腊肉、中药材 | |
|
19 |
明中乡 |
城口老腊肉、中药材 | |
|
20 |
蓼子乡 |
冷水鱼、农文旅融合 | |
|
21 |
鸡鸣乡 |
中药材、茶叶 | |
|
22 |
周溪乡 |
城口老腊肉、中药材 | |
|
23 |
双河乡 |
中药材、食用菌 | |
|
24 |
沿河乡 |
食用菌、笋竹 | |
|
25 |
左岚乡 |
食用菌、中药材 |
城口县“十四五”乡村特色产业示范项目指引

城口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创建
指导意见
创建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是巩固产业扶贫成果全面推进产业振兴的具体举措,是推动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高效发展的示范平台,是构建生态特色农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带动农户可持续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为加快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建设,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我县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的定义
乡村特色产业特色提升示范基地是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围绕我县“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聚焦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中药材、食用菌优势特色产业和中蜂、核桃、茶叶、笋竹、草食牲畜、冷水鱼等经备案的区域性特色产业,突出发展“一乡一业”乡村特色产业。主要依托规范化产业扶贫基地,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实施主体,以农业产业项目为支撑,以联农带农增收为目标,以辐射带动引领为重点,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实施的乡村特色产业基地。按照一乡镇街道一优势特色产业一示范基地“三个一”原则,每个乡镇街道布局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总数不超过2个。
二、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创建标准
(一)聚焦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基地聚焦发展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中药材、食用菌优势特色产业,或有基础有规模有效益并经县级备案同意的中蜂、核桃、茶叶、笋竹、草食牲畜、冷水鱼等区域性特色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融合产业。
(二)达到示范基本条件。
1.规模适度。到2025年,城口山地鸡年出栏达20万只,城口老腊肉原材料(生猪)年出栏1万头,中药材年种植达0.5万亩,食用菌(香菇)年种植达300万袋;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业年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2:1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以农文旅融合为主的示范基地,二三产业年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3:1以上,综合年产值1500万元以上。
示范基地年度发展计划任务表
|
产业类别 |
年度发展计划(万只/万头/万亩/万袋/万元) | ||||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
|
城口山地鸡 |
5 |
10 |
15 |
20 |
20 |
|
城口老腊肉 原材料(生猪) |
0.4 |
0.6 |
0.8 |
0.9 |
1 |
|
中药材 |
0.3 |
0.35 |
0.4 |
0.45 |
0.5 |
|
食用菌(香菇) |
50 |
100 |
150 |
180 |
300 |
|
农产品加工 |
200 |
400 |
600 |
800 |
1000 |
|
农文旅融合 |
300 |
600 |
900 |
1200 |
1500 |
2.要素集聚。围绕“五有”推动示范基地要素汇聚。“五有”即:有一家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有一个以上农民合作社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深度参与、有一个以上技术支撑单位或稳固的技术服务团队、有一系列配套政策支持落地、有财政资金投入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不低于1:1。
3.联农紧密。坚持“两带动、两覆盖”推动示范基地联农带农。“两带动、两覆盖”即带动所在乡镇街道行政村参与产业发展80%以上,带动所在乡镇街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直接和间接参与度60%以上,农民合作社覆盖农户比例60%以上,辖区内低收入人口实现全覆盖。
三、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创建内容
示范基地除具备产业基础较好、生产方式绿色、增收机制完善、产业绩效突出等条件外,重点以“六个示范”为创建内容。
(一)产业适度规模示范。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整合资源集中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持续推进示范基地建设。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地理条件、产业基础、市场主体等实际,科学谋划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因地制宜采取集中连片打造、分散带动生产多种方式,形成1-2个优势特色产业示范村辐射带动全乡产业发展格局,实现适度规模化生产,逐步凸显规模示范效应。推动示范基地农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农产品原材料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产业专业化、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增强综合生产能力。以示范基地效益为示范,引导农户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助推产业兴旺,增加就业。
(二)品种品质品牌示范。着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和推广使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推行种源、育苗、标准、防治、技术、销售“六统一”发展,推动绿色生产发展,建立全产业链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依托示范基地建设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开展“两品一标”认证,授权使用“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共同开展品牌营销。
(三)联农带农机制示范。鼓励和引导有能力有意愿发展产业的农户(低收入人口)加入农民合作社或组建家庭农场,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组织方式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共建示范基地,进一步提高农户产业参与度。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基地务工、资金入股、带动经营等方式,带动农户获得土地流转租金、基地务工薪金、入股分红股金、种养经营现金“四金”收入。农民合作社成员还可通过生产经营、资金入股、合作社盈余分配获得种养经营收入、合作社返利分红。无能力发展产业的农户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享受产业发展收益。
(四)农户诚信参与示范。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分工协作,成立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加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备案经营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动态监测管理和农户诚信政策扶持,促进农户规范诚信参与示范基地建设。强化农户与示范基地利益联结,农户的收益与基地效益紧密捆绑,到户产业奖补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记录深度关联。强化利益导向机制,探索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对不履行土地流转合同随意加价、务工不出力、种养经营不诚信、不按照订单合同价格提交产品的农户,通过取消务工、村内黑榜公示、村集体年终减少或不分红、农民合作社盈余减少或不分配、取消到户产业补助等方式给予惩罚。
(五)良好金融生态示范。持续推动农业担保、增信贷款、财政贴息贴保、扩大抵(质)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进一步解决市场主体融资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示范基地主体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统筹协调农业市场主体产业链扶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示范奖励等资金叠加投入到示范基地。积极对接普惠金融政策,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社、信用乡镇评定,将获得的农户小额贷款、自有资金入股到示范基地。通过“改补为奖”“改补为贷”“改补为保”“改补为股”“改补为酬”等方式,确保基地建设财政资金撬动比例不低于1:1,充分体现财政资金对金融和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
(六)防范产业风险示范。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销售能力强的农业市场主体在示范基地建设中的带动作用,由农业市场主体主导生产经营,适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生产计划,做到定量订单生产,防止农产品滞销,建立销售风险基金,保持产业发展稳定性。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协调组织,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农户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单元,进一步有效分摊防范产业发展风险;示范基地农产品通过“三品统一”,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滞销风险。协调开发更多城口特色产业保险产品,对基地主体保险保费予以补贴,实现应保尽保。引导农业市场主体建立规范、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企业财务状况分析,研判并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产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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