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0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谢朝登代表:
您提出《关于以改革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助推政策落地。根据2021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我县共计清理集体土地426.79万亩,其中农用地412.59万亩,建设用地7.05万亩,未利用地7.16万亩。经我委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实,涉及“建设用地、土地整治、宅基地建房”等业务,属规自局管理范围。土地整治工作,可按照《城口县集体建设用地收储和增减挂钩方案》要求,乡镇对需整治区域进行申报,规自局实地测绘,根据各方数据综合审定是否符合整治规定,通过后再行实施。接下来我委将积极与规自局对接并提出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动现有政策落地。
二、以点带面,积极发挥岚天总社示范作用。一是有序推进乡镇级联合总社组建。充分总结岚天和河鱼总社组建经验做法,逐步推广经验,推动鸡鸣乡、沿河乡组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有序开展生态资源价值化探索,促进价值转化。二是建立完善村级项目库。组织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积极储备村级项目库,截至目前城口县大巴山集体经济组织促进中心(简称“促进中心”)共收到推荐项目34个,已开展项目评审和入库。受托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900万元,实现投资900万元。股份合作社、联合总社与促进中心联动发展,形成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共同体,整合乡村资源优势,积极谋划、包装、申报优质产业发展项目,促进中心提供方案编制、项目申报、档案收集等指导,有效推动项目落地。
三、加强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智慧平台建设。
一是开展产权交易试点工作。2021年7月,岚天乡4个村17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25万元,组建了岚天乡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依托联合总社建立成立“岚天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产权交易试点工作。开展与市场主体使用权、经营权交易的见证、评估等服务,创新实施“林票”“地票”“房票”等集成改革,采用“先交易后结算”的方式收储全乡闲置农房55栋,宅基地指标8户,完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统一。如在岚天乡三河村,农户将闲置房屋及周边林地有偿退出到组一级集体经济组织,组集体经济组织将资产交由岚天乡联合总社,联合总社用该资产对外招商,市场主体支付5万元获得该资产20年的使用权;岚天乡联合总社为市场主体颁发“房票”,产权交易中心为该笔交易提供鉴证书,市场主体和联合总社分别投入50万元对房屋进行改造升级,并合股成立“设计工作室”市场主体负责经营,联合总社提取经营额10%作为集体收益,市场主体用房票和鉴证书向县集体公司申请创投项目,获得融资贷款。二是搭建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在试点经验基础上,2022年5月,县人民政府同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重庆土交所”)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合作打造城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平台。以保障和发展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以实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续增收为目标,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区域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联合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完善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畅通农村资源资产抵质押融资链条,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城乡融合发展。当前县级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工作正有序推进,同时也将岚天乡纳入第一批县级产权交易试点范围内。三是建立智慧化监管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建立价格发现机制和资产台账,规范产权关系。与中国农业银行城口支行合作,推动建立城口县智慧化监管交易平台,在岚天乡岚溪村开展“惠农耘枢”集体经济“三资”管理系统试点运行。引入农业数字信用评价方式,申报农业农村部金融支农自主试点项目,构建农村信用兜底网,降低项目实施风险。同时将不断完善平台服务功能,主动适应交易需求,不断延伸服务链条,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流转市场交易监管,逐步完善记账、管理、预警、监督功能,保障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实行集体资产链上数字化、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重大事项全流程管控、农村产权全进场交易、链上治理穿透式监管。将全面核实的农村集体资产数据全部纳入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实现资金、资产、资源全流程闭环式管控。
此复函已经许衍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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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